1、1附件 1: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高等学校 1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一、关于在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一)高等学校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 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 教育事业收入” 、“410102 科研事业收入”明细科目。1.“410101 教育事业 收入”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2.“410102 科研事业 收入”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二)高等学校应当在新制度
2、规定的“5001 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置“500101 教育费用” 、“500102 科研费用”明细科目。1.“500101 教育费用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 辅助活动、学生事务等活动所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的各项费用。1本规定所指高等学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2.“500102 科研费用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 辅助活动所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的各项费用。(三)高等学校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101 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置“510101 行政管理费用” 、“510102 后勤保障费用”、“510
3、103 离退休 费用 ”和“510109 单位统一负担的其他管理费用” 明 细科目。1.“510101 行政管理 费用”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 单位的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2.“510102 后勤保障 费用”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 统一负担的开展后勤保障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3.“510103 离退休费 用”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 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活动经费等各项费用。4.“510109 单位统一 负担的其他管理费用” 科目核算由高等学校统一负担的除行政管理费用、后勤保障费用、离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各项管理费用,如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四)高等学校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610
4、1 事业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1 教育事业预算收入 ”和“610102 科研事业预算收入” 明细科目。1.“610101 教育事业预 算收入”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32.“610102 科研事业预 算收入”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五)高等学校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7201 事业支出” 科目下设置“720101 教育支出 ”、“720102 科研支出”、 “720103行政管理支出”、 “720104 后勤保障支出 ”、“720105 离退休支出”、“720109 其他事 业支出 ”明细科目。1.“720101 教育
5、支出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 辅助活动、学生事务等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2.“720102 科研支出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 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3.“720104 行政管理支出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 单位的行政管理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4.“720103 后勤保障支出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后勤保障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5.“720105 离退休支出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 实际发生的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各项现金流出。6.“720109 其他事业 支出” 科目核算高等学校 发生的除教学、科研、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离退休支出之外的其他各项事业支出。二、关
6、于报表及编制说明(一)关于收入费用表1.新增项目4高等学校应当在收入费用表的“(二)事业收入” 项目下增加“ 其中:教育事业收入 ”、“科研事业收入” 项目,在“ (十一)其他收入”项 目下增加 “其中:后勤保障单 位净收入”项目,在“(一)业务 活动费用 ”项目下增加“其中:教育费用”、 “科研费用”项目,在“ (二)单位管理 费用” 项目下增加 “其中:行政管理费用” 、 “后勤保障费用”、 “离退休费用”、 “单位统一负担的其他管理费用” 项目。详见 附表 1。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其中:教育事业收入” 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
7、据“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2)“科研事 业收入 ”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3)“其中: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 项目详见 “(三)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报表编制的规定”。(4)“其中:教育费用 ”项目,反映高等学校 本期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学生事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 业务活动费 用教育费用 ”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5)“科研 费 用” 项目,反映 高等学校本期 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5用科研费用”科目的本期 发生额
8、填列。(6)“其中:行政管理费用” 项目,反映 高等学校本期开展单位的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 位管理费用 行政管理费用” 科目的本期 发生额填列。(7)“后勤保障费用”项目,反映高等学校 本期统一负担的开展后勤保障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 位管理费用 后勤保障费用” 科目的本期 发生额填列。(8)“离退休费用” 项 目,反映高等学校 本期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活动经费等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 单位管理 费用 离退休费用” 科目的本期 发生额填列。(9)“单 位统一负 担的其他管理费用” 项目,反映本期由高等学校统一负担的除行政管理费用、后
9、勤保障费用、离退休费用之外的各项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单位统一负担的其他管理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二)关于预算收入支出表1.新增项目高等学校应当在预算收入支出表的“(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增加“ 其中:教育事 业预算收入”、 “科研事业预算收入”项目,在“ (九)其他 预算收入” 项目下“其中:”后所列项目中增加“ 后勤保障单位净预 算收入” 项目,在 “(二)事业支出”项目6下增加“其中:教育支出” 、“科研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 “后勤保障支出”、 “离退休支出 ”、“其他事业支出 ”项目。详见附表 2。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其中:教育事业预
10、算收入” 项目,反映 高等学校本期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现金流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教育事业预算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2)“科研事业预算收入 ”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现金流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科研事业预算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3) “后勤保障单 位净预算收入”项目,详见“(三)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报表编制的规定”。(4)“其中:教育支出” 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学生事务等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 业支出教育支出 ”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5)“科研支出” 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开展科研及
11、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研支出” 科目的本年发生额 填列。(6)“行政管理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开展 单位的行政管理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 业 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 ”科目的本年 发生额填列。7(7)“后勤保障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开展后勤保障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科目的本年发 生额填列。(8)“离退休支出” 项 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 实际发生的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各项现金流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离退休支出” 科目的本年发生额 填列。(9)“其他事业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支
12、付的除教学、科研、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离退休支出之外的其他各项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 其他事业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三)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报表编制的规定1.关于高等学校报表编制的范围由高等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 2,如研究院、分校、后勤部门等,应当按照新制度开展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报表时,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纳入高等学校报表编制范围。2.关于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纳入高等学校报表的总原则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高等学校报表时,2 本规定所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是指高等学校内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或部门。本规
13、定所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不同于新制度所称附属单位。新制度所称附属单位,是指高等学校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 8总的原则是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报表信息并入学校相关报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学校内部业务或事项对学校报表的影响。3. 关于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 3有关业务的特殊规定(1)高等学校编制包含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费用表时,对于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当将其本年收入(不含从学校取得的补贴经费)、费用(不含使用学校补贴经费发生的费用)相抵后的净额计入本表中“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 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如果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全部校内独立
14、核算单位本年收入(不含从学校取得的补贴经费)、费用(不含使用学校补贴经费发生的费用)相抵后的净额合计数为负数,则以“-”号填列于“后勤保障 单 位净收入” 项目。(2)高等学校编制包含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预算收入支出表时,对于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当将其本年收入(不含从学校取得的补贴经费)、支出(不含使用学校补贴经费发生的支出)相抵后的净额计入本表中“其他预算收入” 项目金额 ,并单独填列于该项 目下的“ 后勤保障单位净预算收入”项目。如果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全部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收入(不含从学校取得的补贴经费)、支出3 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指校医院、食堂、水电
15、暖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等。 9(不含使用学校补贴经费发生的支出)相抵后的净额合计数为负数,则以“-”号填列于“ 后勤保障单位净预算收入”项目。4.关于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纳入高等学校财务报表情况的披露高等学校应当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情况的说明,包括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并入学校资产负债表时对内部业务或事项抵销处理的情况,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收入、费用情况,将不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其他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费用并入学校收入费用表时对内部业务或事项抵销处理的情况。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预算会计报表时,
16、可参照上述规定,以适当形式提供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预算会计信息纳入高等学校预算会计报表的说明。三、关于留本基金的会计处理(一)会计科目设置1.高等学校应当在“3101 专用基金” 科目下 设置“留本基金” 明 细科目,核算高等学校使用捐赠资 金建立的具有永久性保留本金或在一定时期内保留本金的限定性基金。高等学校如有两个以上留本基金,应当按照每个留本基金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每个留本基金明细科目下还应当设置“本金” 和 “收益 ”明细科目;在“本金” 明细科目下,还应当设置“已10投资”和“ 未投 资”两个明细科目。2.高等学校应当在“1218 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留本基金委托投资”明细 科
17、目,核算高等学校将留本基金委托给基金会进行的投资。(二)主要账务处理(假设只有一个留本基金)1.高等学校形成留本基金时,根据取得的留本基金数额,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 贷记“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本金未投资”科目。2.高等学校委托基金会进行投资(1)投资时,按照转给基金会的留本基金数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留本基金委托投资”科目, 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本金未投资” 科目,贷记“ 专用基金 留本基金本金已投资”科目。(2)收到基金会交回的投资收益,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 贷记“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收益” 科目。(3)从基金会收回使用留本基金委托的投资,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按照收回的留本基金本金金额,贷记“ 其他应收款 留本基金委托投资” 科目,按照两者的差额,贷记或借记“专用基金 留本基金收益” 科目。同时,按照收回的留本基金本金金额,借记“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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