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1-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文 本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第三章 镇域发展规划第四章 中心镇区建设规划第五章 中心镇区综合交通规划第六章 中心镇区公用工程规划第七章 中心镇区防灾减灾规划第八章 中心镇区环境规划第九章 中心镇区规划区“三线”管制规划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建议第十二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促进黄流镇城乡建设及社会、经济、环境协调与可持续发展,规范黄流镇村建设规划管理,编制海南省乐东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 年 10 月 28 日施行) ;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设部 146 号令,2005 年 12 月发布) ;三、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44 号) ;四、 镇规划标准 (50188-2007) ;五、 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 (建村2010184 号,2010 年 11 月 4 日发布) ;六、 关于印发小城镇建设技术政策的通知 (建科200676 号,建设部、科技部2006 年 4 月 5 日) ;七、 实施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琼府(2009)32 号) ;八、 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琼建村
3、2011271 号,2011 年 11月 10 日发布);九、海南省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琼建村2011269 号,2011 年 11 月 10 发布);十、 乐东县黄流镇总体规划 (2006-2020) (2006 年编制) ;十一、 乐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008 年编制) ;十二、国家、海南省有关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第三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黄流“镇村现代化、镇村一体化”和谐发展为目标,以黄流镇现有镇村格局为基础,遵循区域经济发展与镇村建设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保障黄流镇各项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
4、相适应,实现黄流镇经济、社会、文化、镇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规划原则一、镇村统筹原则强化黄流城镇和乡村统筹发展,促进镇村协调互动,保障城镇和乡村居民享受均衡公共服务,遵循镇村统筹原则。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2- 二、合理布局原则强化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维护空间资源公平利用,促进公共资源节约使用,遵循合理布局原则。三、节约土地原则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合理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遵循节约用地原则。四、集约发展原则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镇村生态文明,改变粗放发展模式,遵循集约发展原则。五、突出特色原则强 化
5、镇 域 生 态 格 局 和 镇 区 传统节庆、传统建筑、传统工艺、传统美食保 护 , 挖 掘 地 方 文 化内 涵 , 遵 循 突 出 黄 流 地 方 特 色 原 则 。第五条 规划期限一、规划基年:2010 年;二、规划近期:2011-2015 年;三、规划远期:2016-2030 年。第六条 规划范围一、镇域规划范围与黄流镇行政辖区范围一致,面积 142.5 平方公里。二、中心镇区范围本次规划界定中心镇区规划建设区范围为:北起高道村和佛老村,南到黄东村、黄中村西侧的边缘,西止赤命村以西,东至怀卷村东侧。规划总面积 706.31 公顷,其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669.55 公顷。三、中心镇区规
6、划区范围(一)中心镇区规划区,是指黄流镇中心镇区建成区以及因中心镇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二)中心镇区规划区范围为:东自环岛高速公路西线往东 100 米,西止海岸线,西北至佛罗镇界,西面至利国镇界。总面积 97.7 平方公里。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表达方式本规划文本中字体加粗并加下划线的条文为规划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是规划实施与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第八条 适用范围编制黄流城镇及乡村控制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对本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和在黄流镇进行与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有关的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第九条 实施主体本规划由黄流镇人民政府,在乐东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与监督下
7、组织实施。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第一节 发展目标第十条 人口控制与城镇化率目标至 2030 年,全镇城镇化率达 47.40%,规划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8.0以内。第十一条 经济发展目标规划远期(2030 年) ,经济发展达到如下目标:一、全镇国内生产总值达 22.91 亿元(按 2010 年价,下同) ,年递增 1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1.93 万元,年均增长 7.0%以上。二、工农业总产值达 3.14 亿元,年均增长 7.0%以上。三、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10%以上。第十二条 社会保障目标规划远期(2030 年) ,全镇社会保障达到如下目标:一、全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数
8、达 10 张,每万人拥有医护人员 50 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 100%。二、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 10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80%以上。三、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第十三条 城镇建设目标规划至 2030 年,城镇建设达到如下目标:一、镇区人均居住面积达到 30 平方米。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3- 二、镇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100%。三、市政排水管网覆盖率达 100%。四、气化率达到 98%。五、实现广播、电视信息传输数字化,覆盖率达 98%以上;六、镇 区
9、 建 成 区 绿 化 覆 盖 率 达 到 40%以 上 , 绿 地 率 达 到 35%, 人 均 公 共 绿 地 10 平 方 米 以 上 。第十四条 村庄建设目标规划至 2030 年,村庄建设达到如下目标:一 、 农 民 人 均 居 住 面 积 40 平 方 米 , 达 到 小 康 居 住 水 平 。二 、 完 成 村 庄 环 境 整 治 , 全 面 建 成 生 态 文 明 村 。三、全面解决村民饮水困难,保障村民用水安全。四、全面完成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构建镇村一体化交通网络。五、促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全面保障所有村庄能享受到“三网”的为农服务。六、加快推进家电下乡,保障
10、所有村庄能利用家电进入现代生活。七、实行电力同网同价,保证农村用好电力。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节能标准与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标准镇域空气环境质量总体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中的二级标准执行。二、水环境质量控制标准(一)中心镇区及其它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其水环境质量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控制;中心镇区及其它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其水环境质量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控制;镇域工业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用水按标准控制;镇域农业及其它景观用水按类标准控制。(二)上述区域与用途需要使用
11、地下水的,其水质要求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规定的相应标准执行。三、声环境质量规划控制标准全镇除铁路、高速公路和其它交通干路两侧外,其它区域声环境质量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一类区标准。四、城 镇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达 到 95%;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率 达 95%, 安 全 处 理 率 达 75%。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达到 7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60%。六、镇区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达到 100%;农村达到 60%。七、推行清洁能源,实现在农村普及使用沼气。第二节 发展策略第十六条 产业发展策略创建黄
12、流热带高效农业品牌,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同时,培育以农产品加工和海产品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以龙腾湾项目建设为契机,与龙沐湾和龙栖湾连片发展,融入大三亚旅游体系,从而迅速发展以旅游服务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第十七条 社会发展策略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南省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鼓励劳动力镇外就业;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镇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第十八条 城镇发展策略以中心镇区为重点,推进城镇集约发展。第十九条 村庄建设策略以 改 善 村 庄 基 础 设 施 和 环 境 为 突 破 口 , 鼓 励 农 民 适 当 集 中 居 住 , 推 进 社 会 主
13、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强化水源、河流、海岸、森林、耕地等资源保护,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防控沟渠、河道和农业面源污染。第三章 镇域发展规划第一节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预测第二十一条 镇域人口规模预测黄流现状总人口 65640 人,规划近期末(2015 年) ,黄流镇域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7 万人,旅游候鸟式人口 1 万人,镇域总人口为 8 万人;远期末(2030 年) ,规划镇域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8.5 万人,旅游候鸟式人口 3.4 万人,镇域总人口为 11.9 万人第二十二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规划近期(2015 年) ,本地人口城镇化率为 21.00%左右,加上候鸟
14、式旅游人口之后城镇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4- 化率为 31.75%;远期按年增长 1.2%计,预测本地人口城镇化率为 39.00%左右,加上候鸟式旅游人口之后,城镇化率为 47.40%左右。第二节 村镇等级、职能与布局第二十三 条 村镇体系结构规划村镇体系结构分为五个层次:旅游度假区(龙腾湾)中心镇区(镇政府所在地区域)现代城镇型场部区(莺歌海盐场场部)中心村基层村。等级结构见表一。表一 黄流镇村镇等级结构规划等级 层次 数量 村 镇 名 称 人口规模(人)一级 旅游度假区 1 龙腾湾旅游度假区 34000二级 中心镇区 1 黄流镇区 85000三级
15、 场部区 1 莺歌海盐场 15000四级 中心村 2 多二、抱一 40006000五级 基层村 15 各自然村落 2000 人以下第二十四条 村镇体系结构一、旅游度假区龙腾湾滨海旅游度假区, 热带滨海旅游栖居健康养生。二、中心镇区黄流镇首级城镇,镇域交通枢纽、旅游服务、商贸物流、教育医疗和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三、盐场场部莺歌海盐场管理与盐产品物流中心,黄流镇副中心。四、中心村镇域一定区域内,基本生活设施相对完善,能为周边村庄提供一定服务,规模较大的农副产品生产和农民聚居地。五、基层村现状分布规划给予保留的自然村落,以农业种养植业为主。第二十五条 镇村空间发展模式镇村空间发展呈一核、一轴、一带、三
16、点”结构。一核:以中心镇区为增长极核。一轴:沿国道海榆西线通过中心镇区到海边,形成以中心镇区为主中心,贯穿盐场场部和滨海旅游产业片区的发展轴线。一带:滨海旅游产业带。三点:由莺歌海盐场场部发展形成的集聚点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多二、抱一两个中心村。第三节 镇域产业发展规划第二十六条 产业发展重点一、以建设农业产业基地为重点,以香蕉、芒果、反季节瓜菜、粮食为主要品种,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二、建设黄流动物防疫监督站和畜禽良种推广站,积极发展以牛、羊、鸭为重点的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三、充分利用滨海岸线和规模化热带产业资源,大力发展观光旅游、休闲旅游和旅游房地产等产业。四、积极发展和培育以农产品加工为主
17、的第二产业。第二十七条 产业布局结构镇域产业布局为“一心、一带、三区”结构。一、 “ 一心”即中心镇区为镇域行政管理中心、城镇居住、滨海康体休闲旅游度假与商业物流集散中心。二、 “一带”即龙腾湾滨海旅游度假产业带。三、 “三 区 ”即 黄 流 镇 北 部 的 山 地 生 态 林 业 区 , 丘 陵 缓 坡 林 果 区 , 中 部 平 原 热 带 高 效 农 业 区 。第二十八条 产业布局规划一、在中心镇区主要发展旅游服务、商贸物流,结合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和民俗体验为主题的旅游业,适当发展农副加工和旅游工艺品加工等第二产业。二、依托北部的热带雨林,在镇域北部发展热带雨林休闲体验观光的旅游业三、利用
18、镇域中部大片的基本农田,积极发热带现代高效农业,形成反季节瓜菜和畜禽养殖为主的中部平原产业带。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5- 四、以龙腾湾热带海岸旅游产业区为核心,积极保护和开发沿海旅游资源,带动黄流镇的旅游产业发展,拉动第三产业。第四节 镇域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第二十九条 水利设施规划一、规划原则(一)以防洪减灾为目标,以水土保持为重点,以生态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二)防汛抗旱并重、兴利除害相结合。(三)大兴节水农业,降低农业灌溉用水。二、建设重点规划(一)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二)整险加固三渠沟水库、抱定水库,保障水库运行安
19、全。 (三)整治黑木头溪、长矛水库西渠等河渠,保障河渠行洪安全。(四)扶持并推广农田园地节水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第三十条 综合交通规划一、对外交通规划(一)铁路。保护粤海铁路在镇域现有走线,保障其自铁轨路基外缘往外,两侧各 50 米宽的保护用地不被地面建筑侵占。保护正在规划中的西环快速铁路在镇域规划走线,规划自铁轨路基外缘往外,两侧各 50米宽的保护用地内,除直接用于高铁的服务设施和必须的市政设施外,不得建设建构筑物。(二)高速公路。保护环岛高速公路在镇域现有走线,保障其自路基外缘往外,两侧各 80 米宽的保护用地不被地面建筑侵占。保留中心镇区黄流环岛高速公路出入口;规划在东孔村东侧新
20、增一处环岛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加强环岛高速公路与龙腾湾旅游产业区的联系。(三)普通公路。保留海榆西线在镇域现有走线,按二级路标准控制其用地,加强路面维护与保养。按二级路标准建设环岛高速公路龙腾湾旅游区专用通道,总长 7.7 公里;按二级路标准改建西线高速出口至海榆西线段道路,总长 4.2 公里。(四)管 道 。 保 留 镇 域 区 域 性 燃 气 输 气 管 道 , 并 在 其 两 侧 控 制 不 少 于 200 米 宽 的 防 护 隔 离 带 。 二、镇域公路系统规划(一)以海域西线为依托,通过莺海路和抱本路连接各个村庄。规划保持现有公路体系,按三级路标准控制即路基宽不少于 7 米,路面宽不少
21、于 6 米。(二)按路面不窄于 4 米,路基不窄于 6 米的标准,修建通往全镇所有自然村落、盐场分场(队)的支线公路。(三)加筑路肩,加强现有通村公路的养护。(四)所有现有和新建镇域公路,均实行 100%的水泥路面硬化。三、镇域公路客运系统规划(一)构建镇村一体的公路客运系统,客车通达每个村落。(二)在中心镇区规划建设客运站,在各中心村修建客运固定停靠站,在各自然村落设立招呼站。第三十一条 给水规划一、保障全镇人畜饮水安全,规划中心镇区和附近村庄实行集中式供水;莺歌海盐场场部、中心村和规模较大的村民居住点,鼓励实现集中式供水;规模小、分散居住的村落,鼓励农民建设管井或引入山泉水。二、水源可分别
22、选用地下水、地表水和山泉水。严格保护三曲沟水库水源,其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控制;地下水质按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类水体控制。加强三曲沟水库取水口水源地管制,切实保障水源安全;控制三曲沟水库周边农业面源污染,保护三曲沟水库水质。第三十二条 排水规划一、排水体制中心镇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其它村庄可实行合流制。二、污水排放规划中心镇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其它村庄,可选用氧化塘、土壤渗滤技术和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6- 生态沼气等污水处理技术,将污水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农业。鼓励农户建设
23、生态小循环系统处理污水,发展生产。第三十三条 电力工程规划一、电源规划规划由金鸡岭 35KV 变电站、孔汶 35KV 变电站向全镇提供电力。二、电网规划以 10 千伏主干线路为主,全面完成农网改造,实现农村电力与城镇电力同网同价。 第三十四条 电信工程规划一、电信容量预测至规划期末全镇固定电话用户数为 47600 户,规划交换机总容量达 4.8 万门以上。二、局(所)规划规划建设中心镇区电信支局、移动、联通等服务网点,在莺歌海盐场场部和中心村建设机房、网房。三、线网规划规划建设覆盖全镇的公用电话网、数据通信网、移动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四、光缆保护途经镇域的国家主干光缆包括国防光缆,必须严格保护
24、,禁止损毁光缆,占压光缆走廊。第三十五条 燃气工程规划规划中心镇区和燃气管网附近村庄使用管供燃气,其它村庄鼓励使用瓶装燃气和沼气,限制使用薪柴。第三十六条 环卫设施规划中心镇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清运填埋无害化处理;村庄推行生活垃圾静态堆肥或简易填埋处理。第五节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三十七条 镇村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延伸商业网点到村庄,全面实施“万村千场”市场建设工程,在中心镇区建设中心集贸市场,在中心村,建小商品和农资店,在各自然村落设便民店。黄流老机场,改建成农产品市场。第三十八条 文化、教育、卫生设施规划一、全面实施科教兴镇战略,重点建设城乡文化设施,中心镇建设文化站、科普长廊等文
25、化设施;各行政村建设文化科普活动室。二、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在中心镇区、盐场场部区、中心村建设中心小学,学生数量少、教学设施差没有条件办学的行政村的学生,可通过在中心小学设校车接送学生的方式,就近到中心小学就读,提倡建幼儿园。三、扩大中心镇区中学办学规模,接纳全镇学生就读,盐场场部现有中学接纳周边村庄学生就读,全镇高中阶段教育到中心镇区就读。四、推行医疗服务下乡,保障中心村医疗室有医护人员执业,没有条件开办村医疗室的行政村,作为镇、中心村医护人员巡诊的责任范围,保障有医护人员巡诊;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居(村)民全员参保。 第三十九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一、规划在中心镇区建设敬老院;在
26、中心村鼓励建设托老所。二、加强农村墓地管理,移风易俗,引导居(村)民厚生薄葬,节约用地。公益性墓地建设应符合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1 996 年 6 月 4 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1997 年 12 月31 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并发布)和海南省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海南省民政厅 2011 年 9 月 13 日发布)相关规定,其选址在镇域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中具体落实。三、黄流镇公共设施项目配置详见附表 1公共设施项目规划配建一览表 。第六节 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第四十条 规划原则一、保障安全原则位于水库泄洪区下游和区域性输气管道安全隔离区内的村庄,应整体搬迁至安全区域
27、,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村庄建设用地应避免被铁路、高等级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所穿越。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7- 二、在村庄原址集中改建与整治原则尊重村民意愿,村庄建设应立足于旧村改造为主,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实现土地资源整合,改善生活居住环境。三、以危房改建和环境整治为重点原则本次规划以改建村庄危房和整治村庄环境为重点。四、方便生产原则村庄应与生产作业区联系方便,村民出行交通便捷,村庄对外有两个以上出口,靠近铁路、公路、堤防建设的村庄应按相关规定后退防护距离。五、按规划建设原则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规范村民建房管理,保障村庄按规划建设。
28、第四十一条 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各村庄的改建与整治,其建设用地宜控制在人均 140 平方米以下;宅基地占地面积控制在 175 平方米/户以下;拆除重建范围控制在鉴定为 D 级的危房; 学校、幼儿园及公益性公共建筑项目,依据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配置。第四十二条 村庄环境整治重点围绕“三建、四改、五提高”展开:一、 “三建” -建优势产业、建基本农田、建公共设施;二、 “四改” -改路、改水、改房、改环境;三、 “五提高” -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 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提高乡风文明程度。 第四十三条 村庄建设规划基本内容要求村庄建设规划基本内容包括村庄现状分析图、
29、村庄建设规划图、村庄基础设施规划图和规划说明书。村庄现状分析图应表达村庄现状民宅分布、村庄道路、公用设施、村庄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分布等内容;村庄建设规划图应表达村庄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分布、民宅平面布局等内容;村庄基础设施规划图应表达村庄道路、电力、供水、排水、沼气等设施规划;说明书应简要表达现状概况、规划依据与期限、村庄分布与民宅平面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以及管理要点等内容。第四十四条 村民建房规划管理要点一、选址管理村民建房,其宅基选址应位于村庄建设用地之内。二、宅基管理村民建房,其宅基占地面积应符合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三、定位管理村民建房,其房屋平面定位应与其相邻村民房屋相协调且必须满
30、足防火间距要求并不得占用村庄道路等公共用地。四、竖向管理村民建房,其地面一层竖向标高即0 应与其相邻村民房屋地面一层竖向标高或其所临村庄道路标高相协调,避免因竖向标高不协调而引发左邻右舍在室外排水方面的矛盾。第七节 莺歌海盐场场部区建设规划指引第四十五条 场部区范围北起深圳创维RGB 有限公司往北约 76 米,南至砖厂堆放处,东自莺歌海盐场职工医院,西抵联合中学往西约 300 米。规划总面积 56.11 公顷。第四十六条 场部区性质海南省莺歌海盐场管理中心和乐东县黄流次区域副中心;是以发展居住、交通物流与旅游服务为主的现代城镇新型场部区。第四十七条 规划人口与用地规模规划近期人口规模为 100
31、00 人,远期为 15000 人;规划近期人均建设用地 30.52 平方米,建设总用地 30.52 公顷;远期人均建设用地 37.41 平方米,建设总用地 56.11 公顷。第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以场部区域现有办公区为中心,集中紧凑向心式发展。第八节 镇域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第四十九条 旅游产品总体定位热带滨海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和以民间文化艺术、盐文化为主要特征的观光休闲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第五十条 旅游产业空间布局黄流镇的旅游产业空间布局为“一区、一心、一片”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8- 一、 “一区”指东接龙栖湾、西接龙沐湾、南起海滨、北达滨
32、海路、总占地达 12.65 平方公里的龙腾湾滨海旅游度假区。二、 “一心”指黄流镇区民间文化艺术旅游观光体验中心。三、 “一片”为中、北部热带山地雨林与农业观光旅游片。第五十一条 旅游框架主题主题一:以龙腾湾滨海旅游产业区为依托,开发“热带滨海旅游栖居健康养生”主题;主题二:以莺歌海盐场为依托,开发“盐田观光与盐文化健康养生”主题;主题三:以黄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依托,开发“传统民间文化艺术与民俗风情观光体验”主题;主题四:以中、北部现代农业基地和山地雨林为依托,开发“热带生态休闲农业与山地热带雨林观光体验”主题。第五十二条 旅游线路组织以环岛高速公路和海榆西线为旅游主要交通通道,作为乐东县旅
33、游网络中的节点,融入西线旅游线路。第五十三条 旅游房地产开发建设控制一、安全方面旅游设施建设应在最高潮位线起往后 200 米。二、生态保护方面沿海岸线应保护、恢复、培育海防林。三、渔业生产方面滨海应留出渔船停靠岸线。四、开发强度方面平均毛容积率宜控制在 0.6 以下,建设密度小于 30%,绿地率控制在 40%以上。五、公共设施方面旅游房地产开发区内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都必须自求平衡安排。六、配套设施方面旅游房地产开发区内的各项市政配套设施,都必须与城镇配套设施相衔接,且应平衡协调安排。七、环境规划方面旅游房地产开发区内的附属绿地指标,应适当高于城镇区普通区域附属绿地指标;水、空气环境、噪声等各项
34、控制指标应按相关规范从严要求。第九节 镇域综合防灾规划第五十四条 消防规划一、消防原则防消结合,以防为主。二、消防布局(一)村庄生活居住区、生产储存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应分区布局;(二)农房应有序建设,选用耐火等级高的建筑材料,留出足够的消防间距;(三)结合现有村庄整治,消防消防死角;(四)通村公路和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五)利用供水管网、天然水体和灌溉水渠(池)等设施,建设消防水源。三、消防站点与义务消防队建设规划在中心镇区建设普通消防站,负责中心镇区及周围 5 公里范围内村庄消防任务。其它各村庄,应结合民兵建设,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四、消防通信中心镇区消防站与各行政村
35、,建立 119 联动报警系统。五、消防管制强化野外用火管制,禁止在镇域林地和其它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明火。 六、消防教育加强消防教育,向居(村)民普及防火与自救知识。第五十五条 防洪规划一、镇域防洪按二十年一遇洪水位标准设防。二、禁止在三曲沟水库、抱定水库、蚂蟥螳山塘、谷姑水库等水库设计最高防洪水位线以下和泄洪淹没区范围内选址建设除水利、桥梁等设施之外的其它永久性建(构)筑物。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11-2030)文本-9- 三、禁止在黑木头溪、长矛水库西渠及镇域内其它河流水系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除水利、桥梁等设施之外的其它永久性建(构)筑物。第五十六条 防震规划一、建设工程一般
36、按地震基本烈 6 度设防;重大工程、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设防等级。二、贯彻“以预防为主”的防震减灾原则,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提高民居抗震能力和居(村)民自救能力。三、新选址村庄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所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四、加快危房加固或更新改造,推广使用海南村镇居住建筑设计图集和民居抗震实用技术,指导居(村)民建设符合抗震要求房屋。第五十七条 气象灾害防治规划一、加强台风、雷暴等灾害气象的早期预报与警报,指导村民防台风、防雷暴等灾害天气,避免或减少损失。二、完善城镇及乡村避雷设施建设,各类建筑应按海南省气象部门的要求,
37、进行防雷设施建设,保障居民安全。三、各类建筑特别是农村民居建设应按海南省建设厅有关防风灾的标准与要求进行建设。四、加强海边、河边、水库周边、城镇与村庄周边、路边、田边防护林网建设,减缓风力,减少损失。第五十八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基本控制和治理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东北部山丘地区,以生物治理和工程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公路、水库、河道边坡塌陷;中部平原地区,重点对河岸和其它崩塌集中的区域进行生物治理;西部沿海地带,禁止在浅海地带开采珊瑚礁,乱采海砂和其它矿产资源,毁坏海防林,严格控制高位虾(鱼)池建设,减少人类对海岸的破坏。第十节 镇域生态功能分区与空间管制规划第五十九条 一、禁止建设区指镇域东北部热
38、带雨林区和西部沿海地带。 (详见镇域空间管制规划图)二、限制建设区主要指镇域中部的丘陵地带。 (详见镇域空间管制规划图)三、适宜建设区指镇域西南部城镇、村庄集中分布和农田主要耕作区域。 (详见镇域空间管制规划图)第六十条 空间管制要求一、禁止建设区内,除国家、海南省、乐东县重点基础设施、地质防护工程项目外,禁止进行其它建设。二、限制建设区内,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各类建设必须采取生态补偿等措施,保障生态环境不受负面影响的前提下,经批准方可建设。三、适宜建设区内的城镇与村庄各项建设,应依据本规划进行,对村民建房应纳入城乡规划管理。四、适宜建设区内的基本农田,应依据乐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保护。全镇
39、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80100 亩,基本农田内不得进行非农业设施建设。第四章 中心镇区建设规划第一节 城镇性质与规模第六十一条 城镇性质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是以发展旅游服务、商贸物流、教育医疗为主的乐东县中心镇之一。第六十二条 人口规模近期(至 2015 年)36000 人左右;远期(至 2030 年)56400 人左右。第六十三条 用地规模规划近期(至 2015 年)镇区建设用地 345.36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 95.93 平方米;规划远期(至 2030 年)镇区建设用地 669.55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 118.71 平方米。第二节 功能结构规划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总体规划(修编) (20
40、11-2030)文本-10- 第六十四条 结构形态规划中心镇区结构形态为:“两心、两轴、四组团” 。一、两心:中心镇区形成的行政办公、文化艺术、商贸物流中心和旅游度假服务中心。二、两轴:以海榆西线为主的城镇发展主轴;位于中心镇区老镇区与北部生活组团之间东西向穿过规划建成区的滨水景观轴。三、四组团:指老镇区与东北新区综合组团、西北新区生活组团、东南角结合龙腾湾度假区形成的旅游度假组团、靠近黄流火车站形成的工业组团。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第六十五条 生活居住用地一、布局于老镇区组团与北部生活组团中心区周围。二、规 划 居 住 用 地 260.92 公 顷 , 占 中 心 镇 区 规 划 建 设 用
41、地 的 38.97 , 人 均 46.26 平 方 米 。第六十六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70.43 公顷,占中心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 10.52%,人均建设用地12.49 平方米。一、行政管理用地(一)保留现状镇委、镇政府、边防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行政管理机构用地;(二)规划行政管理面积为 9.87 公顷。占中心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 1.47。二、教育机构用地(一)保留现状黄流中学和逸夫中学用地;保留现状黄流中心小学、新星学校、高 道 村 、佛 老 村 、 怀 卷 村 小 学 用地,规划新增一所小学。(二)规划教育机构总用地 23.37 公顷,占中心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 3.
42、49。三、文体科技用地(一)在黄流小学南侧结合广场布局文化中心,结合关公路通往滨海两侧布置文化科技用地,建设文化风情街;结合各个居住组团中心布置文体科技用地;(二)规划文化科技用地面积 26.04 公顷,占中心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 3.89。四、医疗保健用地(一)保留现有的乐东县第二人民医院,远期在金鸡岭新规划一处为全镇服务的医疗保健用地;(二)规划医疗保健用地 8.56 公顷,占中心镇区建设用地的 1.28。五、社会保障用地(一)分别在镇区西北角和东北角各规划一处敬老院,结合敬老院设置养老服务站、儿童福利院等;(二)规划社会保障用地面积 2.59 公顷,占中心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 0.39;(三
43、)在中心镇区北侧规划一处公益性墓地,占地控在 13.34 公顷以内(位于中心镇区规划建设区域之外,不计入中心镇区建设用地平衡) 。第六十七条 产业用地一、商业金融用地(一)在中心镇区中心布置集中的商业金融用地,形成中心镇区商业中心,在北侧城镇发展组团和东侧居住组团布置商业副中心,同时在中心镇区南、北侧布置沿街商业用地。(三)规划商业金融用地面积 68.65 公顷,占中心镇区建设用地的 10.25。二、集贸市场用地(一)保留中心镇区现状两处集贸市场,结合居住组团新布置 3 处集贸市场用地,同时在北侧抱本路和环城东路的交叉口处设置一处大型批发市场。(二)规划集贸用地面积 3.63 公顷,占中心镇区建设用地的 0.54。三、二类工业用地布置在火车站附近,占地 21.94 公顷,占中心镇区建设用地的 3.28。四、普通仓储用地(一)仓库用地布置在火车站与二类工业用地附近,另在中心镇区环城北路和环城东路交叉口、环城东路和抱本路交叉口各规划一处普通仓储用地;(二)规划仓储用地面积 11.86 公顷,占中心镇区建设用地的 1.77。五、旅游产业用地在中心镇区东南角布置旅游产业用地,占 59.22 公顷,占中心镇区建设用地的 8.84。第六十八条 基础设施用地一、对外交通用地(一)主要指黄流汽车站和黄流火车站用地;(二)规划对外交通用地 6.95 公顷,占中心镇区建设用地的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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