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旅字 2015 26 号 关于下发大理州最美导游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旅游局(委),各旅行社、 A 级旅游景区以及导游服公司等相关旅游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展示全州导游队伍的良好风采和精神面貌,增强导游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不断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和社会对导游工作的认知度,积极为导游队伍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氛围,经州旅游委研究,决定开展大理州 “ 最美导游 ” 评选活动,现将大理州最美导游评选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指派专人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有任何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大理州 “ 最美导游 ”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州旅游委行
2、业管理科)联 2 系,联系人:张绍宏,联系电话: 2316785(传真)。 大理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 3 “大理最美导游”评选活动方案 按照大理州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发现和推出一批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导游,宣传他们诚心诚意 的服务态度、诚实守信的服务行为,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加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引导广大导游热爱旅游、服务旅游、奉献旅游,达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大理州最美导游”评选活动
3、。 一、活动主题 展 示 导游风采,铸就旅游品质 二、奖项设置 、名额及奖金 (一)奖项设置: 本次“ 大理州最美导游” 评选活动共 设置“金牌导游”、“导游从业功勋奖”、“导游风采奖”、“导游服务委屈奖”、“导游守法模范奖”、“ 导游勤学上进奖”、“导游环保卫士奖”、“导游游客赞誉奖” 8 个奖项。 (二)奖项名额: 每个奖项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10 名,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和评选条件,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减,总奖项名额控制在 100 名以内。 (三)奖金设置: “金牌导游”每名 10000 元,其余奖项每名 5000 元。 三 、评选 范围 4 (一)大理州范围内取得导游资格证、导游 IC 卡
4、或旅游景区(点)讲解员证,并与州内旅行社、导游公司、旅游景区等有关旅游企业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受派出单位委派,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在职、在岗导游人员和旅游景区(点)讲解员。 ( 二)“导游环保卫士奖”参评人员除导游人员或旅游景区(点)讲解人员外,可以是在洱海游船等环保重点区域内工作,并在环保方面做出积极努力和贡献的服务人员。 四 、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构成,参选人员需同时符合才能进行申报和推荐。 (一)基本条件 1、道德品质优。 拥护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导游人员行为规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 2、专业
5、技能强。具有丰富的 导游 业务知识储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讲解服务水平,导游技能技巧熟练。 3、工作业绩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导游服务中受到用人单位和游客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 近 2 年内无 有效 投诉记录和扣分记录,积极参与 各种 导游服务工作。 ( 二 )各 专项 奖评选 条件 1、金牌导游 ( 1)大专及以上学历 , 从事导游工作 满 5 年 (含) 以上 。 5 ( 2) 近 2 年 累计带 团 量 不少于 200 天 。 ( 3)旅游文化知识、讲解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各方面出类拔萃 。 ( 4) 口碑好, 多次受到游客或所在单位表彰,
6、并 在导游群体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5)曾参加国家、省、州导游大赛并获得名次或积极参与州 内重大旅游或外事接待活动,出色完成任务,受到一致好评的优先考虑 。 2、导游功勋贡献奖 ( 1)热爱导游事业,甘于奉献, 专职从事导游工作 10 年(含)以上 。 ( 2)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在单位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多次受到 本 单位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 和奖励 。 ( 3)热心导游工作,积极献言献策, 建议被所在单位采纳,或者 在县级以上主流报刊、杂志等发表过相关旅游 文章 。 ( 4)长期在艰苦地区从事导游工作,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有“感动”元素者优先考虑。 3、导游风采奖 ( 1)形
7、象气质佳,亲和力强,能够充分体现导游人员积极向上 、活泼开朗、乐观包容的良好精神风貌; ( 2) 外貌形象及 仪表仪容 良好,举止端庄文明,仪态自然、大方, 男导游 身高不低于 1.70 米,女导游 身高 不低于 1.58 米 ; ( 3)普通 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导游业务 6 素质和专业技能,交流 与沟通能力好。 ( 4) 有一定的才艺特长或曾有主持大型活动经历 者 优先。 4、导游服务委屈奖 ( 1)为制止旅游者各类不文明行为或拒绝旅游者不合理服务要求遭到旅游者 故意刁难 、 谩骂 、侮辱甚至殴打, 能主动克制并保持良好服务态度 。 ( 2)在工作中顾全大局、勇于付出、自我牺
8、牲,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减少或挽回损失,为维护我州旅游整体形像做出突出贡献 。 ( 3)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焦点旅游事件中被公众误解或遭受不当处理,事后被更正 。 5、导游守法 道德 模范奖 ( 1) 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行业内认可,社会肯定,口碑好。 ( 2) 主动配合旅游执法人员的日常检查 , 积极提供市场相关信息, 以自身实际行动在导游群体中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 ,优先予以考虑: 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或有见义勇为的 ; 有 拾金不昧行为 的 ; 个人或家庭获得守 法相应表彰或奖励的 。 6、导游
9、勤学上进奖 ( 1)积极参加旅游以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的各种业务知 7 识技能培训或知识竞赛活动,并在行业内起带头模范作用。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予以考虑 : 勤奋好学,刻苦专研,从事导游工作后,通过自学或其他方式取得大专以上 文凭 或 旅游相关资格证书的 ; 已参加中级导游或领队证考试 的 ; 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运用 的 。 7、导游环保卫士奖 ( 1) 有强烈的 环保 意识和 环保理念 , 模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通过自身作用影响和感染 广大旅游者或其他从业人员 。 ( 2)环保知识丰富, 积极向 周围 的人或外地游客宣传环保知识,在 环保 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 3)热
10、心环保事业,积极参加各种环保公益活动或曾经参与环保捐助等活动。 ( 4)发现周围的人或游客有不文明、不环保的行为时,敢于及时制止,并 得到理解和 支持。 8、导游游客赞誉奖 ( 1) 从事导游工作 满 3 年 (含) 以上 ,近 2 年带团量不得少于 160 天。 ( 2)注重导游服务质量,忠实践行诚实守信,做到文明服务、个性服务、细微服务,整体服务质量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 3)多次受到游客表扬,表扬方式为书面表扬、赠送锦旗、媒体宣传等; ( 4)曾参与州内大型旅游活动或重要接 待的服务工作,圆 8 满完成任务,受到一致好评 的优先考虑 。 五、评选机构 (一)评选活动主办 、承办以及协办单
11、位 1 、 评选活动主办单位: 大理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 。 2、评选活动承办单位:大理州旅游培训咨询中心和大理州导游服务公司。 3、评选 活动协办单位:大理日报社、大理电视台、大理州广播电台、来大理旅游网。 (二)评选活动办公室 设在州旅游委 行业管理 科 ,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 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 组成人员由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以及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导游协会的相关人员共同 组成。 六 、评选程序 (一)评选材料 1、 大理州 最美导游评选活动推荐表 (详见附件) ; 2、 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不少于 800 字); 3、 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
12、、导游资格证、导游 IC 卡、 景区导游证、 学历证书、奖励证书 、表扬信 等 原件及复印件 ) ; 4、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二 )申报 阶段 ( 3 月 25 日 4 月 17 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导游员填写 大理州 最美导游评选活动推荐 9 表 后,由所在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 A 级景区择优向所在县(市)旅游 行政管理 部门推荐。 ( 三 ) 初核 阶段( 4 月 18 22 日) 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 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定,并上报评选活动办公室。 (四) 初评 阶段 ( 4 月 23 日 30 日)。 评选活动办公室根据申报者的情况,组织 人员进行参评资格的初评审核。
13、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各奖项候选人。 ( 五 )评选公示( 5 月 1 日 10 日)。 初评完成后,由评审委员会将候选人信息 在大理州主流媒体进行 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公示期间,发现参评人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取消其参评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 六 )表彰奖励( 5 月底前 )。 1、 公示结束后, 对获得各奖项的导游人员 (金牌导游除 外)进行 集中表彰 ,颁发奖金和证书。 2、 对获得“金牌导游”的人员,报请州人民政府 后 ,在全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 进行通报表彰。 七 、 评选结果运用 (一) 评选 结果揭晓后,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的宣
14、传和传播作用,提升宣传针对性和感染力,在行业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旅游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10 (二)当年 获奖导游 奖给予年度审验免培训进行年检的政策,并将其 列入大理州旅游人才库, 在国家、省、州组织的各种奖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进行推荐。 (三)对于 连续三届当选 为 某一奖项的 导游人员 ,授予 其 该奖项终身荣誉奖称号 。 (四)在行业内编制大理最美导游丛书,广泛宣传“最美导游”先进事迹。 (五)旅行社 拥有获奖导游员的数量作为其 评等定级 的重要依据之一 。 附件:大理州最美导游评选活动推荐表 抄 报:省旅发委,州政府办,王以志常务副州长,王德林副州长 。 大理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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