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流程表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6 月 1日-9 月下旬学位论文选题、开题1. 6 月 1 日起,正式进入学位论文选题阶段。2. 在该阶段,学生需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范围和目标,然后就此与学术导师和实践导师进行沟通和交流,经过几个回合,确定最终选题,并拟定具体题目。3. 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学生应与学术导师每月至少保证沟通一次,与实践导师每两个月至少保证沟通一次。每次沟通完毕后,师生共同填写税务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导师沟通记录表 , 税务硕士研究生与实践导师沟通记录表 ,师生共同填写并签字(注:导师签字不得由学生代签!京外导师可使用电子签名)后提
2、交中心。4. 学生参考税 务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写 作 指 南 的 有 关 要 求 , 认 真 填写税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请学术导师签署意见,9 月 15 日前提交中心。5. 9 月下旬组织开题答辩,相关安排请参见税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安排 。9 月下旬次年 3 月1 日学位论文写作1. 学生只有在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之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2. 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详见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指南。3. 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学生应与学术导师每月至少保证沟通一次,与实践导师每两个月至少保证沟通一次。每次沟通完毕后,师生共同填写税务硕士研究生与学术 导师沟通
3、记录表 , 税务硕士研究生与实践导师沟通记录表 ,师生共同填写并签字(注:导师签字不得由学生代签!京外导师可使用电子签名)后提交中心。4. 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如果论文题目及内容与开题报告书出入较大,需重新开题。3 月130日答辩资格审查1. 3 月 15 日前,学生应完成学位论文初稿,且字数不少于 2.5 万字。2. 3 月 15 日起,学校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学生需按要求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 ,交由学术导师审阅并签字,并于 3 月 30 日之前提交中心。4 月 1日-4月 30日双向匿名评阅及导师评阅1. 4 月 10 日前,学生应完成全部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 3 万字。学位申请人向中
4、心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必要的时候需要提交与论文纸版) ;2. 4 月 10 日,中心组织学位论文双向匿名评阅,中心会在第一时间将匿名评委的审阅意见反馈学生,学生必须就匿名评委的审阅意见与导师沟通,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3. 学术导师须为学位论文撰写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 ,并于5 月 5 日前提交中心。5 月 1日-5月 20日学位论文答辩与论文检测1. 学位论文答辩采取双向匿名形式,将隐去涉及答辩人本人及导师的全部信息,答辩委员会组成人选相对答辩人而言也是保密的。2. 答辩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方可进入论文检测环节。3. 在规定时间内未做论文检测者将取消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资格。4.
5、 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 20%的(去除本人在攻读本学位期间发表文章的引用率) ,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全文文字复制比未超过 20%但分段文字复制比超过 40%,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5 月下旬-6 月上旬公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建议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材料,做出是否建议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决定。5 月底或 6 月除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税务硕士教育中心上报的建议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材料,做出是否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决定。6 月上旬学生提交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1. 学生需向中心提交规定数量的学位论文。2. 学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中国知网投稿者还需提交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