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一 、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2、办理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3、办理窗口:区自贸区政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窗口、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登记窗口4、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5、承诺时限:2 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自贸区 政务中心窗口(028)83680252、弥牟(028 )69035100、红阳(028)69035096、城厢(028)69035097、清泉 83655653-2038、投诉电话:(028)83678890二、法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014 年3 月 1 日发布
2、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66 号的第十四条)2、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2004 年 6 月 10 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 9 号令的第 2、9、10、12、22 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 年 12 月 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第二章)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014 年 2 月 19 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8 号的第 4、17、20 条)5.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自贸区政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窗口或各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
3、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四、申报材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
4、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
5、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 依照公司法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 因
6、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 4、5、6 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5).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验明原件,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未特殊注明的复印件均提供一份)(6).相关表格可以登陆成都市工商局网站(http:/)或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网站(http:/ 3、4、5、6、7、8、9 项材料,需
7、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登记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区自贸区政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窗口: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 号(区自贸区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28)83680252弥牟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登记窗口:青白江区弥牟镇九里场口 64号附 9 号,联系电话:( 028)69035100红阳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登记窗口:青白江区华逸南路联系电话:(028)69035096城厢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登记窗口:青白江区城厢镇上北街 53 号联系电话:(028)69035097
8、清泉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登记窗口:青白江区清泉镇平安路一段107 号联系电话:83655653-203七、权力事项类型即办件八、办理结果其他九、事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十、编码十一、网上预审是十二、表格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清税证明十三、是否上下协同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名 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公司类型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简易注销不填)注销原因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决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
9、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对外投资清理情况 已清理完毕 无对外投资 分公司注销登记情况 已办理完毕 无分公司未开业 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适用简易注销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已清理完毕 无债权债务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公告情况公告报纸名称(简易注销不填) 公告日期申请人声明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签字: 公司盖章年 月 日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 明” 供填写申 请
10、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 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 ”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3.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 、“公告报纸名称 ”。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签 字:固定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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