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0玉环县教育系统小额工程招 标 文 件备案登记号:玉教招备【2016】 039 号招标工程: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 标 人: 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 (盖章)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电话: 15168600555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 罗位萍 联系电话: 13967677682 招标监管机构:玉 环 县 教 育 局 计 划 财 务 科 ( 盖 章 )2016 年 6 月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2、.72. 招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 .84. 投标 .95. 开标 .96. 评标 .107. 合同授予 .1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19. 纪律和监督 .1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第三章 评标办法 .1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第五章 招标人预算书 .32第六章 图纸 .3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第一章 招标公告详见网上招标公告(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平台,http:/)。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
3、.2 招标人名称: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 地址: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5168600555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垟青大厦 5 号楼 3B403 室 联系人:罗位萍 电话:139676776821.1.4 工程名称 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位于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校园内1.2.1 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本次为施工专业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预算书。1.3.2 工期要求 必
4、须在 2016 年 8 月 25 日前竣工。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建筑物结构补强)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1.4.4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招标人预算书; 2)施工图纸。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 日 09 时 00 分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
5、4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仅由商务标组成。2、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证书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3.2.1招标控制价及有效投标报价上下限1、招标控制价: 221395 元(含预留金 13000 元);2、有效投标报价上限:210975 元【(招标控制价-预留金)95%+预留金】;3、有效投标报价下限:196388 元【(招标控制价-预留金)88%+预留金】。预留金 13000 元单列,不下浮,但列入本次报价。超过有效报价上限或下限的,均为无效标。3.3.1
6、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 投标担保1、担保金额:1 万元(人民币,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担保金)。2、担保形式:现金。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6.1 投标文件其它 格式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 A4 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证书复印件)。4.1.2 投标文件密封 及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玉环县教育局 5 楼 509 会议室4.2.3 是
7、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4.2.5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2、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和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参加开标会议。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6 年 7 月 1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玉环县教育局 5 楼 509 会议室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5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和人员到场情况检查:由招标人或者
8、招标代理机构检查;(2)开标顺序:直接开商务标。(3)投标人对密封情况、人员到场情况和开标有异议的,应该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2.2 工程担保(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 1 万元;履约担保必须由投标人通过转帐方式转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玉环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玉环合行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00053450370;银行存单备注*学校*项目履约担保,底单交项目学校,并由项目学校财务开具收据。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61. 总则1.1 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
9、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其它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不作要求)。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150 元。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
10、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 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人预算书、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
11、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7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 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
12、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3.2.1 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采用 2010 年浙江
13、省定额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 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
14、还:(1)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担保金;(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退还。3.5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8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 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 A4 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招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署或盖章。3.6.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
15、招标领导小组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招标工程(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
16、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
17、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玉环县清港镇清北小学教学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9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
18、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担保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招标领导小组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的代表组成。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招标领导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9、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7.1.1 招标人应当将招标领导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7.1.2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7.1.3 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3 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4 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 1.4 项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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