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高新区国家税务局2012.061目 录 政策依据 基本概念 适用范围 研究开发活动 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务处理 申报程序与资料 相关政策2一 、政策依据 国家政策: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条 )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 财企 2007 194号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试行 ) (国税发 2008 116号 )关于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的通知 ( 国科发火 2008 362号 )3二、基本概念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十五条对
2、此有明确规定,即: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三、适用范围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 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 (按 居民 税收管辖权课税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地区 )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就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 (按 所得来源地 税收管辖权课税)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
3、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只就来源于境内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5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账征收( A类): 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核定征收: 不能准确核算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 B类) 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6四、研究开发活动 (研发部门) 研发活动流程 研发投入 研发产出 用途研发人员 专利权 出售研发材料 非专利技术研发设备 版权等 自用(投入生产) 其他 (或研发失败)注意:研发活动立项前发生的费用不得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如:项目的可行性认证发生的费用 7 研究开发活动的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四条第一款、国税发
4、2008 116号 第三条 )1) 定性判断: 是指 为获得 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 创造性运用 科学技术新知识,或 实质性改进 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 持续进行 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 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 创新 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 本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 领先具有推动作用 , 不包括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82) 研究开发活动的范围限制 ( 国税发 2008 116号 第四条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八个方面: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 2007年度) 十大产业: 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92. 研发方式:按研发活动的承担划分: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委托研发集团公司集中研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