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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许昌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doc

1、附 件2016 年市直有关部门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工作分工序号 专项工作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一 统筹协调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 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改委、教 育 局 、科 技 局 、工信委、 民 政 局 、财 政 局 、人社 局 、国 土 局 、环 保 局 、住 建 局 、交 通 局 、农 业 局 、商 务 局 、质 监 局 、统计局、安监局、编办、 金 融 办 、供电公司二 推动产业产品结构升级1 突出发展优势产品 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2 培育发展新产业 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3 加快推进企业重组 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三 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4 着力打造百千亿级产业集群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2、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5 持续强化项目支撑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6 大力推进“区中园 ”建设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7 争创区域产业创新中心试点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工信委四 提升创新发展水平8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9 培育提升创新主体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10 推进业态模式创新 市发改委、工信委分别负责五 提升承接产业转移水平11 全面提升招商实效 市商务局 市工信委、发改委12 创新招商引资模式 市商务局 市工信委、发改委13 完善项目跟踪机制 市商务局 市工信委、发改委六 增强基础支撑能力14 推进五规合一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国土

3、局、环保局15 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市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委、供电公司分别负责市发改委16 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市发改委、商务局、质监局分别负责17 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市发改委、工信委分别负责七 增强要素保障能力18 强化融资保障 市 金 融 办 市财政局、发改委19 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工信委20 强化用地保障 市国土局 市住建局21 强化环境容量保障 市环保局八 增强管理服务能力22 推进区镇套合 市 编办 市发改委、民政局23 探索开展公司化运营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24 推行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 市编办九 保障措施25 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改委 市直有关部门26 开展交流培训 市发改委27 强化激励约束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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