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都安瑶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初稿)为切实贯彻落实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8 年度工作计划(桂环发20187 号) 、 河池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河政办发20164 号)及河池市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8年度工作计划(河环发20184 号)精神,保障我县水环境质量,确保 2018 年度目标顺利完成,编制实施本计划。一、总体要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 年度工作计划和河池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
2、2018 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系统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二、水质目标2018 年,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90%;辖区内主要流域(澄江河、刁江河、红水河及其主要支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100%,地表水水质达到河池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要求;县辖区内无劣 V 类水体;县中心城区无黑臭水体。 2 三、2018 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 河池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河池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 年度工作计划的工作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工作参照“ 附表 1
3、 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8 年重点任务清单” 。四、任务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和部门职责确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落实本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等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要求。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依据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8 年重点任务清单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五、考核方式由有关县直部门组成考核组,参照国家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 ,对各乡镇落实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六、责任追究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组
4、织各牵头部门对全县各乡镇开展“水十条” 工作综合督查;对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启动约谈或问责程序。 3 附表:1. 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8 年重点任务清单2. 都安瑶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3. 都安瑶族自治县工业集聚区名单及其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建议4. 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8 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一览表5. 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8 年度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清单表 5 附表 1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8 年重点任务清单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完成时限一、防治任
5、务(一)工业污染防治类任务1.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分年度按计划实施造纸、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计划 完成2. 年底前完成都安工业集聚区、都安临港工业区临港扶贫产业园等工业集聚区配套或依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河池都安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自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管理局等年底前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每季度开展各地现场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在河池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自治县市政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全年4.
6、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桂环函2017539 号)和河池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河环函201783 号) ,2018 年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煤炭、造纸、缫丝、有色冶炼、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 8 个行业达标计划效果评估工作,开展其他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放排查工作。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全年5. 专项整治“散乱污” 企业加大全县违法企业的排查力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对辖区违规“ 小散乱污 ”企业开展排查工作,对无环评、未申请开(复)工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全县环境安全。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自治县工业
7、和信息化局等 全年 6 (二)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类任务6.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同时完成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工作。 自治县市政管理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年底前7.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按自治区要求完成辖区内污泥处理处置任务。 自治县市政管理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等年底前(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任务8. 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预防禁养区内出现新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年底前9.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县、各乡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67%
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76.7%以上。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年10.持续推进畜禽现代生态养殖。重点推进以节水控污为要点的养殖设施改造建设,推广以“微生物+”为核心的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模式,力争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养殖比重达到 60%。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底前1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信息管理的通知 (农办牧201760 号)要求,建立直报系统。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9、2018-2020年12.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省部级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片建立任务,全年实施自治区下达的绿色防控面积数量,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35%。自治县农业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 7 13. 推广自治区下达的测土配方施肥数量。 自治县农业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14.在化肥施用强度较大的地区开展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氮磷含量监测。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
10、,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自治县农业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等全年15.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大兴镇太阳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年底前(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类任务16.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防治 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年17.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运转、处置能力评估及相应设施建设方案,年底前,建设内容完成率达到 50%以上。 自治县交
11、通运输局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年底前18. 提高船舶与港口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完成县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发布,并实施。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按计划 完成 8 按计划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采取各自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 1 次/年,提升人员素质,提升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按计划完成(五)水环境风险防控类任务19. 防范环境风险 定期开展企业和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评估。组织沿河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开展现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自
12、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局按计划开展20.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健康风险 配合自治区开展对全区饮用水水体中化学物质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 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全年21. 加强水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强化应急演练,重点提高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 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等全年(六)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22. 按年度计划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按计划完成23.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环境准入。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禁止建设
13、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全年24. 优化空间布局按城市建城区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建成区内现有造纸、原料药制造、化工等企业有序搬迁改造和依法关闭。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按计划完成 9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等2018-2020年25. 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
14、保护局、水利局等2018-2020年26. 组织筛选具有经济效益的节水治污技术和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和推动。 自治县科技局、水利局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按计划完成27.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等全年28. 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工作。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等年底前29.严格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具备再生
15、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治县水利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等全年30.推进循环发展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县市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全年 10 环境保护局等31. 根据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I 级及以上要求,逐步提高全市再生水利用率,再生水利用达到 5%。 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等年底前(七)水资源节约类任务32.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16、名录。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国家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系统,实施严格监管。自治县水利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农业局等全年33.控制用水总量 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对现有机井进行排查、清理,建立登记制度。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可到达区域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自治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农业局等全年34.对公共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改造使用超过 50 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道长度和新建供水管道长度
17、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工作目标值。自治县市政管理局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工商质监局等年底前35.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按年度统计用水情况。 自治县水利局 全年36.提高用水效率禁止生产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强化使用水表的依法检定。自治县工商质监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等全年 11 37. 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自治县水利局、工商质监局等全年38. 建成区 1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自治
18、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工商质监局等年底前39.开展县小农水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工作任务,实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自治区下达的目标数量。自治县水利局自治县农业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年底前40. 实施自治区下达的糖料蔗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上年提高 0.005 以上。 自治县水利局 自治县农业局、发展改革局等 年底前以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为基础,将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提出目标要求。自治县水利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年底前开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水效率评估,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政绩考
19、核,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年底实施考核。自治县水利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年底前41. 科学保护水资源参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 自治县水利局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年底前(八)水生态环境保护类任务42.城区每季度监测一次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分别在每个季度进行,且每季度第一个月 20 日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季度水质状况。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局、市政管理局全年43.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对城区生活饮用水(包括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卫生监测。自治县卫生计生委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水利局、水 全年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