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项行政审批许可医师执业注册(一)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设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2、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卫生部令第5号)第六条受理范围 市本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受理单位 市卫生和计生委窗口联系电话 0797-8390818申请条件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请材料1、医师执业注册(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张;(3)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5)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副本)原件、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按上述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需要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省卫生厅赣卫医字200348 号文件规定的单位出具的对拟注册专业进行的为期3 到 6 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2的机构接受 3 至 6 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2、变更注册(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
3、变更通知单或聘用单位同意变更证明;(3)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4)医师执业证书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张;(6)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非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副本)原件、复印件。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还需提交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省卫计委指定的省级三级医院出具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的考核合格证明和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申请变更“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时,还应提交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明或全科医
4、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基本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市卫生和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科提出申请;第二步:行政审批服务科对提交的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进行审核,材料合格的予以注册;第三步:审查合格者,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审查不合格者,给予答复并说明原因。审批时限 即办收费依据 无收费标准 无审批决定证件 医师执业注册证年检要求 无3注意事项 文件和申请表格挂在市卫生和计生委网站行政审批科栏目放射诊疗许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二)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设定依据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 449 号)第八条;2、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 46 号)第四条、第十
5、六条;3、 江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五条。受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受理单位 市卫生和计生委窗口联系电话 0797-8390818申请条件1、具备获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或医疗执业许可的相应临床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提供相应的材料,防护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3、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须进行职业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有相应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与竣工验收;4、具有放射诊疗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并提交人员名单和设备清单,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5、放射工作人员经过健康检查和防护知
6、识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6、建立防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放射防护档案;7、产生放射性废弃、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弃、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4处理方案;8、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申请材料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已列入放射诊疗项目内容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已取得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应提交相应许可证的复印件;4、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培训(进修)证明(复印件);5、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须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6、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本年
7、度内出具的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报告(复印件) ;7、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检测结果,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卫生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8、新、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须提供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有相应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审查与竣工验收批复证明文件(复印件) ;9、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与放射事件应急预案。(注:以上材料需准备两份,使用 A4 规格纸张打印。 )基本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市卫生和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卫生
8、许可申请,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第二步: 申请人取得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报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检测结果;市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卫生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第三步:申请人将需提交的全部材料送交市卫生和计生行政审批服务科,经工作人员初审材料齐全后受理, 安排卫生监督人员对现场进行卫生审查;5第四步: 申请材料和现场卫生审查合格者,市卫生和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科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审查不合格者,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审批时限 法定许可时限30天。承诺许可时限5天。收费依据 无收费标准 无审批决定证
9、件 放射诊疗许可证年检要求 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1年。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3年。注意事项 文件和申请表格挂在市卫生和计生委网站行政审批科栏目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三)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设定依据1、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149 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受理范围 全市二级综合医院、一级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受理单位 市卫生和计生委窗口联系电话 0797-8390818申请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
10、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材料1、市卫生和计生委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站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提交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7、已到位的仪器设备清单。基本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市卫生和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科提出7书面申请, 提交材料; 第二步:行政审批服务科商医政医管科,根据医疗机构设置区域规划和医疗
11、机构设置标准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市卫生和计生委领导审批。第三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市卫生和计生委依法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审查不合格者,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第四步:行政审批服务科向申请人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批时限 法定许可时限45天。承诺许可时限5天。收费依据 无收费标准 无审批决定证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要求 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年。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3年。注意事项 文件和申请表格挂在市卫生和计生委网站行政审批科栏目8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四)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延续注册设定依据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 517 号)第七条、第十条;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
12、办法(卫生部令第 59 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受理范围 市本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受理单位 市卫生和计生委窗口联系电话 0797-8390818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其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由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提出申请;3、每年获得规定的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材料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2、护士执业证书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3、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4、继续教育学分证(证明);5、延续注册汇总表(信息系统产生)。申请人同时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所提供的材
13、料请使用 A4大小的纸张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基本流程延续注册采取集体办理方式进行。1、统计制表。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的式样印制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延续注册汇总表。2、单位初核。延续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执业机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93、录入信息。将护士延续注册信息预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方法同首次注册方法。4、复审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的材料及录入的信息软件统一交行政审批服务科,经过审核后在注册栏内据实填写注册信息、年限
14、,并加盖“赣州市卫生和计生委护士注册审核章”。5、行政审批服务科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护士注册有效期 5 年,2009 年为注册有效期的第一年,依此类推。延续注册每 5 年办理一次,并于当年的年底前结束延续注册。审批时限 法定许可时限30天。承诺许可时限1天收费依据 无收费标准 无审批决定证件 护士执业注册证年检要求 5年延续申请一次注意事项 文件和申请表格挂在市卫生和计生委网站行政审批科栏目10从 事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审 批 (五)事项名称 从 事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审 批设定
15、依据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第 三 十 六 条 。2、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管 理 办 法 ( 卫 生 部 第 23号 令 )第 五 条 。受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受理单位 市卫生和计生委窗口联系电话 0797-8390818申请条件1、 申 请 从 事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项 目 的 机 构 必 须 是 经 县 级以 上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核 发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的 医疗 机 构 或 批 准 设 置 的 预 防 、 保 健 机 构 ;2、 具 有 相 应 的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科 目 及 从 事 职 业 健
16、康 检查 相 适 应 的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医 师 等 相 关 医 疗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从 事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项 目 的 医 疗 卫 生 人 员 必 须 具 有 医 学 专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 并 经 县 级 以 上 卫 生 和 计 生 行 政 部门 执 业 注 册 的 医 务 人 员 。3、 具 有 与 开 展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相 适 应 的 场 所 和 仪 器 、设 备 ;4、 具 有 健 全 的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申请材料1、 从 事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机 构 申 请 表 ;2、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及 副 本 的 复 印 件 ;3、 与 申 请 开 展 的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项 目 等 相 关 的 诊 疗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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