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茶陵县发改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汇编2目 录一、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 .1二、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信访工作制度 .7三、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许可受理制度 .12四、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违反行政许可法责任追究制度 .15五、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2六、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26七、查阅记录登记表 .30八、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收文收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办法 .31九、房地产投资项目核准制度 .33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核准制度 .39十一、服务业项目备案制度 .47十二、服务业项目核准制度 .51十三、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备案制度 .58十四、高新技术
2、项目核准办理制度 .63十五、工业项目备案制度 .67十六、工业项目核准制度 .72十七、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初审申报制度 .78十八、交通项目核准制度 .83十九、能源项目核准制度 .88二十、物流项目核准制度 .93二十一、茶陵县农林水利投资项目备案制度 .99二十二、社会事业项目备案制度 .103二十三、社会事业项目核准制度 .108二十四、信息化项目审批制度 .114二十五、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申报制度 .119二十六、财政性投资项目申报制度 .124二十七、项目备案流程图 .128二十八、项目核准流程图 .1293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茶陵
3、 县发 展和改革局是 县 政府 组 成部 门 之一。 为 加强对 行政 权 力的 监 督制 约 ,使行政 权 力依法行使、 规 范运作, 结 合本部 门实际 ,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 坚 持以 邓 小平理 论 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为 指 导 ,深入 贯彻 落 实 科学 发 展 观 ,坚 持 贯彻执 行党的路 线 方 针 政策和国家法律法 规 ,忠于 职 守,履行 职责 。要建立 规范、 协调 、高效的运行机制, 进 一步 转变 工作 职 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 风 ,建立健全科学 严谨 、公平透明、廉 洁 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第三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在
4、县 委、 县 政府的 领导 下,切实 履行 综 合管理全 县 国民 经济 和社会 发 展、 总 体指 导经济 体制改革的 职责 ,发挥县 委、 县 政府的参 谋 助手作用。 积 极 谋 划大思路、研究 协调 大政策、推 进 落 实 大 项 目,不断提高推 动 全 县发 展改革工作的主 动 性和落 实 工作的自 觉 性,不断提高 综 合研究、 综 合平衡、 综 合 协调 的能力,确保完成 县 委、 县 政府的各 项 工作任 务 。4第二章 科学民主决策第四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要不断完善 专 家 论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 见 ,以及集体研究相 结 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优 化重大决策制度
5、 规则 和程序, 坚 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透明度。第五条 加 强对 重大 问题 的前瞻性、 综 合性研究,不断提高全局破解 难题 的主 动 性和 创 造性,形成相 应 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强 化 调查 研究制度,在重大决策和重大 规 划 编 制等 过 程中,要充分 发挥 智囊机构、中介 组织 和 专 家学者的咨 询 、参 谋 作用,自 觉运用前期 预测 、效益 评 估、公开招 标 、比 选择优 、社会听 证 等科学决策手段,确保决策理念先 进 性、 导 向正确性、内容系 统 性、操作可行性。第六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的重大决策建 议 要广泛征求意见 。涉及各股室 职
6、责 的,要提前 协 商;涉及其他有关部 门 的, 应 事先 协调 ;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 应 事先征 询县 人大和 县 政 协 的意 见 。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 的利益 问题 ,还 要通过 社会公示或听 证 会等形式听取意 见 和建 议 。第七条 要建立前沿性信息的 获 得机制和消化机制,完善反应 灵敏、 协调 有效、覆盖全 县 的决策信息反 馈 机制和决策后 评 估机制。各 职 能股室要加 强对 重大决策、 规 划、政策 执 行情况的跟踪反 馈 ,为 决策的不断 优 化提供客 观 依据。5第八条 涉及全 县 国民 经济 和社会 发 展 计 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
7、 规 划、重要 资 源配置和重大建 设项 目等方面的决策事 项 ,严 格 执 行本局重大事 项 决策制度,由局 长办 公会或党组 会 讨论审议 通 过 后, 报请县 政府决定。第三章 推进依法行政第九章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要 进 一步 强 化法制 观 念, 严 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 规 范行政行 为 ,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 严 格 执 行行政 执 法 责 任制、 执 法 过错 追究制和行政复 议 制,及 时发现 并 纠 正 违 反法律、法 规 、规 章和其它规 范性文件的行政行 为 ,不断加 强 法制建 设 。第十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的 规 范性文件必 须
8、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 和政策的 规 定,并具有可操作性。 规 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 规 、规 章相抵触,不得超越本部 门 的 职 能范 围 。要建立健全 规 范性文件 备 案制。第十一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坚 持 “公开 为 原 则 ,不公开 为 例外 ”,认 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 政府 赋 予的 职 能,在 经济调节 、市 场监 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 务等方面相关的政府信息,要按照法律法 规 要求予以主 动 公开或依申 请 公开, 对 本局主 动 公开的 规 范性文件等信息, 应结 合 该 公文的 办 理流程同步 报 局 领导审 核。在信息公开
9、过 程中,要做到及 时 、准确、充分。第四章 提高工作效能6第十二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要加 强 工作的前瞻性、 综 合性和操作性,做好年度工作的安排部署,提出年度工作目 标 ,确定重点工 作 、阶 段 性 目 标 ,明 确 分 管 领 导 和 责 任 股 室 ,并 组织 落 实 。第十三条 要建立 责 任明确、 协调 有序、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局内日常工作,属于局 领导 分管范 围 内的,由分管 领导负责 ;涉及跨分管范 围 的重点工作,原 则 上明确由一位局 领导为 主 牵头负责 ,相关局 领导 配合。要做到任 务 明确、 职责 明确、 时 限明确,有力、有序、有效地推 进 各 项 工
10、作。第十四条 属于各股室 职责 范 围 内的工作,各股室 应 当 积 极主 动 、认 真 负责 地 办 理;凡涉及多个股室 职责 范 围 的事 项 ,一般 应明确由一个股室 为 主 牵头负责 ,相关股室 应积 极配合。第五章 加强行政监督第十五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 按 照 行 政 诉 讼 法 及 有 关 法律 规 定 ,接 受 司 法 监 督 ,并 接 受 监 察 、审 计 等 部 门 的 专 项 监 督 ,同 时自 觉 接 受 人 大 、政 协 和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监 督 ,对 监 督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要认 真 查 处 和 整 改 。第十六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
11、要及 时 向 县 人大和 县 政 协 通报 重要工作情况,征 询 意 见 ;对 人大代表、政 协 委 员 提出的意 见 和提案,要高度重 视 ,认 真 办 理,并不断提高按 时办结 率和 满 意率。第十七条 加 强 本局内部 层级监 督。 严 格 执 行 行政复 议 法 以及本委的有关 规 定,及 时发现 并 纠 正 违 反法律、法 规 和 规 章的规 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 违 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 为 ;各科7室有 权对 局内的工作提出批 评 、意 见 和建 议 。第十八条 高度重 视 人民群众来信来 访 工作。 进 一步完善信访 制度,确保信 访 渠道的 畅 通;局 领导 及各科室
12、负责 人要 坚 持接 访制度, 阅 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对 来信中反映的具体 问题 ,应责 成有关人 员认 真研究解决并及 时 答复。第十九条 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政 务 信息公开制度,通 过发 布公 报 、新 闻发 言人、互 联 网、新 闻 媒体等形式,及 时 公布各 类 信息,自 觉 接受媒体和群众的 监 督。第二十条 建立完善 监 控体系。通 过 事前的 审 批事 项 公开、事中的 实时监 控、事后的 预 警 纠错 ,以及 项 目 审 批的全 过 程分析评 估,建立比 较 完善的 项 目 审 批 监 控体系, 监 督和 规 范 项 目 审 批行 为 。对 每个 审 批 项 目的受理、
13、承 办 、批准和 办结 等各个 环节进 行全程 监 控,及 时发现 和 纠 正 违 反法定条件和程序、暗箱操作等 违规违 法 问题 。第二十一条 建立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对 行 政 不 作 为 、慢 作 为 、乱 作为 和 越 权 办 事 、以 权 谋 私 等 行 为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查 处 ;对 玩 忽职 守 、失 职 渎 职 等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和 损 失 的 ,要 依 法 依 纪 追 究 当 事 人 和股 室 主 要 领 导 的 责 任 。第六章 严肃作风纪律第 二 十 二 条 茶陵 县发 展和改革局 干部 职 工要加 强 理 论 和 业务 学 习
14、,密切关注国内外 经济 、社会、科技等方面 发 展 变 化的新 趋势 ,不断充 实 新知 识 ,丰富新 经验 ,不断增 强 全局意 识 、责 任意 识 、8服 务 意 识 、创 新意 识 和法制意 识 ,努力提高立党 为 公、 执 政 为 民的能力和水平。第 二 十 三 条 要 大 力 弘 扬 求 真 务 实 的 工 作 作 风 ,坚 持 鼓 实 劲 、办 实 事 、求 实 效 ,坚 决 克 服 形 式 主 义 、文 牍 主 义 和 官 僚 主 义 ,大 力 提倡 “开 短 会 、讲 短 话 、行 短 文 ”。要 按 程 序 和 时 限 积 极 主 动 地 办 理 职 权范 围 内 应 该 解
15、 决 的 事 项 。第 二 十 四 条 要 严 格 执 行有关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法律、法 规 和 规 章制度,切 实 加 强 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人 员 、载 体、信息系 统 及重要会 议 、活 动 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第 二 十 五 条 要 认 真 贯 彻 “为 民 、务 实 、清 廉 ”的 要 求 ,严 格 遵 守公 务 员 行 为 规 范 和 廉 政 准 则 。工 作 中 要 认 真 贯 彻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制 ,同 时 承 担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任 务 ,并 与 业 务 工 作 同 步 推 进 ,一 级 抓 一级 、层 层 抓 落 实 。
16、第 二 十 六 条 本 规则 自公布之日起 执 行。9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信访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来信是指信 访人通 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本制度所称来访是指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第三条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是对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负责日常信访的接待、组织处理等工作。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应当向社会公布其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投 诉 电 话 等 相 关 事 项 ,为 信 访 人 提 供便利的反映问题渠
17、道。第四条 按照“属地管理、分 级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的信访处理原则,局办公室转交局有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局机关各股室都应当认真负责,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第二章 基本任务和要求第五条 局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一)受理群众反映与我局职能有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的来10信来访。(二)从群众来信来访中,筛选出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来信来访中带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领导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服务。第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全局在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
18、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改系统的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原则,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信访诉求;(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耐心解释政策,及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沟通情况;(三)做好对来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第三章 处理信访事项的基本要求第七条 局办公室收到信 访事项, 应当予以登记。凡属反映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是不符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当受理,并在 15 日内转送局分管领导处理,对于不属于发改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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