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服务指南1 事项名称城乡劳动力培训、创业培训2 办理依据青人社字2012 51 号、青人社字 201514 号、青人社字201523 号、青人社发 201514 号。3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 4 申请条件具有黄岛街道办事处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和就业想法的人员。5 申请材料1、学习普通专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黑白照 3 张。2 特种专业的操作证所需材料:叉车:二寸白底彩照 3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张、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初中以上)2 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1 份(含心电图 1 份)注:
2、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心电图 1 份。维修电工、电焊工:一寸彩照 3 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以上)1 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3 创业培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 2 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提供的自谋职业人员相关证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六、申请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经审核后办理。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八、办理时限每年一次九、咨询方式(一)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5 号、12 号窗口咨询(二)电话咨询:0532-86862806。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办理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失业登记及
3、就业创业证办理。 二、办理依据1、关于印发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劳社2009121 号);2、关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85 号)。3.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1 号)。4、关于贯彻鲁人社字2015191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35 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四、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辖区户籍人员以及非青岛市户籍失业后在本辖区常住的人员。五、申请材料1 户口簿
4、原件;2 身份证原件;3 就业失业证办理登记表;4 2 寸照片 2 张。其中:系统显示正规就业或外网解聘状态的还需提供原单位解除合同报告书原件。 系统显示灵活就业状态的还需提供灵活就业退出申请证明。系统显示个体经营状态的还需提供个体经营退出申请(如不继续领取创业补贴资金的,应由本人携带创业补贴退费单等资料到区就业创业科做退款处理)。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派遣期内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不需办理)。六、基本流程(一)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二)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录入系统,发放就业创业证;(三)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即时
5、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二)电话咨询:86851055。灵活就业登记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灵活就业登记办理。二、办理依据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 137 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 4 号窗口四、办理条件辖区内的自营劳动者、自主就业者和临时就业者。五、申请材料1.灵活就业申请表;2.辖区失业人员须持就业创业证,其他人员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个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六、基本流程(一)保障中心审查申请人提交
6、相关材料是否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二)对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的即时办理。(三)对不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 4号窗口(二)电话咨询:86852806。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初审办理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初审。二、办理依据1、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关于印发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劳社 2009121 号);3、关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 85 号)4、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2
7、014 26 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四、办理条件已进行失业登记。五、申请材料1、本辖区户籍人员户口薄原件(外地户口提供居住证原件);2、个人身份证原件;3、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4、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需携带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及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5、本人工商银行卡原件。六、基本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二)电话咨询:8685105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8、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 二、办理依据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发 201324 号。二、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发 20164 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 4 号窗口四、办理条件具有本街道户籍或在本街道地连续居住 6 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不含补缴月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协保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农村大龄失业
9、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五、申请材料(1)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原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持低保证;(4)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残疾人证;(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需持青岛市城乡“双零 ”就业援助卡;(6 )协保人员,需持协保证;(7)失地失业人员,需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地证;。(8)在常住地连续居住 6 个月以上的非青岛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9)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其中,残疾失业人员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六、基本流程(一)对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进行审查。(二)对符合条件的录入系统即时办理,并在就业创业证上盖章确认。(三)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 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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