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巴教通字201536 号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 2015 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单位:现将巴彦淖尔市 2015 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 件 :巴 彦 淖 尔 市 2015 年 初 中 毕 业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工 作 方 案2015 年 3 月 12 日抄 报:自治区教育厅,政府办公厅抄送:局内各局长,各科室、有关二级单位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12 日印发 -2-附件:巴彦淖尔市 2015 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切实减轻
2、学生课业负担,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继续推进和完善中考“多元化 评价、等级制呈 现、多样化招生” 的办法,特制定巴彦淖尔市 2015 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的原则,稳步推进中考改革。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全市一盘 棋” 的原则。(四)坚持普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三、基本情况2015 年全市初三在籍人数 16500
3、 人。各地各校中考报考率要达到 98%以上,全市各类高中计划招生 15000 人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要达到 95%,普职比例达到 5.5:4.5。实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职业高中自主招生,民族高中单独招生”的原则。-3-四、组织管理成立巴彦淖尔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1),按照“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的原则开展工作,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协调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有关分工如下: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方案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认定,考生填报志愿培训,高中招生录取,发布招生信息,组织协调
4、等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生网络报名、报名培训、考务、收费,同时负责中专、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负责制定蒙语授课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方案。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市教育局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各地、各校的体育测试工作及特长生的专业课测试,并于 6月 10 日前将成绩审核后以光盘形式交监察审计科和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市教育局监察审计科负责中考期间全程督查,对各类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和录取数据等进行存档管理,对享受照顾条件考生进行审核。-4-市中小学
5、教学研究室负责命题、制卷、网络阅卷、质量分析工作。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查,并于 6 月 10 日前将成绩审核后以光盘形式交监察审计科和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负责中考报名、评卷、录取期间的网络畅通、硬件设备正常运转、网络安全等工作;为中考评卷工作提供设备和技术保障。旗县区教育局要健全相应组织机构,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中考与高中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负责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校要在市教育局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做好新生录取工作。五、学业评价及方法中考实行评价主体和内容的“多元化”,以课程标准
6、为依据,以学生基础性、学科性发展目标为基本内容,从学业、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方面进行评价。(一)学业评价1.评价主体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评卷、公布学业评价等级。2.评价科目、分值学业评价为 7 科 5 卷,科目和分值分别为语文 120 分,数学120 分,外语 120 分,物理与化学 150 分,思想品德与历史 150 分。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5-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4.学业考 试 时 长 及 卷 面 计 分 办 法(1)初 中 毕 业 考 试 时 长 及 卷 面 计 分 办 法科 目 考试时长 卷 面 总 分语 文 150 分钟 120 分数 学
7、 120 分钟 120 分英 语 120 分钟(听力 20 分钟) 120 分(听力 20 分)思品、历史 120 分钟 150 分(政治 75 分,历史 75 分)物理、化学 120 分钟 150 分(物理 80 分,化学 70 分)总 计 660 分(2)初 二 年 级 地理、生物考 试 时 长 及 卷 面 计 分 办 法科 目 考试时长 卷 面 总 分地理、生物 90 分钟 100 分(地理 50 分,生物 50 分)5.考试时间日 期 星 期 时 间 科 目上午 09:0011:30 语文6 月 24 日 星期三下午 03:0005:00 思品、 历史上午 09:0011:00 数学6
8、 月 25 日 星期四下午 03:0005:00 物理、化学上午 09:0011:00 外语6 月 26 日 星期五下午 03:004:30 地 理 、生 物 (初 二 年 级 )(注:外语考完后,接着布置地理、生物考场)-6-(二)综合能力测试1.体育测试和实验操作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信息中心命题,旗县区教育局组织测评。2.科目、分值体育测试和实验操作,合计 100 分。(1)体育测试,分值为 50 分。考试科目:50 米、100 米、立定跳远、铅球(3 公斤)、实心球(2 公斤)、1000 米(男)、800 米(女),每生考试项目为 3 项,其中男生必选 1000 米,女生必选
9、800 米,再自选两个项目进行测试。考试分值:男 1000 米、女 800 米为 20分,自选项目每项为 15 分,评分标准和考试方法继续执行修订后的巴彦淖尔盟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及工作细则。(2)实验操作,分值为 50 分。内容是初中物理、化学教材中的学生实验,方式是抽签选定一科进行测试。考试办法执行巴彦淖尔市初中毕业生实验考试办法。初二信息技术考试为达标考查。具体考查办法见巴彦淖尔市初二信息技术考查办法。2014 年信息技术考查未达标的学生可参加 2015 年该科考试的补考,高中录取时以新的考查成绩为准。(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1.评价主体初中学校学生、教师。2.评价内容主要考查学生“
10、道德品 质与公民素养” 、“学习与交流合作”、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 现”四大类基础性发展目标。-7-3.评价方法以学生成长记录册(袋)等相关资料为依据,以学生和教师评价为主,分为日常表现评价、特长发展评价、师生评价等项目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按照在籍学生三年发展成果的展示,禁止以“ 一好 ”代替综合评价,学校不得以一年评价代替三年评价。为保证初三毕业年级学生复习,初三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初三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借读生可在借读学校按借读年限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旗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带回原学籍学校,汇总为三年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等级比例以旗县区为单位不得突破 40%,校与校、班与班之间
11、优秀等级比例上下浮动不得突破 5%。学生 综合素质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4.注意事项(1)旗县区教育局与学校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有效进行。(2)评价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学校的评价工作方案经旗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实施。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教师会和学生会等形式,学习宣传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评价结果必须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公示 7 个工作日,评价结果上报旗县区教育局时,必须有班主任、学校、学生或家长签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表,如签字不全,视为无效成绩。(3)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责任制,将各地各校
1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列入 2015 年市教育局对旗县区教育局、旗县区教育-8-局对所属中小学的年度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中,学校要将评价列入对教师的实绩考核中。(4)加强监督力度,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派专人参与学校评价结果的公示,市教育局也要参与督查。(四)照顾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学生加 5 分。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教师子女,驻边疆国境旗县、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三类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其中有一项加 5 分,不累加。3.教师子女系指父母为正式在编教师且本人在本旗县区就读的考生。4.以上照顾条件分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
13、绩中。即在原评价分数上另加照顾条件分数。5.在职农村牧区教师子女升入本旗县区高中,由旗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录取时其成绩增加 0.1 个等级分。六、考务工作(一)报名对象和条件1.普通高中:具有我市电子学籍的 2015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该部分考生由其就读学校组织报名。参加 2015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但没有我市 2014 年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基础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可报名参加 2015 年生物、地理考试。2.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必须是在我市全国中小学-9-学籍管理系统建立了电子化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3.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
14、学历的适龄社会青年,户籍不限。其中:具有我市电子学籍的 2015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其就读学校组织报名;具有我市户籍但无电子学籍的市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既没有我市户籍又没有我市电子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到父母务工所在地旗县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4.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5.未毕业的初中生、高中阶段在校生无中考报名资格。(二)报名资格审核为维护全市正常的考试招生秩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 201476 号)和 巴彦淖尔市进一步 规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办
15、学行为的规定(巴教通字2014 60 号)的要求,本市内初三年级不得转学(允许转出市外),允许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三年级学生转入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报考。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信息为依据,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三)报名办法我市 2015 年中考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工作。1.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由所在学校组织,本人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报名。考生必须准确-10-填写初中阶段参加生地考试时的 14 位学籍号。2.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
16、录入方式采集。在校生的图像信息和指静脉信息采集: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生,配合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社会考生图像信息和指静脉信息采集:由考生本人持所在地基础教育股资审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采集。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持二代身份证、 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暂不要求。3.各初中学校和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的宣传、指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并控制学生的报名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4.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四)填报志愿考生实行成绩公布后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七、成绩呈现与公布(一)2015 年中考学业考试、综合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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