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金水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1484 号)要求,为做好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深入开展专项整改为载体,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水平,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二、基
2、本原则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历史文化遗存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文化内涵,城镇化建设为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传承提供平台支撑;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相结合,为人们提供既能领略历史文明,又能休憩的特色文化园林和绿地;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改善民生 2 相结合,使遗址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根本改善。三、工作目标自 2014 年 6 月起,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区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双赢” ,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着力打造人文金水。四、推进方法(一)统筹规
3、划,细化实施。要充分认识城镇化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全区的高度,全面统筹、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二)由易到难,分段整改。要合理调配、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坚持检查、整改与管理并重,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四)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坚持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相结合,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五、组织领导成立金水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1) ,全面负责 3 整改活动的领
4、导、组织及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等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改办、金水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六、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一)全面掌握历史文物保护“五纳入” (即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整改及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文化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财政局、金水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文化旅游局检查是否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是否纳入体制改革,并指导整
5、改;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检查是否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指导整改;金水规划分局负责检查是否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指导整改;区财政局负责检查是否纳入财政预算,并指导整改;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自查,并落实整改。(二)详细收集、整理、检查未来三年内规划动迁的村庄及计划迁建地的名称、位置、范围、时限等文字及图纸资料。责任单位:金水规划分局、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4 具体分工:金水规划分局负责拆迁安置规划、建设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检查;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改办负责全区城镇化建设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资料的
6、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三)对纳入动迁区域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三普” )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核查、登记,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四有” (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工作及文物保护规划、方案编制等开展情况,对未进入“三普”名录的名人故旧居、百年以上古建筑和具有重要特点的近现代建筑进行价值评估认定并登记在册。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金水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分工: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列入“三普”名录的不可移动文物核查登记、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建设、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指导、检查工作;区文化旅游局负责上报未列入“三普”名录的名人故旧居、百年以上古建筑和具有重要特点
7、的近现代建筑,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文物局组建的专家组对其进行价值评估认定和登记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价值评估工作。(四)根据收集整理的动迁、建设资料和文物普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5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分工: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内整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整改工作。(五)督导验收整改成果,编写整改报告。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组织开展督导验收,分别编写整改报告,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写全区整改报告,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
8、保护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七、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即日起至 6 月 29 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和分工,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案,组织学习文物保护法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讲话、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713 号)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通知 (豫政199643 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镇化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的通知 (郑政文20143 号)等文件,召开动员大会,组建整改队伍。(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4 年 6 月 30 日至
9、 7 月 2 日)。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6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促(2014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8 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自查整改报告,组成检查组,逐项开展检查督促工作。(四)第四阶段:督导验收(2014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31 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的检查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整改工作报告,进行通报和表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八、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专项整改为载体,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10、提升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此次整改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区各成员单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整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明确职责分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推进,相关责任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既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又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四)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 7 遗存保护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详细阐明历
11、史文化遗存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其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附件:1.金水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金水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五纳入”工作自查表3.金水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 2014-2016 年纳入动迁区域文物保护现状核查登记表4.金水区 20142016 年规划动迁村庄统计一览表 8 9 附件 1金水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徐 雄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吴兆强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陈 华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成
12、 员:王 丽 区政府办公室协理员周艳红 区城改办纪检组长于海燕 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副局长齐慧茹 区财政局副局长、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周新忠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录军胜 兴达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 静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广敏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景刚 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胡香荣 丰庆路街道党工委委员池晓东 国基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孙伯渊 杨金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姚 淼 经八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10 杨 艳 南阳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孙士先 北林路街道党工委委员邵小龙 南阳新村街道党工委委员吴 颖 文化路街道党工委委员芦 勇 大石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史卫萍 丰产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周 凯 凤凰台街道党工委委员王爱东 杜岭街道办事处工会主任王月容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文化旅游局,具体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等日常工作,由吴兆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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