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有关个人所得税受理事项管理规程(试行)目录:事项名称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备案类)事项名称 1.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报告(报告类)事项名称 1.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事项名称 2:天使投资个人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备案类)事项名称 2.1: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报告(报告类)事项名称 2.2:天使投资个人转让未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事项名称 2.3:天使投资个人转让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票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事项名
2、称 2.4: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清算登记(登记类)事项名称 2.5: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东信息变更报告(报告类)-2-事项名称 3.0: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情况核实事项名称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备案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年度终
3、了后 3 个月内,受理合伙创投企业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手续。受理资料: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附表 1)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3-七、回复方式:在合伙创投企业上报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填写“备案编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纳税人需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2.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现金投资时的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
4、资的相关证明材料;3.创业投资企业与其关联方持有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的说明;4.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的有关资料:(1)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比例的情况说明;(2)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 5 年的证明材料;(3)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 2 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情况说明;(4)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总额比例的情况说明。事项名称 1.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报告(报告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5、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后的每个年度终了 3 个月内,受理合伙创投企业情况报告。受理资料: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附表 2)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合伙创投企业上报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
6、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纳税人需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满 2 年当年年末各合伙人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资料、银行出资证明、合伙创投企业出具的实缴出-5-资证明等);2.合伙创投企业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后的每年度合伙创投企业分配所得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等)。事项名称 1.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
7、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后的每个年度终了 3 个月内,受理个人合伙人纳税申报。受理资料: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个人所得税生产-6-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纳税人上报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个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年度
8、申报,应将当年允许抵扣的投资额填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允 许 扣除的其他 费 用” 栏,并同时标明 “投资抵扣”字样。事项名称 2:天使投资个人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备案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4 个月的次月 15 日内,受理天使投资个人与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7-
9、投资抵扣优惠备案手续。二、受理资料:1.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附表 3);2. 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及承诺书(附件 1);3.天使投资个人与其亲属持有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的说明。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天使投资个人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上报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填写“备案编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纳税人需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现金投资时的投资合同(协议
10、)、章程、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明材料;2.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的有关资料:(1)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比例的情况说明;(2)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 5 年的证明材料;-8-(3)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 2 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情况说明;(4)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总额比例的情况说明。事项名称 2.1: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报告(报告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
11、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天使投资个人转让未上市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次月 15 日内,受理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报告。二、受理资料:1.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附表 4);2.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3.涉及抵扣前 36 个月内投资其他注销清算初创科技型企业尚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的,提供注销清算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登记并注明注销清算等情况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9-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及前期享受投资抵扣政策后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
12、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天使投资个人上报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无。事项名称 2.2:天使投资个人转让未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13、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10-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天使投资个人股权转让纳税义务发生次月 15日内,受理股权受让方扣缴申报。受理资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扣缴义务人上报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股权时,扣缴义务人、天使投资个人应将当年允许抵扣的投资额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 表)“ 税前扣除项目”的“其他” 栏,并同 时标 明“ 投资抵扣”字样 。事项名称 2.3:天使投资个人转让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票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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