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1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准则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控制和引导使赵片区的有序开发,深化落实该片区控规的控制要求,严格实施片区建设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和相关规定,结合片区发展的实际情况,特编制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北起榆太交界,南至迎宾西街,西起环城西路,东至站北路,规划总用地 14.05 平方公里。该规划适于使赵片区的 4 个组团管理单元。A 组团(物流服务组团)范围:北起榆太交界,南至文华街,西起汇通北路,东至站北街,规划总用地 168.53 公顷
2、; B 组团(汽贸产业组团)范围:北起文华街,南至龙湖大街,西起环城西路,东至园区路,规划范围 328.15 公顷;C 组团(生态备用组团)范围:北起龙湖大街,南至安宁西街,西起环城西路,东至银泰路、汇通北路,规划范围 516.76 公顷;D 组团(生活服务组团)范围:北起安宁西街,南至迎宾西街,西起环城西路,东至站北街,规划范围 396.35 公顷; 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晋中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办法等地方相关法规、规定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等技术标准规范4.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20
3、16-2030)及相关专项规划5.晋中市汇通北路沿线区域概念规划6. 其他相关已批复规划 7规划区 1:2000 地形图第四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图纸、图则)和附件(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件并用方具法律效力。第五条 控制要求规划强化对城市三大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的控制和落实。 第六条 管理要求(一)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包括修建性详规、城市设计以及建(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规划管理工作,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二)本规划由晋中市人民政府审批,其控制内容是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2
4、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三)本规划若确需调整,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依据晋中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办法履行相关程序。第二章 总体控制及地块划分管控第七条 功能定位依据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同时结合对区位、现状用地情况及城市发展需求分析,本次规划确定该片区功能定位为:山西科技创新城核心区与东部副中心建设的重要枢纽,作为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推动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综改政策主要实践区,实现现状产业的有效提升和城市服务功能的强化,进一步实现产业区与生活区平衡,成为区域范围内的“产业枢纽区” 。第八条 建设规模片区总用地 14.05 平方公里,片区规划总建筑面积为 1368.44
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 168.18 公顷,居住建筑总面积 406.31 万平方米,片区居住平均容积率控制在 2.42 以内;工业、仓储用地 101.85 公顷,建筑面积 124.57 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控制在 1.22 以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97.01 公顷,建筑面积 655.74 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控制在 3.33 以内。第九条 人口规模人口规模总量为 9.81 万人。第十条 地块编码及划分(一)编码采用三级编码方法,由街区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如使A-01-01 地块,编码含义为:“A”街区代码(以 B、C、D、E、对应各个街区);“01”街坊代码该(以 01、02、03、
6、04、对应各个街坊) ; “01”该街区内的 1 号地块。编码顺序依次为从西至东、由北至南。(二)本片区划分为 4 个组团管理单元,330 个地块。A 组团,面积 168.53 公顷,28 个地块;B 组团,面积 328.15 公顷,75 个地块;C 组团,面积 516.76 公顷,97 个地块;D 组团,面积 370.92 公顷,130 个地块;第十一条 地块界限管控(一)地块划分应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根据规划用地性质的不同和各类规划控制界线确定。(二)对公共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用地应单独划分,以保证优先建设。(三)应保证每个地块至少有一边与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道路相邻,确实
7、无条件的内部地块须确保与道路直接相连的出入口通道用地。(四)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实际开发的用地红线范围。在具体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对须预留公共开放空间、景观视线走廊、公共通道等的地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保留细分的优先权。(五)地块用地边界与已经合法手续出让或划拨地块用地边界不一致时,以后者界限为准,同时须保证后者用地性质不被变更。(六)地块界限内的用地面积不一定全部可作为建设用地,实际建设用地的面积还需在考虑了不宜建设因素后,由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条件中给出。第十二条 地块规模管控(一)原则上居住地块的最小细分面积为 0.3 公顷。 (部分保留现状地块以实际晋中市使
8、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3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面积为准)(二)开发建设中,低于最小细分地块规模的项目原则上须与周边用地统一开发建设。第三章 用地功能布局第十三条 功能分区本次规划形成“一轴四组团”的城市空间构架。 “一轴”:汇通北路商业发展轴;“四组团”:自北向南由汇通北路串联的物流服务组团、汽贸产业组团、生态备用组团和生活服务组团。第十四条 组团划分及主导属性片区划分为 4 个组团,分别为使赵片区-A 组团(物流服务组团),使赵片区-B 组团(汽贸产业组团),使赵片区-C 组团(生态组团),使赵片区-D 组团(生活服务组团)。其中 A 组团主导属性为物流服务,B 组团主导属性为汽贸产
9、业,C 组团主导属性为生态休闲,D 组团主导属性为生活服务。第四章 地块使用性质管控第十五条 规划用地性质分类规划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其用地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标准 (GB501372011)的规定。用地分类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法定管控(一)片区控规所确定的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用地是法定管控内容,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须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二)法定控制的土地使用采用实线控制、虚线控制、指标控制、点位控制相结合的分类控制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片区控规文件。(三)若法定土地使用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划拨或出让的地块内,晋中市人民政府可根据
10、有关法规的规定,在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偿。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指导性管控(一)管控规定1.土地使用除法定管控内容外,其余均为指导性管控内容。2.指导性管控的土地使用性质是主导土地使用性质,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可在主导土地使用性质兼容允许范围内选择适合的土地使用性质和兼容比例;如超出兼容允许范围,须依据晋中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实施办法 ,履行相关程序。 3.特定地段应同时满足本建设准则的禁止兼容规定要求。(二)管控内容1. A 组团该组团主导属性为物流服务。土地使用以物流仓储用地为主。保留现状铁路集装箱货场和货运编组站,沿汇通路和文华街布置少量商服设
11、施和行政办公用地。保留现状沿汇通路的 1 处加油站,总占地面积 0.20 公顷。2. B 组团该街区主导属性为汽贸产业。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4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土地使用以布置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为主。整合汇通路两侧现有的汽车 4S 店,同时在龙湖街与汇通北路交叉口西北部新规划一处大型商业用地,打造汽贸产业组团;对鸣李村进行城中村改造,原址安置;保留中部高压走廊。在原鸣李村中部新规划 1 处小学(4 轨制),占地面积约为 1.45 公顷;规划小学北侧新规划一处幼儿园(12 班),占地面积约为 0.50 公顷;汇丰街北侧型新规划一处幼儿园(9 班),占地面积约为 0.32 公顷
12、。3. C 组团该街区主导属性为生态休闲。土地使用以布置防护绿地和生态绿地为主。在组团内预留工业发展备用地,逐步通过新兴产业的迁入,完成产业升级;沿使赵变电站、高压线与铁路规划防护绿地和生态绿地。现状已建成晋中市汽车客运总站,占地面积约 6.91 公顷;箕城路与使赵大街交叉口西南规划一处供热设施用地,占地面积约 3.92 公顷;保留现状使赵变电站,占地面积约 4.05 公顷。4 D 组团该街区主导属性为生活服务。居住用地结合使赵村、韩村城中村改造和部分现状保留小区进行分布;沿迎宾西街北侧和汇通路两侧规划主要的商业、行政办公及其他公建用地,进一步完善组团服务职能。开发区实验小学原址扩建,规划 6
13、 轨,占地面积约 3.40 公顷;开发区实验中学原址扩建,规划 6 轨,占地面积约 2.60 公顷;横九路与经纬路交叉口西南规划 1 处小学,占地面积约 2.60 公顷。第十八条 其他管控要求(一)若该地区存在地下文物埋藏,在项目开发前,须征求文物管理部门意见;必要时规划管理部门保留变更规划用地性质的权利。(二)在建设过程中,确因城市发展,需要变更规划用地性质,而又不符合土地相容性规定时,必须进行项目评估和规划设计,同时报经晋中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许可,并服从附加条件。第五章 土地使用强度管控第十九条 片区居住建设总量控制各组团居住建设总量须不大于片区控规中确定的规定值。表 1 街区居住建设总量
14、控制一览表街区编号 A B C D街区居住建设总量(万) - 66.59 - 339.72街区居住平均容积率 - 2.28 - 2.44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管控(一)规划区各项建设项目必须满足建设准则确定的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如确需修改的,须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二)在土地使用强度指标中,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为上下限控制,其它用地容积率为上限控制,建筑密度、兼容比例为上限控制,绿地率为下限控制(工业用地绿地率为上限控制,建筑密度为下限控制) 。(三)各类指标控制详见图则中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第二十一条 其他管控要求(一)各居住地块绿地率除满足地块控制指标外,还
15、须提供不小于人均 1.0 平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5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方米的小区级集中公园绿地。(二)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对地块进行细分开发时,容积率应保持不变;对地块进行合并开发时,开发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第六章 街区居住容量控制第二十二条 片区居住容量控制片区居住容量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用地、人口总量、居住建筑面积和居住平均容积率四项指标。表 2 街区居住容量控制指标表街区名称建设用地(hm 2)居住建设用地(hm 2)人口(万人)居住建筑面积(万 m2)居住平均容积率A 168.53 - - - -B 328.15 29.15 1.67 66.59 2.28C 516.
16、76 - - - -D 370.92 139.03 8.14 339.72 2.44规划区现状人口约 1.8 万人,其中城市居住用地面积为 45.13 公顷,人口约9500 人,人均居住区用地面积 47.5,超出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17-26/人;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85.64 公顷,人口约 8500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336.0,远超出规范(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120-140/人。片区未来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约 168.18 公顷,人口容量约 9.81 万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 17.14, 达到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17-26
17、/人。第七章 道路交通及其管控第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网1、道路网结构采用棋盘式格局,以快速路、主次干路为骨架,形成网格式道路结构。规划道路等级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表 3 城市各级道路指标一览表指标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设计速度(km/h) 60-80 50-60 40-50 20-30常规机动车道数(条/双向) 6-8 6-8 4-6 2-4常规路段红线宽度(m) 60-66 40-52 34-40 14-30本片区规划快速路 2 条,主干路 12 条,城市次干路 3 条,支路 28 条。路网密度达到 5.03km/k,其中主、次干道路网密度达到 3.27km/k。2
18、、道路红线控制片区规划的城市道路红线采用实线控制与虚线控制两种控制方式,除下表所列实线控制道路外,其余城市道路红线均采用虚线控制。表 4 实线控制道路指标一览表道路名称 道路级别 道路红线(米) 控制类型 备注龙湖街 快速路 66.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汇通北路 快速路 60.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经纬路 主干道 42.00 实线控制 规划新增站北路 主干道 42.00 实线控制 现状基础上拓宽并向北延伸迎宾西街 主干道 52.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6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宁西街 主干道 42.00 实线控制 规划新增使赵大街 主干道 52.00
19、实线控制 现状基础上拓宽昭余街 主干道 50.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汇丰街 主干道 52.00 实线控制 规划新增文华街 主干道 52.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大学街 主干道 52.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文津街 主干道 40.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园区路 主干道 42.00 实线控制 规划新增环城西路 主干道 52.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银泰路 次干道 34.00 实线控制 保留现状并向北延伸横八路 次干道 36.00 实线控制 规划新增箕城路(龙运路)次干道 34.00 实线控制 现状保留(一)实线控制的道路红线除道路施工图阶段的线形技术修正外,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依据相
20、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二)对于片区控规中虚线控制的道路可以根据布局规划,在不改变道路功能的前提下适当调整,但不得取消或改变红线宽度。确需调整的,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报经晋中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三)政府保留在主、次道路红线范围外增设公交停靠站、人行过街设施、轨道站出入口等交通附属设施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网1、交叉口及渠化片区内城市道路交叉口采用平面与立体交叉两种方式。第二十五条 交通设施1、社会停车场 规划社会停车场 1 处,占地 0.60 公顷。表 5 片区社会停车场一览表设施名称 所在地块 用地面积(hm 2) 备注社会停车场 D-05-04 0.60 规划新增第二十
21、六条 交通设施管控1、严格控制片区控规确定的交通设施用地。2、地块的机动车位配置参照晋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停车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停车容量满足要求的条件下采用地面、地下和立体停车方式。3、所有停车场均应为残疾人提供不小于总数的 1.5%的停车位,专位专用。4、公共交通线网密度达到 3.0km/km2。公交停靠站结合现状公交线路及晋中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设置。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 50 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 100 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向错开 30 米。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小于 150 米,并不得大于 200 米。5、道路断面一般包
22、括车行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并根据需要设置分隔带、设施带。特殊情况下,可布置高架道路、匝道、地道敞开段、人行天桥等设施。机动车道宽度为 3.5-3.75m/条;非机动车道宽度为 1 m/条(第一条车道宽度为 1.5m) ;一般情况下人行道净宽度不小于 3m,最小不小于 2m。第二十七条 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管控(一)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1.严格控制在城市主干道上直接设置机动车出入口。2.城市道路交叉口路缘线转角弧线切点向主干道方向延伸 80-100 米范围内,向次干道方向延伸 60 米范围内,向一般道路延伸 20 米范围内,为禁止开设机动车道出入口路段。如确需在上述路段内设置机动车道出入口,只能
23、设置右转出入口,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7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入口位置应保持距交叉路缘线切角弧线切点 20 米以上的距离。3.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城市主干路两侧,如确需设置,应执行右进右出的交通管制。4.距公园、学校、幼儿园等出入口不应小于 20 米,公交车站 10m 范围内不得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5.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得不小于 20 米。6.轨道交通车站行人出入口、人行过街设施(天桥、地道)30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7.铁路道口 50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8.桥梁、隧道引道范围内不得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距其端点 50 米范围内
24、不宜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若确实需要,应设置右进右出出入口。坡度大于 2%的桥梁、隧道引道端点 50 米以内不得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坡度在 1%-2%之间的坡道范围内不宜设置机动车出入口。9.慢行专用通道沿线禁止开设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二)地块出入口方位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块至少设置一个车辆出入口,当居住用地3 公顷,其它公共活动用地1.5 公顷时,须在不同道路上设两个车辆出入口。第二十八条 其它道路交通管控(一)在公共场所和人行横道处须考虑无障碍设计,以满足残疾人出行的需要。(二)规划道路控制点坐标与高程以实际施工坐标与高程为准。第八章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管控第二十九条 片区控规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
25、管控(一)片区控规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须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须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二)建设准则深化落实控制的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新增的幼儿园须设置独立用地;居住区卫生中心、居住区文化中心、居住区福利院、居住区街道办、派出所和居住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有条件单独设置时,应控制其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无条件单独设置时,应控制其建筑面积,并可与其他建筑合建。表 6 深化落实的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街区编号 建设准则层面的街区落实A 规划 1 处加油站,位于 01-02 地块;规划 1 处供热设施,位于 01-03 地块。B规划 5 处开闭所,位于 01-07、01
26、-18、02-10、03-11、04-13 地块;规划 2处卫生站,位于 01-08、01-26 地块;规划 2 处燃气调压站,位于 01-10、02-09地块;规划 1 处垃圾转运站,位于 01-11 地块;规划 2 处供热设施,位于 01-11、02-09 地块;规划 1 处邮政支局,位于 01-06 地块;规划 1 处小学,位于 01-17 地块;规划 1 处文化活动站,位于 01-18 地块;规划 1 处公共厕所,位于 03-03 地块;规划 2 处幼儿园,位于 01-16、01-27 地块。C规划 2 处公共厕所,位于 03-03、04-12 地块;规划 1 处长途客运站,位于03-
27、03 地块;规划 1 处医院,位于 04-10 地块;规划 1 处敬老院,位于 04-11 地块。D规划 6 处供热设施,位于 01-04、01-12、01-17、02-18、05-20、05-28 地块;规划 5 处卫生站,位于 01-04、01-12、01-17、02-18、05-20 地块;规划 4 处公共厕所,位于 01-03、01-23、04-25、05-32 地块;规划 4 处开闭所,位于 01-17、02-04、03-06、05-16 地块;规划 3 处燃气调压站,位于 01-04、01-17、05-18 地块;规划 3 处社区服务中心,位于 01-04、02-18、05-20
28、地块;规划 3 处幼儿园,位于 01-04、02-18、05-20 地块;规划 3 处文化活动站,位于 01-12、02-18、05-18 地块;规划 3 处居委会,位于 01-04、01-17、05-18 地块;规划 2 处储蓄所,位于 01-04、02-19 地块;规划 2 处小学,位于 03-04、04-19 地块;规划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8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 处垃圾转运站,位于 02-04 地块;规划 1 处邮政支局,位于 02-10 地块;规划 1处变电站,位于 02-14 地块;规划 1 处初中,位于 03-05 地块;规划 1 处消防站,位于 04-02
29、地块;规划 1 处运动场,位于 04-03 地块;规划 1 处邮政所,位于 04-13 地块;规划 1 处社会停车场,位于 05-04。备注:表中所列设施的用地规模、建筑面积和控制指标详见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部分。第三十条 地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控(一)管控规定1、地块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小区居委会兼服务站、小区文化活动站、小区卫生站、小区体育运动场、小区菜市场、储蓄所、邮政所等设施。2、该配套公共设施在图则中采用符号表示,位置可在地块内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作适当的调整,但不得随意转移、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确需调整的,须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3、在进行成片开发时,地块配套
30、公共设施的位置可在开发范围内适度转移、合并,但不得随意压缩规模。4、界区内地块配套设施设置及规划控制详细见街区建设准则“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控制一览表” 。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第三十一条 绿地系统由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第三十二条 公共绿地公共绿地设 6 处,用地面积 8.88 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0.91。根据片区人口容量与街区人口分布情况,按照人均 1.5以上,计算各个街区需配建的居住区级公园规模,结合各街区现状,落实居住区级绿地和街头绿地。表 7 公共绿地控制一览表名称 所在地块 用地面积(hm 2) 备注和谐花园 D-01-03 2.87 现状扩建公共绿地
31、(1) B-01-23 0.60 规划新增公共绿地(2) D-04-25 1.90 规划新增公共绿地(3) C-04-12 1.35 规划新增公共绿地(4) B-03-03 0.67 规划新增公共绿地(5) B-01-15 1.50 规划新增第三十三条 防护绿地防护绿地主要为高压走廊、快速路和主、次干道防护绿带,道路两侧规划为10-37 米不等的防护绿地,防护绿地用地面积共 211.81 公顷。第十章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第三十四条 给水工程(1)水源规划区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系统供给。规划区位于晋中市城区的西北部,规划区水源由城市第三自来水厂供给。(2)用水量指标居住用地:1.4 万 m3/(
32、km 2d) 。1公共设施用地:2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0.5 万 m3/(km 2d) ;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文物古迹用地:1 万 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9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m3/(km 2d) 。其他用地:3对外交通用地:0.3 万 m3/(km 2d) ;道路广场用地:0.2 万 m3/(km 2d)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25 万 m 3/(km 2d) ;绿地:0.1 万 m 3/(km 2d) 。消防用水量:4根据项目性质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规划区域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为 2 次,一次消防
33、用水量为 55L/S,火灾延续时间为 2 小时,则消防用水量为 792m3。(3)供水系统规划区共设两套供水系统,即城市供水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预留) 。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共用一套供水管网。每 120m 之内设地下式消火栓一座,并尽量靠近道路交叉口和大型公共设施。供水管网沿道路环枝状敷设,保证供水可靠性。(4)供水水质生活用水供水水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水水质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工业用水水质标准。(5)供水压力最高日最大时供水压力按满足 6 层民用建筑用水,则最不利点按 28m 水柱考虑。六层以上建筑原则上需自行加压,以满足其用
34、水需要。最高日最大时加消防时按低压供水系统进行规划,则最高日最大时加消防时最不利点按 10m 水柱考虑。(6)管道敷设方式管材采用给水硬聚氯乙烯 PVC 管。供水管道主要敷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底下,管道时变化系数为 1.6,经计算供水管径为 DN200-DN600。第三十五条 污水工程(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2)片区内各地块污水主排水方向为自东向西,自北向南分别排入环城西路、迎宾西街污水干管,再经综合通道污水干管收集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3)污水量按给水量(居住用地与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之和)的 90%计。(4)污水处理达标后分别排入榆太总退,并回用中水。沿城市主次干道敷设污水主干管,以
35、自东向西、自北向南为排水主方向。第三十六条 雨水工程(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2)雨水排除属于榆太总退雨水排除系统。(3)设计参数雨水设计流量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Q=qF(l/s)其中:地面径流系数,加权平均取 0.6F汇水面积q设计暴雨强度,采用晋中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1695.878(1+0.920lgP)q = (t+10.095)0.824其中:q设计降雨强度(升/秒公顷)晋中市使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10 晋中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P设计重现期,取 P=1 年t设计降雨历时(分钟),t=t 1+mt2t1地面集水时间,取 t1=10 分钟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折减系数,管道
36、采用 2 ,管渠采用 1.2(4)雨水系统规划规划区范围内雨水主干管沿城市主干道敷设,管径根据雨水量及管道坡度计算,设计流速不小于 0.5m/s。第三十七条 供热工程(1)热源与供热分区该区属于瑞光热电厂和国电榆次热电厂的供热范围,瑞光热电厂位于晋中市城区以北,建有 2300MW 热电联供机组;国电榆次热电厂位于晋中市城区以南,建有2330MW 热电联供机组。(2)热负荷预测参照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4-2002) 、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等国家规范和标准,并结合晋中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 ,供热规划中推荐热指标采用 54 W/,规划区总热负荷为 583.65MW。(3
37、)热力站每座热力站供热规模约为 15-20 万建筑面积,热力站建筑面积 300400。本规划区共设置换热站 23 座。(4)管网规划供热管网采用二级管网,由热源厂经一次管网输送至换热站,经换热站换成低温热水至用户。供热管道呈枝状敷设,供热管道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保温材料为聚氨酯泡沫塑料,供水管道耐温 150,回水管道耐温 100,外护高密度聚乙烯套管。第三十八条 燃气工程(1)气源气源由杨盘门站的市政气源提供。(2)用气指标各类用户用气指标采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1998 年版有关用气定额,结合国内类似区域用气情况确定。低热值 QL=32.762MJ/NM3。 居民用气指标按:2300MJ/人.年公建用气指标按:居民生活用量 30%计算(3)规划总用气量居民用气量:688.69 万 m3/d公建用气量:206.61 万 m3/d总用气量: 895.3 万 m3/d(4)供气系统本规划采用中压一级和中、低二级混合的供气系统,中压管网引入至各地块调压箱(柜) ,由调压箱(柜)将中压降为低压,低压管网接至各用户,管网成环枝结合,以保证供气可靠性。中压管网供气压力为 0.4Mpa。调压站服务半径为 0.5-1km。第三十九条 供电工程(1)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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