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沧州市防御风暴潮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我市的防御风暴潮工作,提高对风暴潮灾害的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风暴潮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沿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特编制沧州市防御风暴潮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 ) 。1.2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 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5、 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7、河北省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执行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沿海地区的风暴潮灾害
2、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要始终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御风暴潮工作的着眼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风暴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运转。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管委会)的作用,提高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灾害预警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工作责任制,规范各项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到人,确保应急工作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3)加强监测,及时预警,防灾减灾。以海洋观测、预报业务运行系统为主
3、体,运用高新技术,改进观测、预警报的技术手段,对风暴潮灾害实行高频率、高密度的观测,及时掌握风暴潮灾害发生、发展动态,快速做出预测预警,为防灾减灾提供有力支持。(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密切协作。在防御风暴潮应急工作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建立风暴潮灾害信息实时互通与共享机制,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调动各方资源,确保对风暴潮灾害的及时预警和有效应对。2 区域概况2.1 自然地理2.1.1 地理概况沧州市海域位于渤海西部,北起黄骅市南排河镇歧口,与天津市海域交界,南至沧州海兴县大口河口,与山东省海域交界,管辖海域面积 95560 公顷,岸线全长约 92.46,海堤长度103.368
4、(其中黄骅市 41.512、渤海新区 14.281、海兴县 47.575) 。在行政区划上,处于黄骅市和海兴县沿海境内。沿海滩涂地区地面高程(黄海高程)一般在 1.5-2.5m 之间。黄骅段海堤堤顶高程 5.3m,顶宽 5m,边坡 1:3,采用现浇混凝土板护砌,厚 14;海兴县海堤堤顶高程 4.12m,顶宽 5.0m,边坡 1:3,采用浆砌石护砌,厚 30-50,其上有 50高防浪墙。2.1.2 水文气象气候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气温较高,雨量多而集中;秋季天高气爽,降温较快;冬季寒冷、干燥、少雪。因濒临渤海湾而略具海洋性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 1
5、2.2,极端最高气温 43,极端最低气温-21.3,最大冻土深度 60cm,全年无霜期平均 210 天。海岸潮汐为不规则半日潮,历年平均低潮位:1.28m,历年平均高潮位:3.58m,历年最大潮差:4.14m;年平均涨潮 705 次,其中潮位在 1.3m 以上的有 703 次;年平均纳潮时间为 1680 小时。潮水为氯化钠型,含盐量为 29-33。2.2 社会经济沧州市沿海一带主要包括渤海新区的新村回族乡、黄骅市的南排河镇和海兴县的小山乡、香坊乡。人口总计为 13.56 万人,其中新村回族乡,包括港城常住人口约 4 万人;南排河镇是镇政府所在地,辖 21 个行政村,共有人口约 5.4 万人;小
6、山乡有19 个行政村,共有人口 2.2 万人;香坊乡有 19 个行政村,共有人口 1.8 万人;另外,还涉及羊二庄镇刘洪搏村,人口 1600余人。海水养殖面积 8 万亩,盐田约 38 万亩。2.3 防御现状及重点截至 2015 年底,先后修筑海堤 86.656km,其中护砌段长63.856km,土堤 22.8km,尚有无堤段 40.319km。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1、海堤建设进度缓慢。在海堤建设中,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国家投资仅占三分之一,地方配套三分之二,由于市县两级财政难于承担,直接影响海堤建设步伐。目前,我市海岸带尚有无堤段 40 公里和土堤段 22 公里,不能有效防御较大风暴潮的侵袭
7、。同时,我市沿海的 12 条河流入海口,有的根本就无防潮设施,即便有防潮闸的,也都因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不能发挥防潮作用;2、工程标准偏低。根据省里的海堤工程建设规划,目前我市已建海堤工程按照 30 年一遇标准设计,设计潮位 3.12 米,但是 1997 年、2003 年、2005 年风暴潮潮位分别达到 3.9 米、4.3 米和 3.3 米超过了 50 年一遇标准,致使部分已建海堤因标准偏低而损坏;3、海堤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市海堤尚未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海堤建成后,无专人管理,无管护经费,重建设轻管理,导致已建海堤破损严重。3 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市政府成立防御风暴潮应急指
8、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长,有关副市长、军分区首长、渤海新区党工委书记任副指挥长,负责防御风暴潮的统一领导、指挥工作。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政府应急办、沧州军分区、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海洋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城管局、市外办、市统计局、市农牧局、市港航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文广新局、市工信局、沧州海事局、供电公司、供排水集团以及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政府、海兴县政府。3.2 防御风暴潮应急指挥部及下设机构的主要职责防御风暴潮应急指挥部职责:(1)对风暴潮防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指挥; (2)负责防御风暴潮应急预案的启动
9、和结束;(3)负责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实施;(4)负责指挥、处置风暴潮灾害的应对工作;(5)负责向省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呈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6)安排、调用、审批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7)组织接待中央和兄弟省、市、区及国际组织的慰问团和救援组织,接收和分配救援资金和物资;(8)组织好风暴潮现场考察和灾后评估工作。防御风暴潮应急办公室职责:防御风暴潮应急办公室是防御风暴潮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由主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政府主管应急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海洋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气象局,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的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办公地点在市海洋局并负责日常工
10、作。主要职责是:(1)承办应急指挥部的日常性工作;(2)负责协调各专业组之间关系并检查其应急工作情况;(3)督促检查应急指挥部各项决议、决定、指示的贯彻、落实;(4)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紧急工作。指挥部下设 14 个专业组的职责:1.前线指挥组由渤海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渤海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黄骅市市长、海兴县县长任副组长,渤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骅市副市长、海兴县副县长、沧州海事局、市港航局、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港务有限公司、沧州黄骅港矿石港务有限公司等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地点在渤海新
11、区管委会。负责风暴潮发生时受影响区域的具体防御工作。2.风暴潮监测(专家)组市海洋环境监测站站长任组长,市气象台台长任副组长,市海洋局、气象局和市海洋环境监测站的主要业务人员为成员。办公地点在市海洋局。主要职责是:(1)负责提出启动和终止防御风暴潮预案的建议;(2)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风暴潮灾情并开展相关应急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风暴潮监测、预报、预警;(4)参与灾后调查评估工作;(5)负责建立风暴潮预警信息的通报与发布制度。市海洋环境监测站:做好灾害发生期间 24 小时应急值班和海洋灾害信息收发、承转,以及与市政府应急办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信息往来;对各种信息进行全面汇总和有效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市气象台:在沿海地区出现台风,有迹象影响我市时,要对台风走向、强度和中心位置等要素,要准确分析、预报,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信息。3.抢险救灾组沧州军分区参谋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渤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骅市政府市长、海兴县政府县长、及驻沧部队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地点在军分区。主要职责是:(1)抢救被风暴潮围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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