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金融扶贫政策解读四川省财政厅 黎家远2017年 1月 18日“1+4+4+4”财政扶贫政策体系n “1”,即:制定一个方案。制定 2016 2020年扶贫资金平衡总方案。 2016至 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计划投入 2283亿元,其中中央预计补助 581亿元,省级财政安排 876亿元,市县筹资 826亿元。 n “4”,即:构建四项机制。构建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机制 、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 。“1+4+4+4”财政扶贫政策体系n “4”,即:制定四个办法。制定促进贫困地区跨区域合作财税利益共享实施办法 、均衡
2、性转移支付单列贫困地区补助办法 、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 、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 。n “4”,即:组建四大基金。组建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县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截至 2016年底,全省 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全部完成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组建,基金规模分别为 3.9亿元、3.4亿元、 24.7亿元; 11501个贫困村全部完成产业扶持基金组建,基金规模达 32.6亿元。 重点财政扶贫政策介绍今天,借此机会主要为大家介绍 五个方面 的财政扶贫政策,具体包括:n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n 扶贫小额信贷分险
3、基金n 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n 资金互助组织试点n 农业信贷担保奖补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中央部署。 2016年 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 ( 国办发 2016 22号 ),明确试点贫困县可以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调整资金用途,并配套了系列支持措施。省级部署。 2016年 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 川办发 2016 44号 ),全面明确了我省统筹整合试点县范围、资金范围、支持措施等。 2016年 10月,财政厅出台了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4、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有关财务管理的通知 ( 川财农 2016 188号 ),对试点财务管理事项作了进一步规范。试点来之不易这次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改革力度之大,是一次部门自我革命,面对阻力可想而知,政策顺利出台实属不易,在涉农资金改革历史上前所未有。1.中央和省委扶贫工作会议有明确要求。2.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3.政府部门敢于 “刀刃向内、自我革命 ”。4.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现实需要。政策十分明朗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试点的政策内涵: “充分授权、统筹使用、精准脱贫 ”。n “充分授权 ”。就是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但是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
5、困县。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n “统筹使用 ”。就是贫困县要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涉农资金,允许调整资金用途。各部门对统筹调整使用资金情况应予以认可。n “精准脱贫 ”。就是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如期完成 “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 ”的脱贫攻坚任务,实现摘帽销号的目标。省级 “五项措施 ”n “四保障一督促 ”。1.放权保障。实行 “因素分配、切块到县、绩效挂钩 ”的管理模式,将纳入试点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
6、安排使用权、项目审批权、资金管理权全部下放试点县。2.协调保障。省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对统筹整合的省级资金予以认可,中央资金积极向中央对口部门报告。3.制度保障。规定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试点县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对限制统筹整合的条款予以取消。省级 “五项措施 ”4.资金保障。原则上补助试点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资金下达文件中明确资金来源级次、明确该项资金是否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5.审计督促。把审计重点放在 “是不是按照中央有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的要求使用资金、是不是按照规范程序调整资金用途、是不是把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 ”上,督促试点规范开展。县级 “六点要求 ”n “五严格一消除 ”。1.严格整合范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2.严格使用方向。统筹整合后的财政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严格方案编制。一要 做实做细规划,提出需求清单。 二要 根据脱贫规划、年度任务和补助资金量,确定扶贫项目。 三要 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四要 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落实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