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硬化渗透剂招标文件招 标 人: 日 期: 2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3投标须知前附表 .4一、总则 .5二、关于招标文件 .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五、开标、评标、定标 .11六、合同的授予 .12第二章 合同条款 .13第三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 .35第四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35第五章、附录 .433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规 定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4 招标范围 混凝土硬化渗透剂地坪5 工期要求 总工期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单栋工期为 日历天)6 工程质量 合格7 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 年
2、月 日8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9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10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份本副本二份;技术标正本一份本副本二份。并提供相应的电子版11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2 标书送达地点13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4一、总则1、合格的投标人1.1 必须是企业法人单位。1.2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单位法人代表,则其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1.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费用2.1 投标人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 工程概况3.1 工程名称:3.2 工
3、程地点:4、招标范围4.1 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其他文件、工程规范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4.2 具体招标范围:混凝土硬化渗透剂地坪5、招标文件内容(1)文本一册,内容有: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五章 附录图纸目录工程量清单(2)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内图纸目录所列的图纸,包括在招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所发出有关图纸的任何修订或增订的图纸。6、投标文件内容5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6.1 技术标书6.1.1 施工组织设计6.2 商务标书6.2.1 商务标(一)6.2.1.1 投
4、标函 6.2.1.2 投标报价书6.2.2 商务标(二)6.2.2.1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6.2.2.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表;6.2.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履历表、项目经理近证等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提交的“ 资信标书” 中所列文件资料的内容应客观、属实,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发现有不实之处经查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3 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二、关于招标文
5、件7、招标文件的补充7.1 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2 天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
6、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人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6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2 天前以传真形式发出澄清纪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2 天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传真件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9.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7、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传真件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日以传真件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函件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
8、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材料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本投标为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单价不作任何调整,不会因费率、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波动而有所调整。11.1.1 含税固定综合单价是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图纸设计范围内工程量、工地现场情况、企业自身水平、施工组织设计等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含税综合单价,包括合同、图纸和规范要求范围内工程样品或样板、原材料、加工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 、装卸、材料到工地定点堆放、仓储、保管、安装、边缝密
9、封防水处理、调试、脚手架、垂直运输、安全文明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收取的相关费用等整体合格工程交付给甲方之前所发生的综合费用;还包括对本工程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保修期维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如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而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则确认含于清单其他相关分项综合单价中。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发现清单和规范相互之间的矛盾或错误,并以书面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澄清。合同签订后除招标人确认的按合同定义的变更以外,任何该等差异均不应导致合同单7价的调整。合同
10、图纸或合同规范的任何字眼上或数字上的错误或遗漏皆不能使合同失效,亦不会全部或部分免除中标人按照合同文件所承担的工作或责任。11.3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发现设计施工图中各专业图纸之间、同专业图纸存在矛盾的和设计施工图纸表述不清楚、不详尽的,并以书面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澄清。合同签订后除招标人确认的按合同定义的变更以外,任何该等差异均不应导致合同单价的调整,并视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按任一图纸要求施工。11.4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仔细勘察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任何在投标报价中未能考虑到的当前现场实际条件将不能在后期的现场签证中补办。11.5 本报价包括工程实际中必须进行的措施项目,及竣工后的建筑
11、垃圾及时清理、成品保护、竣工前和移交给总承包商前的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保修期内维修和保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11.6 总包单位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资料归档等配合服务,总包单位收取该工程结算价的 1%总包配合费,其费用包含在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中,结算时由甲方代扣。12、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从递交截止之日算起的 30 日历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视为废标。12.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 30 个日历天。并及时通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不得拒绝。12
12、.3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不得要求修改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12.4 在特殊情况下,在第一次延长期满之前招标单位可以提出进一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但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招标人不会因此而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拒绝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时,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的投标;已投标的,将被退回。对于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得要求也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
13、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承诺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3.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盖公章;813.5 技术标书及报价清单必须提交电子标书,其格式、内容及数据要求与正本
14、和副本书面标书应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为准。14、现场踏勘14.1 在投标截止之前,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工地进行实地踏勘,视察现场以对工地及周边状况、已完成工程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详细了解,并查阅相关资料,该费用由投标方自己承担。投标人因未按要求做出前述了解,而在回标后再对已提交投标文件提出的任何修改,一概不获接纳。现场联系人: TEL: 14.2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或投标人自行踏勘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4.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投标文件的
15、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 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一) 、商务标(二)和技术标应分别密封包装。密封方法为:将商务标(一) (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 、商务标(二)和技术标(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 、分别密封在三个小密封袋里。在已密封好的三个袋上分别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商务标或技术标等字样。15.2 将密封好的三个密封袋装在一个大袋内,密封。大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投标文件。15.3 除了按本须知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 文件递交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时可以原封退回;15.4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
16、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16、投标截止日期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 第 12 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16.2 招标人按本须知 第 12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17、迟交的投标文件17.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
17、补充修改或撤回已9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 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8.3 投标撤回通知书必须直接提交招标人。18.4 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8.5 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评标、定标19、开标19.1 招标人自行开标,不举行公开的开标会。19.2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
18、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0、开标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1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标书要求;(2)投标方标书被发现与其他投标方有串标情况;(3)投标书逾期送达的;(4)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5)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6)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0.2 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招标人招标小组进行评审。
19、21、评标21.1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21.2 招标小组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22、评标原则1022.1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22.2 招标单位保留开标后要求任何一家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解释、澄清的权利。23、错误的修正招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1 以数字表示的数额与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3.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单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合价为准。投标总价具有最终效力,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均以
20、投标总价为准。不一致之处,应在经招标人同意后,在不影响投标总价的前提下予以调整。24、定标24.1 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招标单位将把预期中标单位的所有澄清资料,交与中标单位确认,然后再发中标通知书。确认后的附件作为合同的附件。24.2 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在投标书有效期满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书面告知招标单位。六、合同的授予25、合同的签署25.1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 天内,应向招标人交纳合同价 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给投标人。25.2 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在本招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6、其它26.1 中标单位在实施项目合作时,须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并组织安排材料的按时按质供货,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26.2 中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超出本标书中条款的其它要求。26.3 本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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