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成都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机构比选公告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成科字201427 号)文件精神和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成都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业务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决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成都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为“天使引导资金” )的相关单位(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下简称为“尽调” ) ,现就天使引导资金尽调机构的相关事宜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以下为本次比选的具体内容:一、委托方: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二、本次需要尽调的项目共有 3 个,分别是:1、成都盈创德弘创业
2、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成都成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3、博瑞联创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暂定名)三、项目地点:成都地区2四、尽调的内容和要求:1、对申请天使引导资金相关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尽调并出具尽调报告;2、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项目具体分析,一般不超过 20 天) 。五、参加比选的机构要求(须附相应证明材料):1、成都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 3 年以上(含 3 年) ,年检合格;2、专职律师不少于 15 人(含 15 人) ,其中具备 5 年以上(含 5 年)专业工作经历的执业律师不少于 5 人(含5 人) ;3、近三年未
3、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在本地律师管理机构无任何处罚记录或不良记录,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处罚,且不在处罚期内;4、须具有基金尽调经验;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六、递交报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请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周五)17:00 前,将以下材料:1、报价函(写明具体价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单位资质证明(执业证书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3明资料;4、承诺书(对单位提交比选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一切后果的承诺书) 。当面递交至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资产部(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539 号盈创动力大厦 B 座 6 楼)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65575900-844。七、其 他1、机构未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无相关证明;2、尽调结束后须提交尽职调查报告的份数为一式五份。8、中选标准1、本次比选将遵循合理低价原则;2、具有较丰富基金公司尽调经验的机构优先;3、比选机构可以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但一家机构只能中选一个项目。九、比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在科创通网站发布,网址:。附件: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都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申请资料4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2015 年 11 月 17 日5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