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FY-G2015265招 标 人 : 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92. 招标文件 .113. 投标文件 .144. 投标 .175. 开标 .186. 评标 .197. 合同授予 .198. 纪律和监督 .20第三章 资格审查 .24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41.审查资料纸质文本 .252.审查办法 .25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254.审查结果 .25第四章 评标办法 .26评标办法前附表 .26
2、1. 评标方法 .30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03.评标程序 .314.评审内容 .315.废标条款 .3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7.评分标准 .348.评审结果 .349.其他 .35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68第七章 图 纸 .68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8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69第十章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会签表 .932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G2015265发布日期:2015 年 11 月 6 日一、招标条件1、工程名称: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发展和
3、改革委员会3、招标人: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总铺镇。2、建设规模:姜庙村后王-殷家-合蚌路农村公路工程长 1947 米,砼路面宽 3.5 米,厚 18cm;姜庙村老村委会-姜东农村公路工程长 1253 米,砼路面宽 3.5 米,厚 18cm。详见工程量清单。3、付款方式: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 30 日内付至审定金额的 9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姜庙村后王-殷家-合蚌路农村公路
4、工程;二标段:姜庙村老村委会-姜东农村公路工程。同一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以评审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评审标段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已经被评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为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但仍继续参加其它标段的评审。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3、所有符合
5、投标资质要求并未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被公示“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 元/份/标段。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RMB:14000 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RMB:9000 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 标段。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 1
6、标段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10808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 2 标段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10932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凤阳县总铺镇 地 址: 滁
7、州市丰乐大道 475 号财富国际 528 室联系人:高新山 联系人:张经理电 话:13955068816 电话:13956317691 0550-2227561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新山电 话:13955068816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滁州市丰乐大道 475 号财富国际 528 室联系人:张经理电话:13956317691 0550-2227561邮箱: 3 项目名称 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4 建设地点 凤阳县总铺镇5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6
8、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7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所有内容。8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9 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未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被公示“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招标人对招标
9、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时间及方式2015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 踏 勘 现 场 不 组 织 , 投 标 人 自 行 组 织 踏 勘 现 场 。13 投 标 预 备 会 不 召 开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5 年 11 月 16 日 17 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 (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问题回复的截止时间及方式(答疑)2015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 参会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17构成招标文
10、件的其他材料见本章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标书接收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综合交易大厅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 143 号19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一标段:740534.37 元;二标段:477798.39元。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545160.00 元;二标段:350840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废标。20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11、(RMB:14000 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RMB:9000 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 标段。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 1 标段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10808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 2 标段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10932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交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前交纳完毕,不接受
12、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3 投标文件份数其中正本 壹份,副本 贰份。投标人中标后需再提供副本 2 份。24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装订,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25 具体密封要求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商务标正副本须分别密封于小包装袋中;然后装入一个大包装袋中并密封(递交投标文件时只递交一个包装袋),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6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 凤阳县总铺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总铺镇姜庙村道路改造工程
13、标段投标文件在 (填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得开启前不得开启2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综合交易大厅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 143 号2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29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综合交易大厅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 143 号30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启标书前由招标人及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并签字确认。开标顺序:抽取 K 值(只抽取一次,二个标段共用一个 K 值);按标段顺序(一、二)拆封商务标并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将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一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 人;
14、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73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3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35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36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3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38 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按国家和滁州市现行相关规定39人员到岗
15、及履约要求1.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2.中标人不得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
16、。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商。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40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 本工程施工工期内,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注册建造师在整个8施工期间内每周不少于 5 个工作日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投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必须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人员、机械设备同时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其它相关约定见合同条款。41材料要求详见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
17、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负。2. 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2 工期要求执行投标文件中对工期的承诺,以及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和约定。43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44 注意事项扬尘费不单独列出,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自行考虑。45 其他
18、说明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公证费:按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 50%计取,不足 4500 按 4500 计。造价编制费用按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规定标准的 55%收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并不得在报价中单独列项。47 提示投标文件各部分均应注明所投标段,若因投标人投标文件标段标示不明造成开标或评标错误,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
19、.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