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表姓 名工 作 单 位主 管 部 门职 称 系 列申 报 职 称专 业 名 称填 表 时 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目 录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个人承诺书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填 表 说 明一、表一“ 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
2、党派。二、表一“ 参评类别”中的“ 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三、表二“ 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 主要工作 经历” 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五、表七“ 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 “全部” 即可。六、表十二“ 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
3、意见。七、表十七“ 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 栏目。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 无”。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十、本表统一使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 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 0 -表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曾用名 民族 籍 贯(或 国 籍 )政 治 面 貌 现 从 事 专 业相 片(大一寸证件照)工 作 单 位 及 所 在 部 门 行 政 职 务单 位 性 质 事业
4、单位 国有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 其他参加工作时 间 累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 职 称 取 得 时 间 聘 任 时 间参 评 类 别 正常评审 特殊人才 变更系列参 加 学 术 组 织 及 担 任 职 务学 历 情 况 全 日 制 教 育 在 职 教 育毕 业 学 校所 学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学 历最 高 学 历学 位- 1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起 止 时 间 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所 学 或 从 事 专 业 担 任 职 务- 2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 - 3 - 4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起止时间 工 作 内 容 担任职务 工 作 成 效- 5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起 止 时 间 课题(项目)名称 批准机关 本 人 承 担 部 分 完成情况- 6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批 准 时 间 专 利 名 称 批准机关 本人排名 推 广 应 用 情 况- 7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时 间 表彰奖励名称 批准机关 奖 励 等 级 排 名 本 人 承 担 任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