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玉山县梨华线 K23+000 至 K25+000 段水毁重建工 程国 内 施 工 招 标(资格后审)招 标 文 件项 目 专 用 本招标人:玉山县交通运输局二 0 一二年八月2玉山县梨华线 K23+000 至 K25+000 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章)法人代表:(章)2012 年 8 月 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意见(章):经办人:2012 年 8 月 日3说 明一、玉山县梨华线 K23+000 至 K25+000 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范本和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范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 ,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
2、9 年版)由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9 年 5 月出版发行,投标人自行购买准备。本册为项目专用本。二、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范本进行的补充和修改,投标人应将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范本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范本修稿之处,仍以范本为准。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该按照项目专用本和范本的要求编制,并应完整反映和响应项目专用本及范本的内容和要求。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规范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5第一章、招标公告玉山县梨华线 K23+000 至 K25+000 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山县梨华线 K23+000 至 K25+000 段水毁重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项目总投资为约 6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山县梨华线 K23+000 至 K25+000 段水毁重建工程全长 2KM、宽 5 米、20cm水泥砼面层、15cm 厚水泥稳定厚基层、18cm 厚级配碎石垫层。计划工期为 3 个月,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重建
4、施工,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以上(含二类乙)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2 年 8 月 3 日至 2012 年 8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2 时 30 分至 4 时 30 分(
5、北京时间,下同)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每套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 2012 年 / 月 / 日上午/ 时,集中地点为: /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 年 / 月 / 日下午 时,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8 月 1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6、6投标人应于当 8 月 17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照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鹰潭市经纬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玉山县冰溪镇芳泽佳苑 1 幢西 1 号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334700 联 系 人: 吴承琴 联 系 人: 肖 军 电 话: 15717033899 电 话: 13870386165 传 真:
7、 0793-2205211 传 真: 0793-2557773 二 0 一二 年八月三日 7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吴承琴 电话:15717033899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鹰潭市经纬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玉山县冰溪镇芳泽佳苑 1 幢西 1 号 联系人: 肖军 电话: 13870386165 1.1.4 项目名称 玉山县梨华线 K23+000 至 K25+000 段水毁重建工程1.1.5 建设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下镇镇1.2.1 资金来源
8、 车购税补助1.2.2 出资比例 中央投资占 % ,地方投资占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基本落实1.3.1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2 年 8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 年 11 月 25 日1.3.3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1.4.1 招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1业绩要求:见附录 1信誉要求:见附录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2其他要求:无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招标 不接受接受
9、,但 联 合 体 所 有 成 员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下午 时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2 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1 天前1.11 分包 允许 不允许1.12 偏离 允许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2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8 月 17 日上午 10 时 0
1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9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天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1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
11、时间为:2012 年 8 月 16 日 下午 4:30 时之前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玉山县工商银行账号:1512212029026483289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 无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 要求 无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委托人小签并加盖法人单位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3.7.5 装订要求 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 ,不得使用活页
12、夹,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04.1.2 封套上写明内容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的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 玉山县行政中心西北侧招标人名称: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玉山县梨华线 K23+000 至 K25+000 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在 2012 年 8 月 17 日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 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址: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1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当众检查(5)开标顺序:递交文件的先后6.1.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上饶市交通运输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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