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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办理事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范围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见消防设计审核受理范围)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申报材料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五)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二)所在建设工程(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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