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全区水利建设和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全区水利建设和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子项编码子项名称实施主体 自治区水利厅实施依据1.2005 年 7 月 15 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一)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二)坚持巡堤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三)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四)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五)气象、雨
2、情、水情测报和预报准确及时,情报传递迅速,克服困难,抢测洪水,因而减轻重大洪水灾害者;(六)及时供应防汛物料和工具,爱护防汛器材,节约经费开支,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者;(七)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2.2009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国务院令第 552 号)第十二条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3.1999 年 12 月 7 日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水利部令第 11 号)第三十七条 稽察人员为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做出重要贡献的,给予表彰。4.2001 年 3
3、 月 9 日水利部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水建管200174 号)中“根据项目建设的考核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可在工程造价、工期和生产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优良的前提下,对为建设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奖励”。5.水利部水库工程管理通则 (SLJ T0281 第 9.0.1 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通过考核,对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奖励可以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发20111 号)中第三十条: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
4、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 实施依据7.农田水利条例 (国务院令第 669 号)第四十条 对农田水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8.关于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的决定(桂发20099 号) 中强调要建立水利建设与管理绩效考评机制;研究制定水利建设与管理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鼓励先进。9.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考核评比办法( 修订)的通知( 桂水农水201217 号) ;广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考核评比办法(修订
5、) 。实施对象和范围(一)防汛抗旱1.先进集体:市、县(市、区) 、镇(乡、街道) ;有关驻桂部队和武警、消防部队;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等单位或其直属部门和单位。先进个人为以上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部队官兵、企事业工作人员。2.先进个人:连续从事防汛抗旱工作满 3 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部队指战员。(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先进个人: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专家库人员。(三)水利工程管理1.先进集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管理部门、单位,水库、水闸、堤防等工程管理单位。2.先进个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管理部门、单位,水库、水闸、堤防等工程管理单位
6、中从事水利工程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先进集体: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成效的市级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2.先进个人:市级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人员。实施条件(一)防汛抗旱1.先进集体(1)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按照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严密,指挥正确,防守得力。(2)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中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有效避免重大人员伤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3)气象、水文预测预报及时准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中通信畅通无阻,为水雨风情的及时传递作出突出贡献。(4)及时组织巡查,发现重大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护,避免
7、溃坝、决堤事故发生。(5)及时有效调运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成绩突出。(6)识大体、顾大局,勇于牺牲局部利益,确保重点地区安全。(7)及时有效开展救灾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8)认真做好、完善好辖区内的防汛抗旱能力建设,且成效明显、效果突出。(9)按照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防汛抗旱专项建设进展有序、项目管理完善,防汛抗旱值班工作规范到位。(10)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有其他突出贡献。2.先进个人(1)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任务时,指挥有力,成效显著,出色完成任务。(2)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坚守一线,准确作出气象、水文预测预报,及时 3 实施条件发出预警转移信息。(3)为防汛
8、抗旱抢险救灾、科学调度决策献计献策,发挥重大作用。(4)发现重大险情,报告及时,并积极投入抢险斗争,贡献突出。(5)在危机关头,冒着生命危险保护堤防、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疏散转移人员和重要物资有重大贡献。(6)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中,及时组织有关物资供应,成绩突出。(7)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宣传报道中不顾个人安危,深入一线,准确及时报道有关先进事迹,对弘扬防汛抗旱精神发挥重要作用。(8)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有其他突出贡献以及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有显著成效。(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先进个人: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做出重要贡献。(三)水利工程管理1.先进集
9、体(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积极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性“两项经费”基本落实到位。(3)重视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技术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水利部考核验收或自治区示范性考核验收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创建成效明显。优先考虑通过水利部考核验收或自治区示范性考核验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4)按照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积极推进工程规范化管理。(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廉政建设,重视职工专业技能和素质培训;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较高
10、,精神面貌良好。2.先进个人(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2)热爱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开拓创新精神,热心服务,乐于奉献,严于律已,廉洁奉公,在水库、水闸、堤防工程管理、规范化管理、安全运行管理、技术管理、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3)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技能,能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4)在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或者在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先进集体(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和部署,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
11、作中,组织严密、协调得力。(2)熟悉本地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本情况,组织动员、督促检查及时有效,工作安排周密有序。(3)及时组织制定本地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效果突出。(4)根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面临形势,及时研究、推动出台本区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政策、措施,取得显著成效。(5)准确收集、上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数据,进度、信息、经验、问题及活动情况传递及时,宣传得力。2、先进个人 4 实施条件 (1)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针政策,组织带领所辖区农民群众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突出者。(2)指挥协调有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者。(3)深入基层,真
12、抓实干,为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技术、资金、劳力、物资、工程占地等问题,保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作出突出贡献者。(4)勇于创新,面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突出问题,为搞好当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革创新献计献策,并取得优异成绩,效果显著者。(5)其他特殊贡献者。申请材料(一)防汛抗旱1.推荐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2.全区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审批表或全区防汛抗旱先进个人审批表;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4.全区防汛抗旱先进集体、个人主要事迹情况表;5.公示结果、先进个人 2 寸彩色证件照 5 张。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等,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 20
13、00 字左右。(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稽察人员表彰审批表。(三)水利工程管理1.全区水利建设和管理先进集体审批表或全区水利建设和管理先进个人审批表 (原件 1 份) ;2.先进事迹材料(附 PDF 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光盘) 。(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完成情况表(冬春水利建设报表) 。3、 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审核表及先进事迹材料。4、 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个人审核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 1500 字以内。法定办结时限:无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无具体办结时限行政许可
14、数量 不存在此种情形。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不存在此种情形。责任事项1.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主要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审批表、征求意见表、事迹情况表和证件照等材料) ;提出审查意见。3. 决定阶段责任: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作出决定(其中:全区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表彰) ,不予行政奖励的应当告知理由) ;按时办结。 5 4. 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表彰文件及有关奖励证书;信息公开。5. 事后监管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行政奖励档案;加强政策舆论引导。 法律
15、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行政奖励不予受理的;2. 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申请人申请行政奖励而予以审核同意的;3. 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有投诉反映或产生纠纷的;4. 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5. 擅自增设、变更涉及水利系统集体及个人二等功表彰审查程序或受理条件的;6. 在水利系统集体及个人二等功表彰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承办机构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广西水利工程管理局、广西水利基本建设局等
16、。执法人员 黄艳、何少刚、邹世平、黄照春咨询电话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07712185069;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处:0771-2185132广西水利工程管理局:0771-2185215 ;广西水利基本建设局:0771-2185099 。咨询及投诉电话投诉电话:07712185007备注 6 全区水利建设和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间:无;承诺办结时间:无具体办理时限)申请对象编制并递交材料承办单位责任人对材料当场审查作出受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一次性告知需补缺的全部评选材料根据上报评选材料,水利厅有关业务部门审核,报厅党组审核确定拟报人选名单自治区政府通报表彰并依法公
17、开不属于候选范围的符合评选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水利厅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符合评选条件且评选材料齐全的水利厅发文开展相关评选活动 7 附件全 区 防 汛 抗 旱 先 进 集 体 审 批 表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8 填 表 说 明一、本表是全区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审批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二、本表用打印方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三、集体(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四、推荐单位指市水利局或水利厅直属单位等,呈报单位指所在单位。五、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是指 5 年内曾获得的奖励。六、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字数 2000 字左右,可另行附页。七、本表上报一式 5 份,规格为 A4 纸。 9 单位名称单位级别 职工人数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主要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 10 呈报单位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县 级 水 行 政主 管 部 门 推荐 审 核 意 见(盖章)年 月 日市 级 水 行 政主 管 部 门 推荐 审 核 意 见(盖章)年 月 日自 治 区 水 利厅 推 荐 审 核意 见(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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