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一部 分 淅川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2 -1、主要职责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拟定会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提出来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收费公路
2、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部门决算单位构成(股室及二级单位构成部门)内设科室有:安全股、信访股、办公室、纪检检察室、工程计划科和工程建设管理股。二级单位有:淅川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淅川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淅川县道路运输执法局、淅川县地方海事处、淅川县汽运公司和淅川县交运公司。- 3 -第二部分淅川县交通运输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4 -第三部分淅川县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5 -1、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 年收入总计 63479 万元,支出总计 63199 万元,与2015 年相比,收入增加 54362 万元,上升 596%;支出增加50970 万元,上升 416%。主要原因:增加债务资金 55353万元。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 6347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3479万元,占 10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2、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 631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2 万元,占 1%;项目支出 63007 万元,占 99%。3、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 年财政拨款收入 63479 万
4、元,支出 63199 万元,与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54362 万元,上升 596%;支出增加 50970 万元,上升 416%。主要原因:增加债务资金55353 万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6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110 万元,支出决算 1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
5、助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1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费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4、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1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2016年“三公”- 7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
6、比2015年增加20万元,上升10%,主要原因:2016年工程项目增加,费用增加。(2)“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购置 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8%,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原因:。5、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
7、92万元,比 2015年上升10%,主要原因:2016 年工程项目增加费用增加。(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有政府采购,有7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9.7万。六、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淅川县交通运输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9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
8、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10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