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农业部麦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 实验室采购项目(二) 招 标 文 件 第二册 (专用册) 招标编号: OITC-G180300579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北京 2018 年 6 月 第五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五部分 投标邀请 日期: 2018 年 6 月 13 日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中 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农业部麦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采购项目(二)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农业部麦类生物学与遗
2、传育种重点实验室采购项目(二) 招标编号: OITC-G1803005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倩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290511 电子邮箱: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号 联系方式: 010-682905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倩 010-68290511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号院科技园 6 号楼 13 层 01 室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须
3、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7) 投标人不得为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5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 2018 年 6月 13 日 09:00 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 地点: www.o-;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科技园 6号楼 13层 02室 招标文件售价:¥ 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aaa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台 /套) 简要技术规格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1 麦类生物
5、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综合实验室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否 520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4 日 下午 1:30 五、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4 日 下午 1: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科技园 6 号楼 13 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号院科技园 6号楼 13 层第 2会议室 2、招标文件采用网 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 http:/www.o-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
6、标人无需重新注册。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600 元 。 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 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 862081657710001 3、以 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和 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 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 、包号 及用途 ( 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 4、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3)政府
7、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第 一册“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各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8、、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为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 1) 6.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邮寄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电话:赵倩 010-68290511 传真: 010-8851735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科技园 6 号楼 1
9、3 层 01室 7.1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条款号 内 容 9.5 投标人须以“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格式见附件 5)”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正负偏离。 *10.6 10.6.1 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 品与服务报 CIP 指定到货港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或人民币价(不含关税、增值税); 10.6.2 国产产品与服务报项目现场交货人民币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 10
10、.6.3 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在分项报价表中格式要求详细列出。 11.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各包采购预算金额的 1.5%。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1) 投标保函有效期应同投标有效期;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必须采用本章所 附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投标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详见附件 9);投标人应承担投标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银行费用。 (2) 使用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必须从 境内 银行账户转出 ,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否则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
11、止期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下述指定账号 , 并应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投标保函”单独密封,在投标时与“投标一览表”同时递交。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 行 帐号: 862081657710001 注: 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 、包号 及用途 ( 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2.1 投标有效期: 150 天 条款号 内 容 *13.1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5 份 电子版: 1 份。(正本投标文件的扫描件, PDF 格式,与纸质版一致) 19.4 投标无效的情形: (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
12、金额不足的; ( 2)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4)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 5) 未提供制造商授 权书的 (进口货物适用 ); ( 6)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 7)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8)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 9)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 ( 10)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 ( 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13、件中 *号条款规定的。 19.5 19.5.1 在任何时候,如果发现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 恶意竞争时,将导致废标。 19.5.2 投标人需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19.5.3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报价如为外币,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人民币,换算后的人民币价格若高于采购预算,投标将被拒绝: 换算后人民币价格 =投标报价(外币)汇率 说明:汇率为开标时中国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 21.3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打分法 条款号 内 容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24.1 确定 中标候选人的原则为: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 28.1 如中
14、标产品为国产产品, 中标人即为国内合同卖方 如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中标人应授权产品国外厂商或国外厂商指定的境外公司作为外贸合同卖方 29.1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30.1 中标商在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日内 ,须向采购人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的招标采购代理,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标准为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 20021980 号文件中规定货物收费标准,具体比率为: 中标金额 (人民币万元) 比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注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其他 注 1: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 。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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