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管理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第二节高速公路投融资分析第二节高速公路投融资分析第三节高速公路建设主要融资方式第三节高速公路建设主要融资方式第一节概述一、我国公路建设投融资管理发展过程 1第一阶段,从 1979年到 1983年l 1980年,基本建设投资由原先的无偿拨款改为有偿贷款 l 1981年,我国实施第一步利改税l 1983年,国家开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第二阶段,从 1984年到 1986年 l 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 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代替行政分配任务制度,建立工程承包,实行基建物资和设备供应单位企业化,开
2、始引进市场竞争机制。 l 1985年国务院批准征收汽车购置附加费 , 全部收入作为国家公路建设发展基金的一项来源,由交通部按国家规定统一安排。 3第三阶段,从 1987年到 1992年 l 在 1987年,国家经委明文规定对基建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国民经济可行性论证;借鉴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规范化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经验和程序,凡未进行论证或论证达不到规定指标的,一律不予立项。l 1988年国家批准了对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实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文件。 l 1992年交通部发出 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交通发展 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外资的态度,扩大了外资引入规模。
3、 4第四阶段,从 1993年起至今l 按照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和1997年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开始对公路的经营管理和产权制度进行了改革尝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1)改革对公路的投资方式,对高等级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实行有偿使用,并建立相应风险约束机制。(2)拓宽公路建设投资、融资渠道,除向银行借款、贷款修路筑桥外,还积极引进外资,以及发行债券、股票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3)出售现有收费公路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包括出售给外商),从获得的收入再投入新路建设,滚动发展。(4)地方政府对辖区内原有公路(有的是国道、省道)作价入股
4、与他人(包括外商)合作组建法人股份公司,利用外资改建旧路或修建新路。(5)选择经济效益前景好的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经过明晰产权关系后,成立股份制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在金融市场融资。(6)地方政府将公路建设与土地开发相结合,指定出让公路沿线或某些特定地区的土地开发使用权等条件,与他人(包括外商)合作,建设公路,即所谓 “以地换路 ”。(7)少数地方政府将某些交通规费使用权(如交通建设基金、过路费、过桥费、客货运附加费等)交给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用于建设公路或偿还筑路借款。(8)许多省市已建立或正在建立完善公路建设要素(资金、劳务、物资、技术、信息)市场,利用市场机制完成公路建设资源的优化
5、配置。二、 国外公路建设资金来源、筹措方法及管理 v公路建设资金的来源及筹措方法v公路资金的管理公路建设资金的来源及筹措方法 世界各国的公路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法大致上可分为六类:( 1)国家财政拨款;( 2)公路使用者税收;( 3)公路收费;( 4)社会集资;( 5)金融机构借贷款;( 6)其它。国家财政拨款 在一些不实行公路税收制的国家中,公路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和建勤方式)。前苏联干线公路的建设资金列入国家基建计划,由国家预算拨款,公路建成后交所在的加盟共和国(或州)管养,管养费列入加盟共和国(或州)的预算。在意大利,与汽车相关的税收不作为公路建设的专门资金来源,而是收进国家财政,然后每年再由法律决定公路管理局拥有的国家财政中公路资金预算额,这也是国家对公路建设与养护实行财政拨款的普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