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连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 20038 号) 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 收的通知(闽政办2004 122号) ,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森林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在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维护林权权利人
2、合法权益以及林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及时发观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改革质量,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二、检查验收的内容2(一) 检查明晰产权,落实主体的情况。检查有改革任务的村是否按照“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原则,将 90以上的集体商品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通过各种形式落实到户、联户和其他经营实体,做到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二 )检 查 依 法 依 规 ,规 范 操 作 的 情 况 。检 查 各 地 是 否 成 立 组 织 机 构 ,开 展 宣 传 发 动 ,制 定 改 革 方 案 ;村 级改 革 方 案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3、规 和 政 策 要 求 ,真 实 全 面 反 映 村 情 民 意 ;是 否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实 行 民 主 决 策 ,实 际 操作 过 程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是 否 做 到 改 革 的 程 序 、方 法 、内 容 、结 果 四 公 开 ;是 否 依 法 签 订 承 包 经 营 合 同 ,林 权制 度 改 革 档 案 是 否 规 范 齐 全 ,并 做 到 专 人 负 责 、妥 善 保 管 。(三) 检查申请登记,确权发证的情况。林权权利人是否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记,已明晰产权的林权申请登记率是否达 100,且做到林权权利人、地、证、册、表、图相符、准确无误,资料完整
4、。(四) 检查民主理财,强化监督的情况。各村对集体林木一次性转让或通过比例分成、收取林地使用费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是否向村民公开;收入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是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林木流转收益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且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本村村民的监督。3(五) 检查林改工作机制落实,林农对林改的反映情况。各地是否按规定落实林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林改的指导和监督;林改之后,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是否加大,林农护林防火意识是否增强,林区治安是否稳定,社会投资造林积极性是否提高,森林资源总量是否有所增长
5、,林农和村财从林业中得到的收入是否增加,林农和村干部是否满意。三、检查验收的对象和方法(一) 检查验收的对象1.对有改革任务的村级改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完成一个村验收一个村,乡(镇)全部村验收完成后,作最后汇总。2.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实施改革的情况进行考评。(二)检查验收程序和方法检查验收采取乡(镇)自查、县验收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的程序和方法:1.县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本 实 施 方 案 的 要 求 ,组 建 检 查 验 收 领 导 小 组 ,拟 定 检 查 验 收 工 作 计 划 ,并 成 立 若 干 检4查 验 收
6、组 ,组 织 参 检 人 员 学 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每 个 验 收 组 由 6 人 组 成 ,分 为 政 策 法 规 执 行 情 况 检 查 小组 、林 权 登 记 发 证 质 量 检 查 小 组 和 访 谈 小 组 。2.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合格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受检申请。3.县人民政府接到乡(镇)人民政府受检申请后,及时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村林改领导小组的汇报、查阅相关成果资料、组织村民座谈和入户访问、山场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4.检查验收组在对村级林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连城县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7、附件 13)和本实施方案的其它规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检查验收具体办法,对受检的村级林权制度改革质量进行逐项考核计分,并填写连城县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评定表(附件4)。考核总计分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评定为合格,8089 分的评定为基本合格,低于 80 分(不含80 分) 的评 定为不合格。考核计分后,检查验收组综合检查验收的结果,对村林改工作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达不到改革质量标准(即评定为不合格)的村,应责成该村针对不足之处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要求。5.在全面完成检查验收之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检查
8、验收的结果,对照检查验收内5容,向县人民政府提交检查验收报告,并交附件 110。四、检查验收定量分析的主要指标及计算方法(一)集体商品林明晰产权指标的计算:已明晰 产权的集体商品林面积产权明晰程度 100应明晰 产权的集体商品林面积(二)乡(镇)级林改质量指标的计算质 量 合 格 村 个 数 质 量 基 本 合 格 村 个 数林改质量综合合格率 100有改革任务的村总数(三) 林权申请登记指标的计算已申请登记面积林权申请登记率 100应申请登记面积(四) 林权申请登记发( 换)工作质量指标的计算:质量达到标准的宗地数林权申请登记准确率 100宗 地 总 数明晰产权面积仅包括集体商品林;登记面积
9、包括集体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但林权有争议的除外。6五、检查验收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抽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行政和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分组赴村开展检查验收。六、村林改档案资料(一)林改档案资料包括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村民代表名单;3.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4.村集体山林权属分布总图;5.村集体山林分类型经营统计表;6.林权登记申请材料,具体包括:(1)林权登记申请表;(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7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
10、份证明或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4)其他申请材料。7.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异议材料和登记机关的调查材料及审查意见;8.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名单;9.涉及改革的各种会议内容;10.改革初期的调查摸底资料;11.不同时期的各类合同、协议;12.林权申请登记的各种公示材料;13.内业图。(二)受检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受检申请报告;8(2)乡(镇)林改工作总结;(3)本实施方案的附件 3。七、村民座谈(入户访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一) 座谈( 入户访问)的目的组织座谈(入户访问)主要是为了
11、了解村民对林改法律政策、方案、决议以及操作的知情度,参与林改的程序,以及对本村林改的满意程度。同时,收集村民在林改之后对森林资源保 护和培育以及对林业管理、科技、融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 座谈( 随访) 的主要内容1.林改宣传发动情况:了解村林改采取哪些方式(会议、标语、通告、墙报、传单、入户宣传等)开展宣传活动,村民对林改的法律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重大改革措施的知情度。2.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情况:了解村民参与各种形式承包经营的情况,村民对本次改革贯彻“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 原则的意见。3.自 留 山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了 解 自 林 业 “三 定 ”以 来
12、 自 留 山 的 变 化 情 况 ,村 民 对 本 次 改 革 就 稳 定 落 实 自 留 山 政9策 所 采 取 措 施 的 意 见 。4.“谁 造谁 有” 政策落 实情况:了解历年来村民自 营造林、栽竹种果(茶) 的情况和责任山承包经营情况,村民对本次改革中落实“谁造谁有” 政策, 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意见。5.民主决策、规范操作执行情况:了解林改方案、决议、林木转让、承包招投标等涉及广大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村民知晓和参与的情况以及满意程度。6.集体林改收益分配情况:了解村民对本次林改中林木转让、承包分成、林地使用费等集体资金收益使用、管理的知晓和满意程度。7.林权确权发证情况:了解村民林
13、权登记申请的参与程度,林权登记是否真正落实到山头,有无弄虚作假、随意确权。(三) 座谈( 随访) 的方法对村民的调查研究可以选择集中座谈或入户随访的方式,也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针对受检村的村情林情,确定启发式座谈的要点或入户随访的问卷,突出重点,真 实客观,反映民意。10参加座谈或入户随访的对象在村民中抽取。全村总人口数 1000 人以下的,参加座谈(随访)的村民不少于 10 人;人口数 1000 人以上的不少于 1215 人。同时,参加座谈或随访的对 象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原则上村民代表占 20,林改工作小组成员占 10,参与经营承包山林的农户占 30,无参与经营承包山林的农户占 20,村民小组长或党员占 20。八、检查验收报告书和整改意见填写要求(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报告书(附件 2附件 10):1.应填写受检单位及各工作人员名单;2.按评分表要求简要叙述写明分数和扣分理由;3.对村民座谈内容进行记录,参加村民姓名由参加村民填写;未开座谈会的须有入户调查记录。4.检查验收意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林业基本数据、改革完成面积、百分比、区划宗地数量、签订合同和确认书份数;第二部分:按检查验收内容、要求,逐项综合叙述有关数据的,写明数据指标;第三部分:根据检查验收评分得分,将改革质量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对不合格的暂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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