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部分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 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订立规章制度有哪些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
2、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 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或告知程序吗?2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5、用人单位应如何建立职工名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 现
3、住址、 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双方都有什么知情 权?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 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7、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何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 劳动关系,未同 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4、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9、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应承担何种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3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10、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5、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 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 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11、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合同,与 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应 如何处理?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 实行
6、同工同酬。12、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几种?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13、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 者提出或同意续订 、订立劳动合同的,除 劳动 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 劳动者没有劳动
7、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 续订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15、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
8、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516、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 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17、试用期期限有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9、合同,试用期不得超 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18、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有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9、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何处理?6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 经履行的,由用人单 位
10、以 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 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20、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2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吗?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约定服务 期。2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有哪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
11、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2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支付违约金有何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 单位要求 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724、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用人 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但因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 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1)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12、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 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强令冒 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 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 用人单位。25、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应当支付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13、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26、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期务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保密事项吗?用人单位与
14、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 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 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8、竞业限制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 规的规定。29、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
15、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30、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9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1、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还能获得劳动报酬吗?
16、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 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32、用人单位出现名称变更、合并等情况,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 履行。33、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4、在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17、同?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5、在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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