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州市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 201813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的通知(青办字201816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助力四个城市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互联 网+”实现 流程再造,压缩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打造接入效率高、服务水平优的接电新模式。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 ”;通 过优化办理流程,将行政 审批环节精简至4个以内,除规划许可外其余并联办理,审
2、批总时长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电网内部环节分别精简至4个和2个,办理时长分别压减至11个和3个工作日;审批全过程时长分别不超过23个和1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用电申请至送电(用户自身实施的受电工程工期不计入),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平均总时长分别不超过45个和20个工作日。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电效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2,推行电力接入工程“一枚印章管审批” ,除规划许可外,其余环节并联审批、同步操作。电网内部环节取消10千伏普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实施竣工验收、装表接电并联办理。压减办理时间及资料,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开辟电力接入绿色通道,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
3、次告知、一表申请。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和服务内容,实行一证启动,做到简单业务“一次都不跑”,复杂业务 “最多跑一次”。其中,社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获得电力纳入潍坊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办理。进一步优化供电企业变电站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使变电站及时建成投运,为用户获得电力提供电源支持。(经信局、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负责落实;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二)降低办电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省级以上园区用户、市级园区优质用户以及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重点园区用户的供配电设施,电网企业逐步投资建设到用户红线。提高低压
4、接入容量标准,低压接入容量扩大到100千伏安。规范收费标准和方式,统一并公开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恢复、掘路/涉路恢复等收费方式、标准和依据。(公安局、住建局、执法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3(三)加大保障服务,提升供电可靠性。加快电网工程建设,做好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电网规划,建设可靠性高、互动友好、经济高效的一流现代配电网。推广不停电作业,科学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减少停电次数和停电范围。开展停电预判分析,实施主动抢修,最大程度减轻故障停电对客户的影响。(发改局、经信局、供电公司负责落实;长期坚持)(四)创新服务
5、模式,增加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用电业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按照“一窗受理” 相关要求快速办理。电网企业为用户提供“一站式” 服务 ,全程代办相关手续,提高企业群众接电便利度、快捷度和满意度。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通过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互用减少办电所需要件,实现用电业务“ 一网通 办” 。(供电公司,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三、办理流程(一)用电申请受理。用户可通过供电营业窗口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或政务服务平台、电网企业线上渠道等提交用电申请,电网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手续完备后受理申请。低压用户申请材料精简至2项: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2.用电地址
6、权属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协议);高压用户申请材料精简至3项: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房产证4明、租赁协议),3.用电项目立项手续。(责任单位:供电公司)(二)供电方案答复。电网企业正式受理10千伏用户用电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双电源用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正式受理有外线工程的低压用户用电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全面推行“ 客户经理制” ,实现电 网内部全过程协调。10千伏及以下普通用户,推行“方案预编 ,现场答复” ;10千伏双电源用户,实行“联 合勘查,一周答复”。优化电源路径,实现时间、成本双节约。(供电公司)(三)行政审批办理。电力接入工程如需办理
7、规划、绿地占用、占路和掘路/涉路等行政许可的,除规划许可外其余并联办理,1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行政审批。除以下事项外,各有关部门不得增加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1.受理申请。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电力接入工程线上并联审批机制,一个窗口受理和答复。实现线上“一链办理” 后,由电网企业统一发起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申请,各相关部门同步办理审批手续。(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2.规划许可。规划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其它沿线设施和利益相关方规划方面的协调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时间)出具规划许可手续。对于长度小于150米的电力管线
8、工程,免办规划许可手续,其他免办情形由市政府确定。5免办规划许可手续的,应依法报备竣工测量资料。(责任单位:规划局)3.绿地占用审批。绿化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审批。绿化迁移由养护单位清点苗木并出具搬迁预算(绿化部门出具收费依据和标准,并盖章确认)或由绿化部门出具缴费单,项目单位缴费后,养护单位7个工作日内完成迁移,绿化部门做好监督协调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4.占路许可。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踏勘和交通组织方案确认工作,出具占路许可手续。(责任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5.掘路/涉路许可。道路管理
9、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踏勘、复审、审定等工作,出具掘路/涉路许可手续和路面修复缴费单。项目单位要签署按期缴费承诺书,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缴费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责任单位: 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四)接入工程实施。电力接入工程分为用户实施的受电工程和电网企业实施的配套电网工程。需用户实施的受电工程由用户自行实施;电网企业实施的配套电网工程,应在用户受电工程完工前完成。对于用户受电工程提前完成的,电网配套工6程在取得相关行政审批后,10千伏、低压工程应分别于20个(有土建工程的30个)和5个工作日内建设完成。(责任单位:供电公司)(五)验收送电。
10、根据施工进度、用户需求等情况,电网企业提前与用户协商意向送电时间,合理确定送(停)电时间节点,优先采用不停电接火。10千伏用户受电工程完工并办结用电手续后,电网企业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步装表,验收合格送电。低压用户办结用电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装表送电。(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青州市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由经信局、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导落实。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11、二)落实工作责任。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完善相应配套政策文件,按系统自上而下规范业务流程、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明确收费标准或公开招标、竞价等市场化方式;提出信息共享需求,共享自有信息资源;各有关部门按本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要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出台具体实施方案7,确保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方案落地。(三)强化督查考核。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作为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舆论宣传、信用监管等方式全程监督,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积极作为,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对不履行按期缴费承诺,设计、施工、监理不符合资质要
12、求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记入信用档案、纳入失信黑名单、撤销申报项目的相关行政许可,努力打造政府主导、各方推动、社会满意的电力接入营商环境。附件:1. 行政审批环节一览表2. 10千伏用户用电报装电网内部环节一览表3.低压用户用电报装电网内部环节一览表8附件1行政审批环节一览表序号 环节名称时限要求(工作日)办 理 成 本 办理资料件数 是否并联办理 办理资料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 规划许可 5 0 2 否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2.线路走径图及说明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 绿地占用 审批 7 绿化迁移费标准:市场价协商决定 3 是1.行政申请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50米以上需要)3.施
13、工方案1.城市绿化条例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3 占路许可 7 0 3 是1.占路施工申请审批表2.施工路段交通布控方案3.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序号 环节名称时限要求(工作日)办理成本 办理资料件数 是否并联办理 办理资料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涉路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使公路改线或者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2.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执收单位处置、租赁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应当采取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进行。41.建设单位许可申请书2.符合有关技术标
14、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3.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4.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4 掘路/涉路 许可 7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主次干路沥青路面(560元/平方米);支路与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450元/平方米);条(料)石路面(500元/平方米);彩色沥青路面(580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500元/平方米);彩色方砖(240元/平方米);人行步道方砖(220元/平方米);砂石路面(100元/平方米);注:1. 收费面积以实际挖掘面积为准。2.
15、缘石、侧石按实际价格收费。3.表中未列入的其它材质人行道按实际价格收费。4是1.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2.施工计划及方案3.经审查的施工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32号)并联后合计 12 1610附件210千伏用户用电报装电网内部环节一览表序号 环节名称 时限要求(工作日) 办理成本 办理资料件数 是否并联办理 办理资料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 用电申请 1 0 3 否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3.用电项目立项手续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110号)2 方案答复 5双电源用户交纳高可靠性供电费,10千伏客户架空线路为150元/千伏安,电缆线路为225元/千伏安0 否山东省物价局转发的通知(鲁价格发200425号)3 竣工验收 0 1 工程建设资料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110号)4 装表送电50 1并联办理,验收合格后同步完成送电 供用电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合计 1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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