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成本责任人负责制管理办法通过近几年的施工和现场管理,发现目前的管理方式在明确施工队利润额、人员主观能动性的调动、成本控制方面有其缺陷性,借鉴目前大多数公司实行的责任成本管理和责任人负责制(中铁十二局2007年实行,效果显著,已在中铁建系统推行,建议我公司实行在坚持责任成本管理,公司对施工队定期考核、监督下的责任人负责制。一、成本责任人负责制的内容责任人有权根据施工队的特点,挑选施工和技术人员,一次性组建施工队,对承建工程实施全面、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施工队员工收入=工资+节能分红。根据工程施工队大小,以及“职能齐全、人员精干、身兼多职、一专多能”的原则配备施工队管理班子。施工队成员(施工生产、技术、核算、供应等职能人员由责任人提名选聘,组成工程施工队管理层。责任人是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队上的代理人,受企业法人的委托,指挥工程施工队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施工队的人力,资金、物质、设备等生产要素,决定施工队内部分配方案和分配形式,处理有关的外部关系。责任人接受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问题,按期向公司汇总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