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荆 州 市 农 村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规 划 ( 简 本 )1、规划目标1.1 规划的意义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 为基本任务,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进一步规划
2、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好家园的宏伟蓝图,这对我们搞好新时期的农民、农业、农村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小康社会并不单纯只是经济总量的增长,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还包含人居环境的改善、社会安定和谐等一系列内容,也就是生活质量的提高。当前,许多地方经济发展很快,居民(农民)收入水平快速提高,但河流被污染、空气被污染、土地被污染等等,居民手中的钱多了,但环境质量差了。这绝不是小康社会建设中的必经之路。荆州市各县市的自然环境各有优势,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如果在发展经济的道路上对环境不加保护,将再无优势可言,对环境的治理成本将更大。如果我们能针对成因,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规划,在规划的基础上采取
3、有效的治理措施,完全可以扭转环境质量今不如昔的不利局面,走上可持续的发展轨道。荆州市各县市农村生态环境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不尽相同,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在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村,要加大治污力度,实行环境优先战略,巩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成果,加大农村环保综合整治力度;在经济基础较差的乡镇村,应加大投入,重点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与环保能力建设。1.2 基本原则(1)以奖促治,逐步推进。针对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对经过整治、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的村庄,进行“奖励” ,逐步引导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和综
4、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2)依托村庄,务求实效。各类问题的治理以村庄作为基本单元,通过综合措施运用和资金集中投入,力求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村庄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村庄环境状况。(3)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进行近远期、区域间的统筹规划,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治理经验与技术,不断提高治理成效。各地规划则应优先考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集中地区的农村环境问题,特别是危害群众健康最为直接的饮水安全、工农业生产污染、生活污染问题。(4)政府扶持,多方筹
5、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问题复杂,需要大量治理资金的投入。除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扶持外,地方政府应自筹部分资金,以切实保障村庄环境治理成效。1.3 规划时限规划期为 20092015 年,基准年为 2007 年,分为第一期(2009-2010 年)和第二期(2011-2015 年)两个阶段。1.4 规划的目标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根据治理工作安排,把握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原则,提出规
6、划不同阶段目标:第一期(到 2010 年)目标,利用 2 年左右时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典型村庄,使一部分村庄的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第二期(到 2015 年)目标,利用 5 年左右时间,使各地辖区内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庄治理数量进一步增加,力争使部分重点区域的村庄环境状况获得整体改善。根据第一期(到 2010 年)和第二期(到 2015 年)治理内容,我市规划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包括:村庄饮水污染治理受益人口数、村庄饮水安全普及率;新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能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率;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
7、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数量、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各地根据情况认为需要给出的指标。为实现规划目标,分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质量、污染治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生态 5 方面制定规划指标 14 项,详见表 2-1。表 1-1 荆州市农村环保综合整治规划综合指标指 标 值序号 指 标 名 称第一期 第二期1 村庄饮水污染治理受益人口数(人) 73500 850002 村庄饮水安全普及率() 70 953 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个) 41 454 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 50 705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数量(个) 1796 8556 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0 907 新增畜禽养殖
8、废弃物处理能力(t/a) 26.9 万 33.5 万8 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率() 85 951.4.1 突出污染防治,完善基础设施当前荆州市农村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仍然是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应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这一重点任务,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生活垃圾污染、水环境污染等问题。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的现实,从加大资金投入、政策引导等方面,重点保障农村地区开展污染防治必需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村容村貌建设。1.4.2 明确目标任务,逐步落实措施按照农村环保综合整治规划的指标要求,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1.4.3 坚持政府引导、村
9、民主体加强建设指导,将政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进村入户。加强建设服务,帮助农民明确思路。发挥农民在建设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1.4.4 坚持科技先行,多方筹措资金要针对荆州市农村实际情况,采用开发低成本、高效实用的环保新技术,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体系,在充分吸收与借鉴国内外农村环境保护经验与成功模式的基础上,加强科技自主创新研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保护领域。1.4.5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指导从各个村的生态环境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选择自然条件与经济基础相对好的村庄,加大治
10、污力度,实行环境优先战略,探索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经验。2、治理布局与重点任务2.1 治理村庄布局根据辖区内不同类型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集中区域,根据村庄筛选参考条件,合理选择村庄开展治理。在同类问题影响区域内,根据治理问题的紧迫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优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经过集中治理能够见到成效的村庄。2.2 治理主要内容根据村庄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针对性治理措施主要内容,主要几个类型问题的治理可以包括以下内容:2.2.1 村庄饮用水安全保障针对目前村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对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对沟渠塘堰进行疏浚、对
11、向水源地排放污染严重的排污口进行拆迁,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合理布置取水点位置,选择远离污染源、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水源,在村民集中聚居区,逐步建设集中供水系统。采取“一延二建三改”的建设模式。所谓“一延”即是由市水厂、镇水厂向周边村辐射延伸;所谓“二建”是在村庄比较集中、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新建千吨万人以上的中心水厂;所谓“三改”是对供水规模小,水质不达标的老水厂进行改造扩容,增加供水范围。村民居住分散的地方修建单户和联户供水工程。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污染预防措施,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为保护水源环境提供科学依据。2.2.2 畜禽养殖
12、污染治理目前我市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的总体水平还没有达到很严重的地步,但畜禽养殖小区正在迅速发展,局部地区污染严重,建议在畜禽养殖大发展的同时尽快制定本区域防治畜禽污染规划,加强对规模化养殖环境监督力度,在具体的养殖承载力,农田粪便施用量方面作出具体的要求,规定畜禽粪便必须经过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以确保产生的粪便能得到全部使用,禁止粪便直接排到地表水。建议通过划分不同等级的养殖区,进行分类管理。具体是将区域畜禽养殖划分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并通过关闭和搬迁,逐步调整不合理的布局,建立了与环境相协调的生态畜禽养殖格局,并以土地承载能力控制养殖规模。通过规定单位载畜量,加大
13、对中小规模养殖场环保设施投入,污染控制效果更好。但小规模分散饲养过多,不但降低经济效益,而且扩大污染面,形成面源污染,更难治理。因地制宜地选择养殖规模,严格掌握单位耕作面积的畜禽饲养量,做到农牧结合。对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各级政府应组织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对污染物集中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新农村建设统一设计、建设污染物处理系统,防止形成面源污染。将种植制度、生产销售都与养殖业紧密联系起来,以养殖业规模决定种植业结构,粪便或通过输送管道或直接干燥固化成有机肥归还农田,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浇灌,保持粪便产生量与土地的消化能力相适应。为推动种养结合,提倡有机、绿色农副产品消费,将郊区种植业和养殖业合理布
14、局,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固体粪便加成有机肥,带动养殖业粪便综合治理,提高耕地土壤肥力,经处理的污水用于浇灌,探索出一条产业化治污、资源化利用的新路子,改善环境质量。2.2.3 村庄生活污染治理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实施村镇环保综合治理示范区域,生活垃圾要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在示范区内可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在经济基础较差、交通不便的乡镇可采取堆肥或简易填埋;有条件地区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纳入乡镇集中处置系统;组织当地农民群众对历史积存垃圾进行专项
15、清理。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可采用环境工程设施处理;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采取各种鼓励和支持措施,推动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推进重点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同时加强运行监管,保证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采用成熟可靠的氧化沟法处理工艺,荒地的乡镇可选择氧化塘工艺。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可利用湿地、沟塘等自然系统就地处理。应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在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及
16、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要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2.2.4 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在有条件的区域可规划建设农业产业化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发展区。在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之外的区域,不再新上工业项目。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工业区规模与主导行业类型,建设相应规模的“三废”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严格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组织制定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保护规划。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确保环境安全。加强企业污染物排
17、放在线监控,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逐步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经济基础较好地区的村镇工业企业,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产业和产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工业企业,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严禁引进和新建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污染治理设施的更新配套,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2.5 村庄其他类型突出环境问题的治理1、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
18、生物防治;结合区域自然特点加大高效生态绿色养殖技术研究推广,做好高效清水养殖,提高水产品附加值的同时降低污染排放,改善河湖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倡规模化畜禽,做到粪污有效处理与综合利用发展沼气工程,做好生态循环模式;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禁止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2、农业种植污染源治理(1)通过对农业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提高有机肥的施用率并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推广生态农艺技术。(2)改善农业种植结构和种植方式,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农田用水量。(3)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和环保设施,尤其是排水和农业污染治理措施。详细填写附表 1 和附表 2。
19、3、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3.1 投资估算依据本规划给出村庄治理所需资金的估算依据,已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建设内容必要性。参照最新版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进行估算。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类型多样、规模不一,可采用平均投资指标估算法,即从大量不同类型项目中,分类选出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估算出每处典型工程投资,据此估算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工程项目投资和规划总投资。3.2 总投资估算与年度计划本规划根据申报项目的内容及投资作为估算依据,测算规划实施所需的资金总额,并根据年度治理村庄清单和具体治理内容,给出分年度的资金分配计划如下。表 3-1 荆州市农村环保综合整治年度的资金
20、分配计划 单位:万元年度地区 09 年 10 年 11 年 12 年 13 年 14 年 15 年江陵县 548 325 300 300 300 200 100监利县 950 850 810 750 850 790 300石首市 7700 7100 3100 3300 2800 3100 2500洪湖市 1150 1200 0 0 0 0 0松滋市 1200 1350 200 300 360 350 260公安县 1000 900 550 600 550 600 500沙市区 700 660 0 0 0 0 0荆州区 950 600 310 280 150 100 150荆州开发区 330 330 0 0 0 0 0合计 14528 13315 5270 5530 5010 5140 38103.3 资金筹措农村环保综合整治项目所需资金筹措应立足于“国家支持、地方自筹、民间参与和项目引资”的方式多渠道筹集。(1)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改善环境的专项贷款资金。(2)积极申报国家和省政府环境保护专项补贴和贷款,用好中央财政奖励的资本金。村庄治理所需资金来源,包括地方财政投入、村庄自筹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财政奖励为辅,三者投入比例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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