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法解析:劳资双方的告知义务】 劳资双方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规定。 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开或削减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本条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照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所谓照实告知义务,是指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将双方的基本状况,照实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告知应当以一种合理并且适当的方式进行,要求能够让对方准时知道和了解。 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公平的对待求职者。聘请单位的状况、信息对求职者的透亮度往往是极低的,甚至有些单位还有意发布虚假信息,哄骗或非法招用求职者。因此,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