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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经济商务局责任清单.doc

1、1贵德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责任清单一、 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一)行政审批流程图1、烟花爆竹零经营(零售)许可证项目类型:行政审批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服务电话:0974-8551165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1165符合 条件县安监局审查无误: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报州安监局备案审批申请申请人提供相应材料县安监局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场地、材料目录、格式进行初审并组卷,并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申办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取得青海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2、证依法经营的承诺书;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身份证等复印件;4.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危险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5.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6.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上述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携带其原件供核对。22、非煤 矿企业“三同时”审查项目类型:行政审批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服务电话:0974-8551165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1165委托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 不合格合格发包给具备资质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前不合格查漏补

3、缺进行整改 合格建设单位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监局审查开工建设向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投入使用33、建 设项 目职业卫 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项目类型:行政审批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法定期限:2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5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服务电话:0974-8551165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1165按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自行组织相关职业卫生专家自行组织相关职业卫生专家自行组织相关职业卫生专家按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职 业 病 防护 设 施 设计职 业 病 防护 设 施 设计职 业 病 防护 设 施 设计确定职业

4、危害风险类别无职业病危害因素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报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自行组织相关职业卫生专家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评审(内审)安监局建设单位无需办理职业卫生“ 三同时”手续预评价报告向安监部门备案预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核预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内审)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内审)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内审)按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安监部门审查验收情况报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安监部门组织竣工验收一 般较 重严 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控效评价(编制控效评价报告)控效评价(编制控效评价报告)控效评价报告评审

5、(内审)控效评价报告评审(内审)控效评价报告评审(内审)控效评价(编制控效评价报告)44、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项目类型:行政审批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服务电话:0974-8551165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1165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6、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免于提交本条第 4 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注: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人提交材料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颁发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合格5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项目类型:行政审批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服务电话:0974-8551165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1165不予许可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文件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

7、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7.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加油站企业带有储存设施的及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稀释(混配)后进行销售的企业,应当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带有储存设施(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下列资料: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 ;租赁储存设施的,需提交租赁

8、证明文件(复制件) ;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人提交材料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初审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准予许可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合格准予许可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不合格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不通过,出具意见书,说明退件具体原因。

9、受理并转交6(二)行政处罚类流程图1、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法定期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承办机构: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服务电话:0974-8551165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1165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等行为如存在违规行为需进行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 处罚下达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现场笔录立 案如存在违规行为不需进行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进入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提出处理意见3 日内告知将处理意见被处罚单位(人)被处罚单位(人)可以提出申诉、行政

10、复议或行政诉讼下达国家安全生产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意不同意72、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法定期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承办机构: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服务电话:0974-8551165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1165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等行为如存在违规行为不需进行罚款、 责 令停产整 顿、 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下达国家安全监察现场笔录下达国家安全监察现场处理决定书如存在违规行为需进行罚款、责 令停 产整顿 、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进入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等行为如存在违规行为需进行罚

11、款、责 令停 产整顿 、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下达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现场笔录如存在违规行为不需进行罚款、 责 令停产整 顿、 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进入行政处罚简易程序8(三)行政强制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强制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法定期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承办机构: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服务电话:0974-8551165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1165发现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向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报批至少 2 名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

1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人员在有关执法文书上签名或盖章 当场制作笔录、采集证据,当场送达强制措施决定书 和清单30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 杂的, 经市安监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收非法 财物 依法销毁 依法解除查封、扣押9(四)行政确认流程图1、科技型企业认定与复审项目类型:行政确认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法定期限:15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0 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科技办公室服务电话:0974-8553397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5397120 日20 日10 日2、县级科普基地认定网上注册登记 提交材料、指导服务向州科技局进行推荐专家认定、复审公示公告、颁发证书核实处理10项目类型:行政确认办理地点: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法定期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5 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科技办公室服务电话:0974-8553397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5397受 理审核(15 日)科技局、宣传部、科协联合授予联合“县科普教育基地”称号提出 书 面申 请(30 日)认 定授 牌下 发通知3、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选拔认定项目类型: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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