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武隆区“十三五”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一、基本公共教育1 免费义务 教育 义务教育学生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和初中教辅 材料;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费教科书国家教材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教材、初中教辅材料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免费提供作业本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生均经费基准定额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区教委区财政局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全区 78 所农村学校 2.5 万名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生每年 800
2、 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中央财政承担。 区教委区财政局3城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城区义务教育学生在 5 所城区学校 1.4 万名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全年补助 250 万元,为每名学生每周提供 2 盒学生饮用奶;为贫困走读生每天提供标准 4 元的“爱心午餐”。区级财政承担。 区教委区财政局市级清单基础上新增4 寄宿生生 活补助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范围比例为寄宿生人数的 55%,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生每生每年 12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区教委、区财政局5建卡贫困户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建卡贫困非寄宿学生以小学
3、每生每年 1500 元、初中每生每年 1750 元为基数,扣减已享受的农村营养改善 计划、城区学生爱心午餐后的余额,即为补 助标准由市级财政承担。 区教委区财政局市级清单基础上新增6 学前教育 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 免收保育教育费、生活费。资助标准为保育教费每生每年 1500 元,生活费每生每年 660 元。市级财政按全区入园儿童平均 10%的比例确定人数,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落实资金。区教委区财政局 2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7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公办一、二、三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
4、款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分别为 700 元、600 元、500 元,普惠性民办一、二、三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 800 元、700元、600 元。区财政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市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区教委区财政局8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 4 元,全年按照 200 天计算,即每生每年补助 800 元。 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区教委区财政局9城区学前儿童营养改善城区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城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 2 元,全年按照 2
5、00 天计算,即每生每年补助 400 元。所需膳食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区教委区财政局市级清单基础上新增10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建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每生每年 3000元标准执行。非建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 2000 元标准执行。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区教委区财政局11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按每生每年 2000 元标准核算执行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区教委区财政局12中等职业教育住宿费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
6、学籍一、二年级及三年级上期在校住宿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宿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 元(平桥中学、火炉中学为每生每年 400 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5 年。市和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区教委区财政局1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建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 3000 元、孤困儿童、残疾学生每生每年 2500 元、其它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 1500 元执行。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区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区教委区财政局14免 除 普 通 高中 建 档 立 卡等 家 庭 经 济困 难 学 生 学杂 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
7、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按武隆中学每生每年 1600 元、其它高完中每生每年 800 元标准执行。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在脱贫摘帽 3 年过渡期内,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区教委区财政局 3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15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具有重庆市正式学籍的所有全日制建卡贫困户学生平均补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学年 400 元执行。就读普通高中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 3 年
8、;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 2.5 年。建卡 贫困户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市级财政按标准给予补助。 区教委区财政局16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学费资助重庆籍建卡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实际学费标准在 8000 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 元的定额补助 8000 元。 市级和区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区教委区财政局市级清单基础上新增二、基本劳动就业创业17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服
9、务。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区人力社保局18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提供项目选择、开业指导、融资对接、岗位信息、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成果展示、创业项目孵化、创业培训、创业活动开展等服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人行武隆支行19 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等服务,使城镇每个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 1 人就业。 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区人力社 保局20 就业见习 服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组织有意愿的离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10、指导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安排带教老师,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市级财 政或区县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市级财政和区县政府共同分担。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4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21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城乡各类有就业创业、提升岗位技能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符合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 生、城 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
11、中毕业生、农 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按规定给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一定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22 劳动关系 协调 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劳动用工指 导、 获得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劳动纠纷调 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推动企业劳动 合同签订率达到 90以上。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经信委、区工商联2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
12、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 60%以上,仲裁案件 结案率达到 90%以上。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24 劳动保障 监察 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托乡镇(街道)近距离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在乡镇(街道) 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劳动保障监 察案件基层处置率达 40 %。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基本社会保险25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 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
13、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足时由财政兜底。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5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2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 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在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中支 出 。我 市 确 定 的 基 础 养 老 金 标准 为 95 元 ,其 中 中 央 财 政 补 70元 ,市 、区 两 级 财 政 分 别 按 既 定 比例 承 担 25 元 。兑 现 独 生 子 女 和 高龄 政 策 增 发 的 养 老 金 以 及 死 亡 补助 金 由 市 和 区 财 政 按 既 定 比 例 承担
14、。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27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 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在 职 参 保 人 员 在 一 、二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住 院 基 本 医 保 统 筹 报 销比 例 分 别 为 90%、87%、85%,退 休 人 员 住 院 报 销 比 例 为95%。所 有 参 保 人 员 住 院 起 付 标 准 在 一 、二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分别 为 200 元 、440 元 、880 元 ,基 本 医 保 统 筹 基 金 年 支 付 封 顶 线为 4.7 万 元 (2017 年 )。基 本 医 保 统 筹 报 销 封 顶 线 以
15、 上 部 分 ,医保 范 围 内 费 用 由 大 额 医 保 实 行 全 额 支 付 ,年 支 付 封 顶 线 为 50万 元 。在 我 市 三 级 和 二 级 中 医 医 疗 机 构 住 院 、特 病 门 诊 治 疗 起付 标 准 降 低 一 个 档 次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 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 2%缴费。大额医保单位按缴费基数的 1.5%缴纳,个人按每月 5 元缴纳。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28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期间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津 贴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
16、资计发。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 0.5%缴纳生育保险费。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2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城 乡 居 民 医 保 待 遇 一 档 参 保 人 员 在 一 、二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住 院基 本 医 保 统 筹 报 销 比 例 分 别 为 80%、60%、40%,起 付 标 准 分别 为 100 元 、300 元 、800 元 ,二 档 参 保 人 员 在 一 档 基 础 上 报 销比 例 提 高 5 个 百 分 点 ,未 成 年 人 报 销 比 例 在 同 档 参 保 成 年 人基 础 上 提 高 5 个 百 分 点 ,一 、二 档 参 保 人
17、 员 年 支 付 封 顶 线 分 别为 8 万 元 、12 万 元 ,未 成 年 人 重 大 疾 病 一 、二 档 年 支 付 封 顶 线分 别 为 10 万 元 、15 万 元 。经 基 本 医 保 统 筹 报 销 后 ,自 付 金 额超 过 起 付 标 准 (起 付 标 准 根 据 全 市 上 年 度 农 村 居 民 纯 收 入 和 城镇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确 定 )以 上 的 ,纳 入 大 病 保 险 资 金 补 偿 报 销 ,具 体 分 两 段 累 进 报 销 :起 付 标 准 至 20 万 元 、20 万 元 以 上 的 ,分别 报 销 50%、60%,全 年 最 高 支
18、付 限 额 为 每 人 20 万 元 。在 我 市三 级 和 二 级 中 医 医 疗 机 构 住 院 、特 病 门 诊 治 疗 起 付 标 准 降 低一 个 档 次 。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6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30 失业保险 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 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
19、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74 号)要求,从2016 年 5 月 1 日起,两年内我市失业保险总费率从 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从 1%降至0.5%。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31 工伤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行政区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照执行)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 伤预防和
20、职业康复。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 规定支付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伤残津贴和补助、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补助等。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工伤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区人力社保局 区财政局四、基本医疗卫生32 居民健康 档案 城乡居民 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逐步达到 90%。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 7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
21、注33 健康教育 城乡居民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34 预防接种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 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 位,适 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步达到 90%以上。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35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相关人群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时得到发现、登记 、报告、处理,提供传染病防治
22、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传染病报告率和报 告及时率均达到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报告率达到100%。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36 儿童健康 管理 06 岁儿童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 管理、体格 检查、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 监测及评价和健康指导等服务。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 90%。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37 孕产妇健 康管理 孕产妇 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 导服务。孕 产妇系统管理率逐步达到 90%以上。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
23、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38 老年人健 康管理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 检查、 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 70%。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39 慢性病患 者管理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全区计划管理高血压患者 约 220 万人,糖尿病患者约 70 万人。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 8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
24、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4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登记管理、随访指导服务。在册患者管理率逐步达到 85%以上,精神分裂症治 疗率逐步达到80%以上。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41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城乡居民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服务。逐步覆盖90%以上的乡镇(街道)。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4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 导服药、 结果评估等服务。结核病患
25、者健康管理服务率逐步达到 90%。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43 中医药健 康管理 65 岁以上老人、03 岁儿童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 65 岁以上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 03岁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目标 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 65%。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4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治疗和随访服务。感染者和病人规范管理率逐步达到 90%。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市级财政负责药品供应保障,
26、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45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 为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提供综合干预措施。干预措施覆盖率逐步达到 90%。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4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80%。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 9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47 基本药物 制度 城乡居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公立医
27、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 报销范围,并按医保甲类报销。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 区财政局48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发放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再生育技 术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及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卫计委区财政局49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为本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 年 1 月 1 日以
28、后出生,申 请当年年满 60 周岁。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 1080 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 1560 元。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区卫计委区财政局5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区户口;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 49 周岁。节 育手术并发症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人员。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720 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 8400元;节育手术并发症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适当扶助。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按
29、比例分担。区卫计委区财政局51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城乡居民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专业 化、信息化、技术化、规范化建设。对供应城乡居民的食品药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 。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网格化监管和风险 分级分类管控,提高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强度。中央、市级和区级政府分类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区食药监局 区财政局 10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五、基本社会服务52 最低生活 保障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
30、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 最低生活保障金。区民政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民政局区财政局53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 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住房困难的特困人员,鼓励其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 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 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 予适当教育救助。区民政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
31、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民政局区财政局1重点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含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2低收入救助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 16 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12 级 )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 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等低收入人员。3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区卫计委54 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除上述救助对象以外,还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对象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对重点救助 对象全额给予资助,其他对象按当年参保标 准的 70%给予资助。对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 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统一按当年一档全 额标准给予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过基本医 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 额内按不低于 70%的比例给予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予以救助。区民政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央和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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