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5000 件/a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项目建 设 单 位:济宁市德峰机械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7 年 11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单 位 编 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
2、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5000 件/a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市德峰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蕊 联系人 李蕊通讯地址 济宁市德峰机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3963788989 传真 688
3、90886889088邮政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新元路苏西工业园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补办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 金属制品业占地面积(平方米) 700绿化面积(平方米) 依托厂区原有绿化总投资(万元) 15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7 年内容及规模:1、建设项目概况济宁瑞泽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是一家以机械配件加工销售为主的企业。济宁市德峰机械有限公司 5000 件/a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项目于 2017 年建成投产,但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济宁市高新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在执法检
4、查过程中发现该违法问题,并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暂停受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通知 (济环函201738 号)要求,本项目属于符合补办条件的项目,应停止建设并按新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环评文件,经环保部门审查批复后,方可建设和生产。本项目为济宁市德峰机械有限公司投资 15 万元建设的 5000 件/a 机械配件加工项目;3位于济宁市高新区新元路苏西工业园,利用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等用房,主要生产机械配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1998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保
5、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 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该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济宁市德峰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机加工建设项目,不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
6、动社会的经济发展。3、规划及土地使用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新元路苏西工业园。租用现有厂房,项目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目录 (2012 年本)中规定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厅 2007 年6 月 11 日)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政策的相关规定。4、项目建设与省厅 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表 1-1 项目建设与 263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 则 具体要求 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 基本原则
7、(一) 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符合(二) 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4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
8、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所在地济宁市高新区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项目选址、选线不在“禁批”和“限批 ”的范围之内;(三)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
9、区新元路苏西工业园符合高新区发展要求符合(四)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包含环境风险评价章节,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及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
10、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五) 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及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对企业既有的减排任务和
11、总量指标有消减作用;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位于南四湖自然保符合5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护区之外。(六) 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 济宁市被山东省环保厅涉氮氧化物项目限批。2. 高新区被山东省环保厅流域限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和氮氧化物排放。 符合
12、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项目与南水北调核心区 15km 范围以内,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内;实现了“治、用、保” 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项目 符合(七) 南水北调
13、流域的有关要求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高新区不属于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区域。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 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 、 “以新带老 ”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 或“ 减量置换 ”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
14、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 本项目不属于涉符合6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二) 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 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
15、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 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 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 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
16、建设。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5、项目建设地理位置和厂区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新元路苏西工业园。该区域水、电、路、通讯等各项基础设施完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 (项目地理位置图后附)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700。使用现有厂房,项目平面布置可分为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项目遵循紧凑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满足生产工艺和公用设施的需要。本项目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上,本着工艺合理、物流顺畅、建筑物布局做到遵守有关规定,满足环保、消防、节能和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合理。76、产品方案项目正
17、常生产,可达年产机械配件 5000 件的生产规模。 7、主要生产设备表 1-2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1 摇臂钻床 ZB040X13 22 数控车床 CK6163 23 平面铣床 X343 14 滚齿机 Y38-1 15 升降台铣床 X6132A 16 普车 6140 37 插床 B5032 18、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1-3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 原料 年耗量1 毛坯件 5000 件2 切削液 0.05t9、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定员 5 人,工人均不在厂区内吃饭、住宿,用水量按 40L/人d,则用水量为 0.
18、2m3/d,年用水量 60m3/a(年工作 300天) 。水平衡图:0.2损耗 0.048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d )(2)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体制,雨水单独收集后排入厂区雨水沟。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济宁市污水处理厂。(3)供电:本项目用电为生产用电及生活用电,由市政电网引入,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4)采暖:采用清洁能源电能,利用空调采暖,不设置锅炉等设施。 10、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定员 5 人,全年生产天数 300 天,每天 1 班,每班工作时间 8 小时。项目投资 1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 万元。年销售收入:23 万元,年利税 5.6 万元,税后利润2.6 万元,环保设施及投资估算如下:表 1-4 环保设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序号 名称 数量 投资估算( 万元)废气治理 排风系统 / 0.5噪声治理 隔声罩、减震垫 若干 0.5固废治理 临时固废堆放场 120m2 0.5合计(万元) 1.5备注: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济宁市德峰机械有限公司 5000 件/a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项目于 2017 年建成投产,但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为租用现有空厂房。本环评建议加强车间通风,建设标准危废房,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新鲜水 职工生活 济宁市污水处理厂0.2 0.169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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