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农贸市场设计导则基本版(试行)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农贸市场设计导则基本版编制机构主编单位:海南省商务厅参编单位:黑龙江集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编委顾问:吕 勇编委主任:李龙生主要起草人:曹 诚、刘松桃、曾吉娜、龙源兴、吴国辉、康东青、周雪温、徐婉容、李 健、洪贵琼、林志清、林 坤校 对 人:姜 菱主要审查人:王丰、张碧阳、林照宏前 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标准,提升农贸市场场地标准和设施条件,提高农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和综合水平,在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农贸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由海南省商务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农贸市场设计导则基本版(以下简称导则基本版)
2、。编制组通过对我省农贸市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出我省农贸市场在经营环境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结合这些不足,并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海南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46/T80-2013)等有关规定,完成本导则的编制。 导则(基本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编制依据、术语、场地环境、建筑设施系统设置、摊位分类及建设和附录(暨导则用词和符号说明)。本导则自印发之日实施,由海南省商务厅负责解释。目 录1 总则 .- 1 -2 编制依据 .- 2 -3 术 语 .- 3 -3.1. 农贸市场(菜市场) .- 3 -3.2. 开敞式农贸市场(开敞式菜
3、市场) .- 3 -3.3. 摊位 .- 3 -3.4. 购物通道 .- 3 -3.5. 水产品“二去”服务 .- 3 -3.6. 不可食用肉. .- 4 -3.7. 农产品废弃物 .- 4 -3.8. 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 4 -3.9. 辅助管理用房 .- 4 -4 场地环境 .- 4 -4.1. 选址要求 .- 4 -4.2. 建设规模 .- 5 -4.3. 无障碍设计 .- 6 -4.4. 疏散设计 .- 6 -4.5. 装饰设计 .- 7 -4.6. 场内布局 .- 7 -5 建筑设施系统设置 .- 9 -5.1. 农贸市场主体建筑要求 .- 9 -5.2. 给水设施 .- 10
4、 -5.3. 排水系统 .- 11 -5.4. 排污系统 .- 12 -5.5. 供电设施 .- 12 -5.6. 通风系统 .- 14 -5.7. 冷藏保鲜设备 .- 14 -5.8. 消防系统 .- 14 -5.9. 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系统 .- 15 -5.10. 监控系统 .- 15 -5.11. 辅助服务系统 .- 15 -6 摊位分类和建设标准 .- 17 -6.1. 摊位分类 .- 17 -6.2. 摊位设置 .- 17 -6.3. 标准摊位 .- 17 -6.4. 蔬菜类和水果类摊位 .- 18 -6.5. 畜禽肉类摊位 .- 18 -6.6. 水产品类摊位 .- 18 -6.
5、7. 熟食类摊位 .- 19 -6.8. 豆制品(面点)类摊位 .- 19 -6.9. 蛋品类摊位 (采用标准摊位做法) .- 19 -6.10. 粮油制品类(副食品)摊位 .- 19 -6.11. 家禽类摊位 .- 19 -7 商品陈列与销售 .- 21 -7.1. 蔬菜类 .- 21 -7.2. 畜禽肉类 .- 21 -7.3. 水产品类 .- 22 -7.4. 豆制品(面点)类 .- 22 -7.5. 熟食卤品类 .- 22 -7.6. 腌腊制品类 .- 23 -7.7. 清真食品类 .- 23 -8 包装 .- 24 -9 卫生 .- 24 -9.1. 环境卫生 .- 24 -9.2.
6、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 24 -10 市场规范 .- 25 -10.1. 管理规范 .- 25 -10.2. 质量规范 .- 25 -10.3. 证照规范 .- 25 -10.4. 价格规范 .- 26 -10.5. 计量规范 .- 26 -10.6. 服务规范 .- 26 -10.7. 信用规范 .- 26 -11 本导则用词和符号说明 .- 27 - 1 -1 总则1.1.本导则(基本版)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规范等要求。1.2. 本导则(基本版)适用于海南省乡镇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新建、改建、扩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1.3
7、.本导则(基本版)在“安全、卫生、经济、实用、环保、节能、美观”的基础上,坚持农贸市场建设 “以人为本”的宗旨,合理经济地利用农贸市场资源,为农贸市场经营者提供安全、顺畅、便利的经营条件。1.4.农贸市场建设应满足海南的气候特点和风情特色。1.5.农贸市场周边的消防通道、市政设施、停车场等应同步建设。1.6.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除应符合本导则(基本版)规定外,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及当地的相关要求。 1.7.农贸市场的建设规模,根据其使用要求及单项建筑内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大型:建筑面积5000;中型:建筑面积10005000;小型:建筑面积1000。;- 2
8、 -2 编制依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海南省商务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
9、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现行国家、海南省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等 - 3 -3 术 语3.1. 农贸市场(菜市场)是由农贸市场(菜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类、果品类、蛋品类、畜禽肉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腌腊制品类、熟食卤品类、家禽类、水产品类、粮油制品类共 11 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3.2. 开敞式农贸市场(开敞式菜市场)是指农贸市场经营区外墙上开设的、直接与室外相连通的、通风采光效果良好的门、窗洞口总面积之和与其所在外墙总面积的比值不小于 25%的农
10、贸市场,敞开区域均匀布置且其长度不小于农贸市场经营区外墙长度的 50%。3.3. 摊位指成组团设置的若干个敞开式、半封闭式或封闭式固定的经营台面及操作空间的经营场所。3.4. 购物通道指单侧或两侧设有固定摊位或铺面供顾客购物、交通、疏散等的通道。- 4 -3.5. 水产品“二去” 服务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片服务。3.6. 不可食用肉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3.7. 农产品废弃物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3.8. 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指 在 责 任 单 位 门 前 及 农 贸 市 场 内 确 定 的 责 任 区 , 和 摊 位 内 外 建 立 的 市 容 环境 卫 生 责 任 区 范 围 、 责 任 人 和 目 标 要 求 的 制 度 。3.9. 辅助管理用房为 保 证 农 贸 市 场 能 够 合 法 、 卫 生 、 安 全 地 经 营 和 保 障 供 给 、 有 序 流 通 、公 平 竞 争 而 设 置 的 必 要 的 监 管 配 套 用 房 ; 如 : 值 班 室 、 检 测 室 、 投 诉 ( 宣 传 )室 、 设 备 房 、 卫 生 间 、 集 中 垃 圾 间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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