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桂林市阳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编制二 0 一五年十二月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阳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朔安委20153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部门: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已编制完成,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同时请指导各所辖企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并尽快予以评审备案。阳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
2、15 年 12 月 18 日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目 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应急工作原则 .21.5 预案体系 .2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2.1 应急组织机构 .22.2 应急救援机构 .32.3 职责 .33 预防和预警 .93.1 危险性分析 .93.2 信息报告与处置 .103.3 预警行动 .124 应急响应 .134.1 响应分级 .134.2 响应程序 .144.3 应急处置方案 .164.4 信息发布 .174.5 应急结束 .185 应急资源 .195.1 通
3、信与信息 .195.2 应急队伍 .195.3 应急物资装备 .205.4 应急经费 .205.5 应急管理制度 .205.6 应急技术支持 .206 预案管理 .206.1 培训 .20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6.2 演练 .226.3 奖惩 .226.4 预案修订与更新 .23附件 1: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 .25附件 2:应急救援资源物资表 .26附件 4:阳朔县应急救援专家名单 .28附件 6:阳朔县生产经营企业及可能事故一览表 .29附件 7:主要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4附件 8:阳朔县安委会成立文件 .45桂林市
4、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第 1 页 共 55 页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处置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特 大 安 全 事 故 行 政 责 任
5、追 究 的 规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302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人大第 86 令)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 广 西 政 府 令 50 号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 安 监 总 厅 应 急 2011 222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 号文)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评 估 暂 行 办 法 ( 安 监 总 厅 应 急 2014 95
6、号 ) 自 治 区 党 委 办 公 厅 、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的 通 知 ( 桂 办 发 201435 号 文 )自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2.7.9)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达到本预案、级响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本应急救援预案只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第 2 页 共 55 页不适用于非生产经营单位(如行政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医疗机构、部队等)。1.4 应急工作原则在桂林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业
7、务指导下,阳朔县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协调本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工作原则,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和事故影响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上与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衔接,下与各乡(镇)、各县直各部门行业应急预案和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桂办发201435 号
8、文)的相关要求,成立阳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常态和事故状态下的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具体承办相关救援工作。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设在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局长苏定乾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73-8824842,手机:18977396096。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安委会、县直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各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由企业自己确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部队、安委会各成员部门组建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
9、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第 3 页 共 55 页单位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有关救援力量。2.2 应急救援机构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县安委会。事故发生时,县安委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同性质和影响范围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由县长或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监察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统一指挥、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生产经营单位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
10、并设立若干处置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工作。2.3 职责2.3.1 县安委会主任应急管理职责(1)决定启动、终止本县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2)统一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4)抓好常态下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5)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3.2 县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职责(1)为启动、终止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依据;(2)按主任的指令具体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指挥、调度、检查执行等工作;(3)按主任的指令指挥事故现场救援事项,协调、配合上级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1、4)参与制定应对事故的行动方案;(5)按主任的要求抓好全县常态下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第 4 页 共 55 页(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3.3 县安委会职责县安委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全县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配合桂林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2.3.4 县安委办职责县安委办是县安委会的办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组织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综合监督
12、、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企业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3)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4)协调与自然灾害、防震抗震、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互相配合;5)承担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其中负责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等专项预案的指挥机构为县直各单位指挥机构,这些单位既有本部门应急响应的职责,又承担安委会所安排的应急响应任务,确保本预案和专项预案的顺利实施。县直各有关单位应与县安委办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与本预案及部门专项预案的衔接工作和与桂林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衔接
13、,保持沟通,争取上级指导和支持。2.3.5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主要负责事故抢险救援重大事项决策、指导、协调等工作。2)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事故现场,指导、协调、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事故应急救援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如下:(1)非煤矿山事故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第 5 页 共 55 页国土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参与配合;(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事故由县安监局牵头(燃气事故由县市容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局等单位参与配合;(3)
14、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事故由县安监局牵头,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单位等参与配合;(4)道路交通事故(含危险化学品、火工品道路运输事故,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参与配合;(5)建筑施工事故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计局、县工信局等单位参与配合;(6)火灾事故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等参与配合;(8)特种设备事故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计局、县市容局等参与配合;(9)水
15、上交通事故(含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烟花爆竹水路运输事故)县交通局由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参与配合;(11)民爆事故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工信局、县卫计局等参单位与配合。(12)旅游事故由县旅游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参与配合;(13)其他事故,按职责分工分别由相应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配合。2.3.6 现场工作组、现场抢险指挥部职责现场工作组是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工作机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由本县相关事故救援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组成。现场工作组的职责是:桂林市阳朔县生产安全事故
16、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YS/YA-2015-1第 6 页 共 55 页(1)协调、参与企业组织开展的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现场有关情况;(2)负责跨部门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协调调度工作;(3)为事故现场抢险提供技术支持;(4)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现场抢险指挥部一般以企业为主,事发企业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县安委会派出的现场工作组报告事故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报送县安委办。涉及多个领域、跨行政区域或影响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由县安委会组织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指挥和协调工作。(1)现场抢险指挥部职责是:负责制
17、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若企业成立的现场抢险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若县安委会成立的,由副县长担任总指挥;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县直其他部门负责人、救援队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救援专家等为成员。现场指挥部随时向安委会汇报抢险救援情况。(2)现场抢险指挥部可根据实际下设现场处置小组,如:综合协调组:负责事故信息报告、救援队伍调集、较大事项协调等。事故救援组:负责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抢险救援等。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维护社会稳定等。医疗救护组:负责调集医疗救护队伍或专家救治伤员等。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保障和通信联络等。物资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质调集和保障工作等。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还可设立环保气象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等,分别负责环境监测监控、气象信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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