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寿县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增强我县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全县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程序,科学迅速、有效安全地开展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蔓延和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促进我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咸阳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2、援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煤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煤矿企业突发的 III 级以上;或 III 级以下,但社会影响重大;或县政府、县煤矿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 本 预 案 指 导 全 县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灾 难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四)事故类别和分级1.事故类别: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等 8 类。2.事故分级:根据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煤矿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 级)、重大(II 级)、较大(III 级)和一般(IV 级)四个等
3、级,预警信号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1)特别重大(I 级)事故: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2)重大(II 级)事故: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社会影响巨大的。(3)较大(III 级)事故:一次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4)一般(IV 级)事故:一次死亡 3 人
4、以下,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上述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损失,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在确保不使事故扩大的前提下组织施救,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救护人员的安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县委的应急救援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搞好指导。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 产 主 体 职责 , 成 立 煤 矿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机 构 , 与 咸 阳 市 矿 山 救 护 大 队 签 订救 护 协
5、议 , 建 立 健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和 应 急 机 制 。3.依靠科技,预防为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 整 体 素 质 , 实 行 安 全 评 估 评 价 , 增 强 煤 矿 企 业 的 安 全 保 障 能 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级、级、IV 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人民政府成立永寿县煤矿企业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和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总 指 挥:王 飞(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总指挥:任 各(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梁高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红军(县财政局局长)吕 毅(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豆成旭(县交警大队队长)李小锋(县公安局副局长)房晓行(县安监局局长)王新社(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史小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祁文博(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邢堂银(县武警中队指导员)李 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兴隆(县卫计局局长)张 博(县供电公司经理)李育坤(县电信公司经理)高林昌(咸阳市矿山救护
7、队队长)秦立飞(永平镇镇长)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由县煤炭工业局局长王新社同兼办公室主任。(二)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陕西省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负责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审议批准县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负责组织全县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 检查各煤矿县应急演练。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
8、场抢救。(三)成员单位职责1.县政府应急办:参与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信息,同时向下传达相关领导指示和批示。2.县委宣传部:负责提出应急救援宣传报道意见,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管理事故现场的新闻媒体单位和境内外记者;负责研究拟订应急的对外表态途径,及时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对事故有关信息管理和报道工作。3.县煤炭工业局:承接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请求总指挥启动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
9、务工作;协调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4.县安监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勘察、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的分析认定,并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措施建议,并根据法定义务上报事故调查处理。5.县监察委:负责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在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对违犯应急救援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按规定参加重特大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6.县总工会:负责协调做好事故抢险时期的职工稳定工作,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依法参与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差。7.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
10、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依法参与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8.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现场物资供应预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并提供必要的救灾资金保障。9.县电信公司:负责制定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电信预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事故救援过程中的通信畅通。1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出事故受伤及遇难人员的抚恤、理赔等善后方面的政策依据,确保理赔工作公平、公正。11.县卫计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方案和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12.县公
11、安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和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13.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根据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方案;抢救井下遇险人员;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事故;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气呼吸的安全技术工作。14.永平镇政府:协助县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确保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前 ,按 管 辖 首 先 启 动 本 镇 煤 矿 企 业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15.县武
12、警中队:根 据 需 要 , 经 上 级 部 门 批 准 , 参 与 煤 矿 生产 安 全 事 故 救 援 工 作 , 配 合 公 安 机 关 维 护 当 地 社 会 秩 序 。16.县供电公司:负责救援现场的供电及主要电源的抢修工作,确保主供电源正常供电。(四)事故现场指挥部及职责煤矿生产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下达抢险救援命令,批准救援人员入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1.指挥部办公室主 任: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副主任: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永平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成 员:县煤炭工业局相关人员职 责:负责事故救
13、援总联络、协调、监督,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详细记录抢险救灾的整个过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提供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做好文秘综合工作。2.抢险救灾组组 长:咸阳市矿山救护中大队大队长成 员: 事故所在煤矿工程师、安全矿长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方案和事故救援计划,组织编制抢险救援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最大 限度 地 控 制 事 故 , 营 救 遇 险 人 员 , 并 防 止 发 生 次 生 、 衍 生 事 故 。3.警戒与治安组组 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交警大队相关人员职 责:负责对危险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
14、害区外的公众进入;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及时疏散交通阻塞,使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维护社会治安。4.事故调查组组 长:县安监局局长成 员:县煤炭工业局、县安监局、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相关人员职 责: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分析认定。并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措施建议,并根据法定义务写出事故调差处理报告。5.通讯保障组组 长:县电信公司经理成 员:县 电 信 公 司 、 县 移 动 公 司 、 县 联 通 公 司 相 关 人 员职 责: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信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救治抢险工作的实际需要,必要时调用车载
15、电话或设立流动电台和发射台。6.医疗救护组组 长:县卫计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县卫计局、县中医医院、县医院相关人员职 责: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对受伤和中毒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合理转送有关医院进行救治。7.后勤保障组组 长:县财政局局长成 员: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供电公司相关人员职 责:负责救援现场安全用电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和生活、药品供应,以及救援过程中必要的资金保障。8.善后工作组组 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成 员: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相关人员职 责:负责遇难人员抚恤、亲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16、。9.信息发布组组 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成 员:县 广 电 局 、 县 煤 炭 工 业 局 、 县 安 监 局 相 关 人 员职 责: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10.专家咨询组组 长: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成 员:县煤炭工业局、县安监局、市救护大队、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及各有关方面专家。职 责: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安全措施,解决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五)应急救援队伍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是我县煤矿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承担我县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机动性任务。事故发生后,由县煤炭工业局联系市煤炭工业局负责调派实施抢险救援。县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救援情况,申请彬长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彬煤公司矿山救护中队、湽矿集团驻亭南煤矿救护中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三、预防与预警(一)预测预警1.县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县煤矿重特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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