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充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根据四川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南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目的在单位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一是了解单位清查中发生的单位和指标差错情况,测算综合差错率,对全市单位清查数据质量进行定量评估;二是根据综合差错结合即将开展的普查登记准备工作情况,对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工作进行指导,为正式普查奠定基础。 二、核查对象及核查方法(一)核查对象。法 人 单 位 、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以 及 从 事 二 、 三 产 业 的 个 体
2、经 营户 。 (二)核查方法。每个县(市、区)抽选 2-3 个普查小区进行实地核查。市级抽中顺庆区、嘉陵区各 2 个普查小区进行实地交叉核查。 2 三、样本抽取原则及数量市、县级抽选的普查小区至少应包括一个街道或城关镇中的普查小区(样本单位由县经普办抽取) 。核查发现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漏登率或虚报率高于3%,个体经营户的漏登率或虚报率高于 5%的普查小区,要对该小区所在乡(镇、街道)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从事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查。四、核查内容(一)普查单位真实性情况。包括普查单位漏报的数量及比例,普查员实地入户调查情况。 (二)单位核查表主要内容。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
3、动单位。单位核查表主要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情况、备注等 7 个指标,设 1 张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核查表 (见附件 2) 。2.个体经营户。主要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户名称、户主姓名、核查情况、备注等 6 个指标。设 1 张 3 个体经营户核查表 (见附件 3) 。为便于核查结果与单位清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评估单位清查数据质量,专门设计 1 张单位核查综合表(见附件 4) 。 五、组织实施(一)组建核查组。市级组建 2 个核查组,由市、抽中县(市、区)核查人员组成。县级组建核查组,抽选熟悉普查业
4、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二)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布置暨培训会,对核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讲解核查方案。(三)现场调查和整改。各核查组在下级普查机构的配合下,到抽中的普查小区,结合实际情况对所有单位和从事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回访调查。原则上要求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同时下级普查机构必须根据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数据处理汇总。现场调查完成后,各核查组要及时把核查表数据汇总录入到计算机中,同时撰写检查报告;工作结束后将核查表、录入 4 数据和检查报告一并上交市、县(市、区)经普办。六、时间安排市级实地核查时间
5、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两天。县级实地核查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 前县(市、区)自行安排。七、其他各核查组要严明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以及有关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县(市、区)核查人员自带车辆,轻车简从。 附件:1.市级核查组组成人员名单2.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核查表3.个体经营户核查表4.单位核查综合表 5 附件 1市级核查组组成人员名单第一核查组:组 长:袁 瑛 顺庆区统计局副局长成 员:罗 容 市商粮局主任科员顺庆区经普办业务骨干 2 名联络员:袁 瑛核查地:嘉陵区第二核查组: 组 长:黄 聪 嘉陵区统计
6、局党组书记成 员:张 军 市经信委主任科员嘉陵区经普办业务骨干 2 名联络员:黄 聪 核查地:顺庆区 6 附件 2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核查表(示意表)四川 省 市(州) 县(市、区) 区划代码: 普查小区代码: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 代码 单位详细 名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情况 备注甲 1 2 3 4 5 6 7123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号。2.单位类型: 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3.核查情况:1-正常填表;2-在市场监管、民政、编制等部门领取证照,但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活动;3-2017 年 12 月
7、31 日以前关闭(破产) 、注(吊)销;4-搬迁,如知悉搬迁情况请将迁往地区填入第 7 栏 ;5-核查未找到且无法电话联系;6-底册重复单位(该单位不需要填报清查表) ;7-个体经营户(不属于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8-不配合未能填表;9-核查新增,找到且单位清查底册中无该单位;10-其他情况,请将具体情况填入第 7 栏。 7 附件 3个体经营户核查表(示意表)四川 省 市(州) 县(市、区) 区划代码: 普查小区代码: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 代码 个体经营户名称 户主姓名 核查情况 备注甲 1 2 3 4 5 6123说明:1.组织机构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使用原组
8、织机构代码号。2.核查情况: 1-正常填表;2-在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取证照,但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活动;3-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关闭(歇业) 、注(吊)销;4-搬迁,如知悉搬迁情况请将迁往地区填入第 6 栏 ;5-核查未找到且无法电话联系;6-底册重复个体户(该单位不需要填报清查表) ;7-非个体经营户(属于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8-不配合未能填表;9-核查新增,找到且个体户清查底册中无该个体户;10-其他情况,请将具体情况填入第 6 栏。 8 附件 4单位核查综合表(示意表)四川 省 市(州) 县(区、市) 区划代码: 普查小区代码:序号 正常 领证照未经营关闭(破产、歇业) 、注(吊)销搬迁 核查未找到 重复 鉴定有误 未能填表 核查新增 其他甲 1 2 3 4 5 6 7 8 9 101法人单位2 产 业 活 动 单位3 个体户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