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166218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共4页).doc)为本站会员(晟***)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和安全生产事故后的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以及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警示约谈的对象包括建设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机械设备安装、租赁、检验检测等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二、在施工过程中,凡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7日内对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1、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后,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 3、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在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的质量、安全信息后,未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的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