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2016 年 7 月 1 日市审改办2014 年 9 月,根据上级要求,审改办调整到编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工作。近两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坚持把简政放权、职能转变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以建立“三张 清单” 为基础构建法治型政府 权力运行体系。具体情况总结如下:一、2016 年以前工作回顾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抓总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
2、职能转变,成立石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我市各部门落实好改革工作。二是落实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指导、协调、推动全市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季度报告制度,及时跟进部门行政权力调整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协调相2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推进长效管理。2015 年,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通过上级多次检查,获得肯定。2.扎实推行“三张清单”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公共
3、服务事项清单制度。2014年 10 月和 12 月,石狮市政府分别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狮政办2014)132号)、 石狮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审改办牵头组织市直各部门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直各部门结合历年来承接国务院、省、泉州市下放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自行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上报市审改办审核汇总。为做好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市审改办从全市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审查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清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按照职权法定、分类标准、上下衔接的原则,对全市各部门分类分口,逐个清理。2015 年 1 月,我市公布市级行
4、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为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及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打下良好的基础。5 月份,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市 29 个党政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公布行政权力事项 3825 项,公共服务事项 361 项,我市权力清单制度初步建立。二是扎实推进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程序,着力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自由裁量空间,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在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深入开3展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工作。我市专门绘制一审一核需现场勘察、一审一核不需现场勘察、一审二核需现场勘察、一审二核不需现场勘察
5、、一审三核需现场勘察、一审三核不需现场勘察等 6 个流程图模板供各部门参照填报,基本实现我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规范统一。我市最终共编制1543 张流程图,其中行政许可事项 520 张、公共服务事项335 张、其他权力事项 688 张,并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度。我市于 2015 年8 月初全面启动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审核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分组审核、集中会审等工作程序,对各部门报送的责任事项逐一审核论证,并反复与部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经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明确我市 32 个党政部门责任事项
6、5157 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 94 项,并及时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直各部门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及时调整完善清单目录。在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为保证上级取消下放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我市坚持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15 年 10 月 28 日、11 月 23 日、12 月 25 日,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情况以及部门上报的调整文件等,我市三次发文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经过三轮调整,保留行政权力事项 3773 项(其中行政4许可 289 项),比首次公布减少 52 项(其中行政许可减少 2项)。保留公
7、共服务事项 316 项,比首次公布减少 139 项。3.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2015 年 9 月,市审改办会同市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办事难、办证难 ”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指导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及清理工作,并汇总清理情况上报,共上报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464 项。2015 年 12 月,根据关于报送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相关数据的函(闽审改办2015 299 号),我市按照上级部署再次对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进行清理,初步保留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 304 项(其中涉企涉民证照卡事项 265 项,涉企涉民证明类事项 3
8、9 项),减少 160项。4.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和改进审批方式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在全省率先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和改进审批方式,不断创新行政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一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结合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规范全市权力运行流程模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确保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均严格控制在 2-4 个,“ 一审一核”项目达到 90%以上;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的 60%以内,推进“马上就办” ,即办件达到 83.3%。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网站上统一公布各窗口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办事程序和承诺时限,自5觉接受群众监
9、督,实现对审批过程的全程监管。二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2014年推行“三 证合办” 登 记的基础上,率先 试行“三证合一”登记制。2015 年 3 月 23 日,将原来的“三证 合办” 综合窗口改为“三 证 合一 ”综合窗口, 统一受理“三证合一”申报和营业执照审批。2015 年 6 月 1 日,对新设企业实行“一照一码” 登记,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既方便企业,又提高了各部门的审批效率。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办理“一照一码 ”登记 3330 件。同时,积极推 进电子证照试点工作。从 2015 年 11 月中旬开始对企业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开始
10、,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1449 份;其中内资企业 1408 份,占应发放内资企业总数 8.39%,外资企业41 份,占应发放外资企业总数 4.29%。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 (泉委 办 201546 号)的文件精神,市审改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全市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方案,联合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印发关于推进行政许可等四类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通知,督促市直各单位审批服务类事项进驻中心。同时,对于部
11、分负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能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我市皆6单独设立部门专业办事大厅,如不动产、医保、社保、残联等,作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建设,并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截止 2015 年 12 月底,我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办理,窗口以外不再受理和发放审批结果,坚决杜绝“两头受理”、 “体外循环 ”行为。5.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责任清单重点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现状、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切实举措。为此,我市及时出台
12、全市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 谁 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立足监管行 业的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责任事项和措施,健全许可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衔接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防止监管“缺位” 和管理“ 真空 ”。二、2016 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1. 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2016 年 1 月,进一步修改完善、清理审核我市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并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最终我市保留 17 个市直部门的前置审批事项 154 项、调
13、整 20 项,取消 42 项,保留 18 个市直部门前置中介服务事项 97 项、调整 26 项,取消 16 项。72.调整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今年 6 月,根据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情况及部门上报的调整文件,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市审改办对 18 个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动态调整,并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轮共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28 项(其中行政许可 41 项),调整公共服务事项 24 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增列 61 项、取消 43 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2 项、其他调整 22 项,公共服务事项增列
14、5 项、取消 10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3 项、其他调整 6 项。经过调整,我市目前保留行政权力事项 3789 项(其中行政许可 304 项),比首次公布减少 36 项(其中行政许可增加 13 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 301 项,比首次公布减少 154 项。3.开展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为规范政府内部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 2015130 号)要求,市审改 办认真组织市直各部门开展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目前,市直各部门已梳理本部门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上报市审改办。下一步,市审改办将会同效能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部门梳
15、理上报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4.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速提效,市审改办联合效能办印发关于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8“瘦身” 工作的通知 (狮效办201518 号),部署、指导市直各部门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 工作。目前,市审改办已完成 12 个部门的审批服务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正抓紧对其他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 2016 年 7 月底前向社会公布。5.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6 月份,为贯彻上级“回头看” 工作精神,市 审改办及时印发关于开展国务院、省和泉州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回头
16、看” 工作的通知 (狮审改 办20163 号),部署市直各部门自查整改。经部门自查报送、市审改办梳理汇总、与部门沟通确认,石狮市 2011-2015 年承接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共计 90 项,其中对应国务院、公安部取消事项 6 项,承接、对应取消省级部门事项 33 项,承接、对应取消泉州市各部门事项 51 项,各单位均及时衔接落实。6.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 2015 年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上,今年 3 月,我市印发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狮政办2016 32 号),部署市直各部 门主动跟踪,加强与上级业务
17、部门衔接,抓紧做好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截止 6 月上旬,我市教育局、公安局、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农办、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计局、侨台外事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已初步建立随机事项抽9查清单、抽查对象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其中农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完成了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审计局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监管事项实行审计全覆盖。由于“双随机” 工作主要涉及各部门行政执法领域,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各部门的方案要在省直、泉州市直部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但目
18、前省直部门仅有 20 多个部门出台方案,且大部分为最近完成(省里要求 3 月底前全部完成),泉州市大部分部门的方案也尚在制定中,造成我市多数部门难以及时制定实施。7.认真做好迎检工作。2016 年 3 月和 6 月,省效能办和泉州市效能办分别带队对我市开展行动方案督查。市审改办在做好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迎检准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效能办,组织市直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提前整改,认真做好迎检工作,顺利通过省和泉州市的督查。二、下一步工作计划1.坚持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下半年,将根据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情况及部门上报的调整文件,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对我市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19、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2.继续推进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理。市审改办将会同效能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部门梳理上报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103.做好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的收尾工作。接下来,市审改办将加快对部门上报材料的审核进度,确保 2016 年7 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市直各部门审批服务申报材料清单目录。4.完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市直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衔接,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推进两单融合。5.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根据省审改办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6.强化监
20、督检查。我办将会同市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于 7 月 1 日至 8 日对全市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梳理情况、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情况、分中心建设情况、 “双随机” 实 施方案制定情况,进一步落实简 政放权,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7.继续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各部门建立“ 双随机 ”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督促各部 门针对当前社会反映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领域,结合辖区实际及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执法人员、抽查对象、抽查事项的具体组合方式,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积极运用“双随机 ”进行监管,提高 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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