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建立可 更新 可 协调 的 计算机犯罪立法框架的需求Richard G Turnbull公共起诉高级助理主任司法部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1 近来,在家庭,政府以及商业领域,计算机的使用都呈现 出 较大的增长。2 计算机应用的广度可以在欧洲共同体1998年发布的报告中看出: 100个国家接入了互联网 互联网用户的数量到 2000年将增长到2.5亿 到 2003年将是 5.02亿3 在美国 : 1999年有 1亿的互联网使用者 到 2003年有 1.66亿使用者4 2000年远东经济回顾报告阐明在 1999年亚洲就有 5000万互联网使用者 根据高盛公司( Goldman Sachs) 的报告 ,
2、到 2003年,将增长到 6400万 澳大利亚犯罪学研究所在 2002年发布的的报告预测亚太地区到 2005年将会有2.42亿用户5 依据国际数据公司的说法 , 在 1998至2003年之间,亚洲作为一个整体,互联网用户将表现出 40的年增长率。 印度 76% 中国大陆 51% 韩国 49%6 在数量方面,中国在 2002年有 0.56亿互联网用户 , 超过日本成为亚洲最大的用户群 在 4年的时间里,这个数字将增长到2.57亿。7 香港的互联网使用者的百分比已经很高, 58.4% 的家庭已经接入了互联网8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使用的增长率是全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 40倍。 在 2001年,电子商业交易的总价值约为70亿美元。9 根据 Garner Group的报告, 2000年在亚洲地区企业对企业的互联网商业交易的总值达到了 968亿美元,大概是全球总量 4332亿美元的 22 高盛公司 ( Goldman Sachs) 认为亚洲的电子商务市场今年将从 1998年的 7亿美元增长到 320亿美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