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2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与质量施工检查记录表检查时间:检查工程名称:检查人员员:被检监理项目部:检查施工单位:检查内容及实际情况(总分 200 分)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检查情况(100 分)(一)基础管理类(11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1 安全管理人员未足数上岗,扣 2 分2 重大分部分项工程无方案、审批不全或未经专家论证,扣 5 分3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施工, 扣 5 分4 未组织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起重机械等重大风险 工程验收,扣 3 分5 现场抽查作业人员不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扣 2 分6 现场抽查作业人员未进行上岗前安全教
2、育培训,扣 2 分7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执证上岗,扣 2 分8 吊装及大型设备未经相关部门定期检验,扣 2 分9 吊装作业现场无专职指挥、司索人员,扣 2 分2 / 2110 进入危险施工作业区人员未进行登记,扣 1 分11 施工作业区发现有人吸烟或酒后施工作业,扣 1 分12 与施工无关人员未带任何防护用具随意进入作业场区,扣 2 分13 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未参与安全周检,扣 2 分14 地下管线改回迁及保护过程中措施不到位,扣 2 分15 未要求分包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人员,扣 2 分16 违反分包法律法规,擅自违法转包;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扣 3 分17 施工过程未组
3、织应急预案演练,扣 3 分18 遇险情或事故不报,贻误抢险处置时间或抢险中指挥组织不力, 扣 5 分19 未按计划、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扣 2 分20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 员、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扣 2 分(二)高处作业与防护管理类(11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1 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临边未及时防护或防护不到位,扣 2 分2 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管井口、坑井、通道口临边以及结构施工端头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规范,扣 2 分3 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符合标准,扣 2 分4 超过 2 米以上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或系挂不规范,扣 2 分
4、5 违规在支撑上行走、站立,扣 2 分6 在支护结构上悬挂摆放重物及其他作业的受力支点,扣 2 分7 危险施工作业区无安全警示标志,扣 2 分8 气瓶烈日暴晒或未达安全距离,扣 2 分9 基坑边堆载距离小于 2 米,扣 2 分3 / 2110 高空作业临边安全网、栏杆防护不到位,扣 2 分11 高空作业无上下联络通道或安全防护不规范,扣 2 分12 当场发现高空抛物,扣 2 分13 重大吊装作业未进行区域性隔离防护,扣 2 分14 预应力施工防护不到位,扣 2 分15 电梯井内(不大于 10 米)少一道平网或平网设置不规范, 扣 2 分16 通道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扣 2 分17 塔
5、吊作业半径内加工区域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棚,或防护棚 顶部防护措施安装不规范,扣 2 分18 阳台、楼层、屋面等临边部位无防护或防护不规范,扣 2分19 折梯未采用拉撑装置,扣 2 分(三)用电管理类(11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1 不符合三级用电逐级保护要求,扣 2 分2 配电箱及开关箱内无系统接线图及各分路标记,扣 1 分3 用电设备未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 一漏、一箱的要求,扣 2 分4 漏保装置参数不匹配或失灵,扣 2 分5 未采用 TN-S 系统,施工用电线路未使用五芯线缆,扣 2 分6 配电箱无门、未上锁或缺少防雨、防尘措施,扣 2 分7 现场照明无专用回路或
6、现场照明严重不足,扣 2 分8 现场施工用电违规使用护套线,扣 2 分9 配电箱或闸具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扣 2 分4 / 2110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不小于 2.5米,扣 2 分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或架设缺乏绝缘等保护措施,扣 2 分1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要求,扣 2 分12 电缆线截面不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扣 2 分13 潮湿作业区未使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扣 2 分14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全或审批程序不到位,扣 2 分15 未进行
7、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或资料不全,扣 2 分16 宿舍内私拉乱接、使用花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扣 2 分17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扣 2 分18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2 分19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扣 2 分20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扣 2 分(四)脚手架、模板施工类(12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1钢管扣件架体搭设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搭设高度超过 24m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设计计算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悬挑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 20m 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扣 5 分2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 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组
8、织实施,扣 2 分3 施工方案不完整或不能指导施工作业,扣 2 分4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程序不到位,扣 2 分5 未按规范和方案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扣 2 分5 / 216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 2 分7 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分8 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扣 2 分9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扣 3 分10 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 2 分11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搭接不规范,扣 2 分12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扣 2 分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扣 2 分13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排水措施
9、,扣 2 分14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 2 分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分15 横杆搭接未设碗扣或不规范,扣 2 分16 杆件变形或局部开焊,扣 2 分17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搭设后未进行验收,扣 2 分18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数量不足及拉结不坚固,扣 2 分19 架体顶托超过规范长度,扣 2 分20 不设上下通道或防护不规范或设置不合理,扣 2 分21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扣 2 分22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分23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2 分施工层脚手板未满
10、铺或铺设不牢不稳,不符合要求,扣 2 分有探头板,每处扣 1 分24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剪刀撑或设置不规范,扣 2 分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 2 分25 作业层未在高度 1.2m 和 0.6m 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 2分26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的挡脚板,扣 2 分27 架体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扣 2 分6 / 2128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扣 2 分29脚手架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2 分未办理进场报验手续,架体钢管材料、扣件材料等未进行进场后的见证取样送检复检工作或复检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扣2 分
11、30作业层下未设置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 10m 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 2 分;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扣 2 分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未采取封闭措施或封闭不严,扣 2 分31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 1m 或固定不符合要求;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扣 2 分32 悬挑脚手架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高度小于 160mm,扣 2 分33 悬挑脚手架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 1.25 倍,扣 2 分34钢梁外端未按照要求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扣 2 分悬挑脚手架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分35 立杆底部与悬挑钢梁
12、连接处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扣 2 分36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值,拆除模板支架,扣 2 分37 模板支架拆除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扣 2 分38架体预加荷载未按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施工过程中未进行监测测量与记录或记录不全;未对加载荷载原材料进行进场检查验收;未达到预加荷载最终要求荷载值;预压时间未达到方案要求就卸载;扣 2 分39卸料平台未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搭设,扣 3 分卸料平台的支撑体系与脚手架连结,扣 2 分卸料平台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扣 1 分40 模板支撑体系与施工脚手架架体连接,扣 3 分7 / 21
13、41 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3 分,42 纵横向水平支撑未按规定设置,扣 2 分43 施工中模板就位后的安全稳定不符合要求,扣 2 分44 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不规范及过高 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扣 2 分45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扣 2 分46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扣 2 分(五)起重吊装作业(11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1 采用起重拔杆或起吊重量超过 100KN 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 5 分2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扣 2 分3 重大吊装未对吊装设备所在单位、设备人员进行审查或未 向业主实施报备,
14、扣 2 分4 未认真核实吊车吨位,未进行现场勘查就开始施作,扣 2 分5 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扣 2 分6 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分7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 2 分8 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扣 2 分9 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 扣 2 分10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分11 施吊过程中无专业指挥、司索或无证上岗,扣 2 分8 / 2112 未对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扣 2 分13 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实施旁站,扣 2 分14 未设置信
15、号指挥人员;信号传递不清晰、不准确,扣 2 分15 司机违反“十不吊”进行起吊,扣 2 分16 出现违章操作未能及时制止,扣 2 分17 吊装开始前未设置警戒区域和措施,扣 2 分18 租用被禁止使用的租赁单位的起重设备,扣 2 分19 物料提升机或施工电梯无专人管理,司机未持证上岗,扣 2分20 物料提升机、塔吊、门吊无拆卸专项方案,扣 2 分21 物料提升机、塔吊、门吊在备案、检验手续尚未完成就开 始使用,扣 2 分22 物料提升机、塔吊、门吊用电系统、轨行区域或旋转半径 内未进行障碍物巡查,扣 2 分23 物料提升机、塔吊、门吊拆卸过程中无专人旁站,扣 2 分24 各种吊装设备无定期检查
16、、检修记录,扣 2 分25 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扣 2 分26 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扣 2 分25 施工电梯首层梯笼出入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搭设不规范, 扣 2 分26 施工电梯首层卸料口无防护门或有防护门不使用,扣 2 分27 施工电梯超重,无控制措施,扣 2 分28 施工电梯无联络信号及联络信号不灵敏,扣 2 分29 施工电梯防坠制动器未定期检测,扣 2 分30 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或与脚手架连接,扣 2 分31 施工电梯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扣 2 分32 施工电梯架体垂直度偏差超过说明书规定的要求,扣 2 分9 / 2133 未安装避雷接地装置,或
17、在避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 或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分(六)区间隧道施工类(11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1未编制盾构机吊装、盾构始发、盾构到达、带压换刀、洞门施工、联络通道和穿越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施工专项方案或未经专家论证,扣 5 分2 盾构始发前未编制应急预案或未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扣 2 分3 施工过程中未对掘进参数、注浆量、出土量等详细记录, 扣 2 分4 同步注浆、二次注浆不到位,扣 2 分5 管片堆放及拼装不规范,扣 2 分6 与特殊地层如瓦斯或其他有毒气体超限时未采取措施、制 定方案,扣 2 分7 未按设计编制监测方案或监测点布设、检测频率不符合方 案要求,扣 2
18、 分8 隧道内未设置、开启通风设备或通风条件差,扣 2 分9 隧道内积水未及时抽排,扣 2 分10 隧道内走道板未铺设或损坏未及时修复或隧道内走道板无 防护栏杆,扣 2 分11 隧道内临电线路未架空,扣 2 分12 轨道车通行通视条件差或轨道车通行无信号提示,扣 2 分13 轨道车无防溜车装置,轨道端头无车挡措施,扣 2 分14 轨道上临时施工人员无安全警示措施,扣 2 分10 / 2115 盾构井吊装作业无专人指挥、司索,扣 2 分16 隧道内人员随意吸烟,扣 2 分(七)基坑支护施工类(11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1 深基坑支护未编制专项方案,扣 2 分基坑支护及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
19、 ,扣 2 分2 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施工临边防护不到位,扣 2 分3 深基坑超挖或钢支撑架设不及时(8 小时以上),扣 2 分4 围护桩桩间喷锚不及时,扣 2 分5 钢围檩之间未有效连接,扣 2 分6 钢围檩或钢支撑上堆放材料、钢支撑上搭设构件,扣 2 分7 放坡开挖边坡比例不达标或喷锚不及时,扣 2 分8 基坑内积水未及时抽排,扣 2 分9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边坡水平位移和毗邻建筑物、管线、道路等的监测方案编制审核、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不达要求,扣 2 分10 作业人员基坑内上下未设置安全通道或搭设不符合要求, 扣 2 分11 支撑拆除没有拆除方案;未按拆除方案施工,扣 2 分12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降、排水措施,扣 2 分13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临近建筑和管线沉 降措施,扣 2 分14 积土、料具及机械设备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设计规定,扣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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