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审核标准(试行)为加强浙江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范许可申请审核标准,促进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许可” ,提高许可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原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8 号令)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电监资质20104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核标准。本标准由浙江能源监管办负责解释。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是企业开展许可经营活动的最低准入要求,在实际施工经营中必须加强企业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实际需要满足人员、设备、场所、财务等方面要求,确保施
2、工质量安全。一、资产审核申请许可证的企业,其净资产必须达到相应水平。如:申请一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注册资本、净资产 6000 万元以2上,申请一级承修类、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净资产 4800万元以上。一次同时申请多个类别、多个等级许可证的,其净资产必须同时满足许可条件。企业只需提供许可申请受理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即可。二、人员审核申请材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为申请单位实际在岗人员,不得挂证申请。同一申请企业同时申请多个类别和等级许可证的,人员和证书可以共同使用。(一)关于在其他企业兼职人员的审核。许可申请材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二)对退休返聘人员的审
3、核。退休返聘人员不能作为申请材料。(三)对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审核。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申请的许可证类别所对应的从事电力设施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申请的许可证等级所对应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申请一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3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四)对电力系统内集体企业借用主业人员的审核。在电力系统主辅尚未完全分离的情况下,对于申请材料中涉及的主业人员必须在申请单位实际在岗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主业的社保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向主业支付社保金额的支付凭证和主业人员现任职务(
4、岗位)情况一览表 (要求加盖主业公章确认)等。许可机关在现场核查、年度自查等工作中对人员借用情况进行具体核实,如果发现多经企业利用非实际在岗的主业人员申请许可证的,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五)对电力系统内集体企业劳务派遣人员的审核。部分电力系统内集体企业存在劳务派遣人员,对于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劳力派遣人员必须在申请单位实际在岗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申请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社保金额的支付凭证、相应人员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参保证明等。(六)对人员在岗时间的审核。申请材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岗 3 个月以上。4(七)对人员真实性的审核。要求提供相
5、应人员社保证明原件和地税缴付凭证复印件,并在社保证明原件中对参保人员按申请表及表内顺序用数字进行标注以方便审核。许可机关将对企业实际参保情况进行查询核实,企业应给予配合。已开通网上社保查询的地区,需提供申请单位的社保帐号及密码;未开通网上查询功能的地区,需提供当地社保局查询电话,以便核实。社保证明应当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非“业务受理章”) 。 三、证书审核申请企业必须加强岗位管理,牢固树立持证上岗理念,实现岗证一致。(一)对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的审核。职称证书需为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或者授权有关单位(如国网、南网、各中央发电集团公司等)颁发的才为有效,包括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系列证书,不包括
6、政工师、技师等系列证书。如:申请一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70 人以上。(二)对电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审核。职称证书为电力企5业(电网、发电)核发且属于工程技术类的,一般可认定为电力专业;职称证书为人事部门等核发且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如需认定为电力专业,需提供电力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无需认定为电力专业则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如:申请一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人员50 人以上。(三)对电力相关专业的审核。 “电力相关专业”具体可以包括以下专业:电力系统自动化、电气工程自动化、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热能动力、自动化、自动控制工程
7、、建筑电气(限五级)、机电一体化(限五级)等电力相关专业。(四)对从事预算、质检、安全监督和安装工长等岗位人员证件的审核。单位聘任符合条件的人员承担预算、质检和安装工长工作岗位的人员。(五)对注册建造师的审核。申请三级以上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具备一定数量的相应等级的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包括机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如:申请一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5 人以6上。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并执业,注册单位必须与申请单位一致。在审核中许可机关将重点对注册建造师是否为申请单位真实人员进行核实,注册建造师必须实际在岗工作,不得挂证申请
8、。(六)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审核。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具有低压、高压、特种类电缆、特种类高压试验、特种类继电保护等五个类别。申请许可证,要求具有一定数量和类别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如:申请一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持证电工 120 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 70 人以上,特种类电工 20 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 5 人。持多个类别证件的电工(如:高压+电缆,高压+高压试验等) 只能认定为 1 人,不能重复使用。另外,需特别注意:满足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数量要求只是申请许可的最低要求,施工企业在日常管理中不得安排未持证人员或者超过作业范围从事进网作业,
9、否则将给予行政处罚。四、机具设备审核申请企业需根据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依据浙江省承7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 配置规定种类、规格、型号和数量的施工机具设备。 浙江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试行) 是许可机关审核许可申请、延续和变更的重要依据。同一企业同时申请多个类别和等级许可证的,机具设备可以共同使用。对于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油化设备等能通过市场租赁解决的大型机具设备,允许企业租赁。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采购发票,租赁设备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复印件、出租方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五、经营场所审核申请企业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交证明材料,允许企业
10、租赁经营场所。对申请承装类、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对经营场所面积未作具体规定,但对申请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有经营场所面积的具体要求。如:申请一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有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和各类与申请许可证等级相适应的专业试验室。对专业试验室的面积没有固定要求,但需具备从事相应电压等级试验的能力,符合国家8有关试验规定。专业试验室根据机具设备标准要求,大致可以分为高压、电气(仪表、继保) 、油化等试验室,其中:申请四级、五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需配置高压、电气等两个以上试验室,申请三级以上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必须配置油化试验室。在审核时,重点对试
11、验室是否具备试验能力,是否符合国家对试验室有关规定进行核查。提供纸质材料时,除提供专业试验室(厅)情况表外,还需提供对应专业试验室平面图,以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固定格式的经营场所、六、工程业绩审核企业申请三级以上许可证,需提供工程业绩材料。申请不同等级的许可证,在工程数量、电压等级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如:新申请一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提供近 3 年 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 5 座, 220 千伏架空线路 500 公里或 220 千伏电缆线路 80 公里或跨越塔标高 100 米以上的跨越工程 1 项,且最近3 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 2 亿元以上;新申请一级承修类、承试类电力
12、设施许可证要提供连续 3 年以上从事220 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试验活动的业绩,即每年至少提9供 1 个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的业绩,土建工程不在其列。(一)关于线路长度的审核。在审核中,线路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线路工程项目,其中改建、扩建、重建项目必须涉及线路主体工程,否则不予认可。考虑到浙江省地域面积小而且多为山区河流、多采用同塔多回路的架设方式,施工工程量和工程难度较大,在审核中,线路长度定义为线路的实际建设回路累加长度,即在计算同塔架设(同沟敷设)的多回路架空(电缆)线路业绩时,可以乘以相应回路系数。如:4 回路架空线路可以乘以 4。海缆业绩等同于电缆,电压等级就近等同。(二
13、)关于变电站座数的审核。在审核中,变电站座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变电站的座数,其中改建、扩建、重建项目必须涉及变电主体工程,否则不予认可。变电站范围可以为电网企业的变电站、用户终端变电站以及电厂的升压变电站等。(三)关于业绩年限的审核。业绩计算年限为最近 3 年,即自申请年份上一年度起逆推 3 年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如:申请年份为 2014 年,近 3 年的业绩年限从 2011 年 1 月 1 日算起;对于 2011 年 1 月 1 日之前签订合同、在许可申请前竣工验收合10格的也可以算业绩。(四)关于劳务分包业绩的审核。对于劳务分包的项目,经核实确实为电力设施施工的,也可以部分认可,但
14、劳务分包合计工程量占总申报业绩量的比例不能过高。(五)关于业绩真实性的审核。对企业年度自查资料中未曾申报的工程业绩,审查时会予以重点关注。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对于申请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需提供:工程合同复印件(要求能反映合同订立主体关系、合同金额、工程范围、有效的签章) 、 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要求能反映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质量及各方认可情况) 、工程决算书复印件(包括决算书封面、编制说明、结算汇总表,以及其他能反映工程量、分项结算金额的内容) ;。对于申请承修类、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需提供:工程合同复印件(要求反映合同订立主体关系、合同金额、工程范围、有效的签章) 、工程收入收款凭证或证明复印件;对于申请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复印件( 代表性试验报告即可)。在审核时,许可机关将根据需要利用查看申请企业的财务会计软件或者存根以及联系工程发包方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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