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工作量及科研奖分配表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立项时间 2016 年度 立项经费 ( 万 元 )到帐经费 (万元) 立项工作量(见注释) (个)课题负责人 单 位课题组工作量分配课题组成员姓名 工 号学院(系、所、中心) 工作量 比例 签名项目负责人分配意见“同意按此分配”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年 月 日填写注释:1、课题工作量由主持人负责分配,是否分配和分配比例由主持人决定,但是分配结果需所有参与课题人员签字(校外参与人员和学生除外) ,分配过程中项目组成员顺序请按当时申请书的成员排列顺序,不得变更,如变更则由负责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工作量比例确定后则相应的科研奖
2、励比例也按此确定。2、主持人工作量不能低于 50%,所有参与者工作量不超过 50%,所有成员工作量总量等于 100%。外校人员和研究生不必填写,本校参与人必须填写。3、立项工作量计算方式分为以下几类:(1)人文社科纵向项目立项工作量为当年到帐经费数(万元)*160 个工作量。如:课题立项经费 3 万元,2013 年到帐经费 2 万元,则立项工作量为:2*160=320 个工作量;(2)横向项目的立项工作量为当年到帐经费数(万元)*40 个工作量,如横向课题合同经费 30 万元,2013 年到帐经费 10 万元,则该课题立项工作量为:10*40=400 个工作量。4、本表统计范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立项的人文社科类项目,校管科研项目、校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博士启动金等学校项目无项目立项工作量,则不用填写该表。该课题当年无经费到帐则无立项工作量。课题到帐经费等相关信息请负责人在科研业务管理系统中查询(以工号登录http:/219.229.250.12/business/login.do?actionType=loginoff) 。填好表格后社科处将统一输入系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