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 -2018 年东营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一、实施目标 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决定对 20 家左右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农产品原料收购等方面贷款进行贴息扶持,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水平,提升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申报范围市级以上农业(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申报条件1、 2017 年 4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农 业 龙 头 企业 在 具 有 金 融 业 务 许 可 证 的 金 融 机 构 ( 以 下 统 称 “银 行 ”) 有贷 款 , 且
2、贷 款 规 模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2、农业龙头企业贷款用途须为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固定资产投资、基地建设、农产品原料收购等方面。3、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合作组织、农户利益联结紧密,带动农户 300 户以上。优先扶持有新建项目、带动贫困村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或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 3 -四、申报标准1、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未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贷款贴息项目扶持。2、贴息期限为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最长为 9 个月,不足 9 个月的按贷款实际时间计算。贴息标准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单个农业龙头企业贴息额度不超
3、过 50 万元。五、实施程序(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向所在县区农业局、财政局或示范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报有关材料(附件 1、2) 。(二)县区审查。县区农业局、财政局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农业、财政、林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和有关银行等专家,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主体资格、贷款明细、贷款真实性、贷款用途、带动农户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提出评审意见并联合行文向市农业局和财政局推荐。(三)市级审核。市农业、财政、林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和有关银行专家对县区和示范区推荐的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备案,按程序公示、批准后执行。六、推荐数量东营区 3 家、河口区 3 家、广饶县
4、 6 家、垦利县 4 家、利津县 4 家。各县区可按照分配名额 1:1.2 的标准推荐。请于 3 月 15 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局、财- 4 -政局各一式两份,并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2018 年东营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2. 2018 年 东 营 市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贷 款 贴 息 项 目 申 报 书- 5 -附件 12018 年东营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县(区)贷款期限序号 企业名称 贷款用途 贷款行金额(万元)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申请贴息额(万元)贷款项目主要建设、经营内容备注:申请贴息额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贷款开始、结
5、束日期按 2017.*.*格式填写。- 6 -附件 22018 年 东 营 市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贷 款贴 息 项 目 申 报 书企 业 名 称: (公章)企业法人代表: (签章)企 业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7 -企业承诺书我公司自愿申报 2018 年东营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特承诺如下:1、本申报书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2、申请 2018 年东营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同笔同期贷款,未享受过市级以上财政贷款贴息项目扶持,也不再重复申报其他财政贴息项目。3、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2018 年
6、 月 日- 8 -一、企业概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 成立时间地 址 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经济类型财务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申报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申请贴息贷款情况贷款银行 金额(万元) 贷款期限 用途 申请贴息额 (万元)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合 计注:经济类型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 9 -二、主要指标表主要指标(万元) 2016 年底比上年增减(%) 2017 年底比上年增减(%)资产总额固定资产负债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出口创汇(万美元)银行借款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 10 -三、贷款项目情况建设经营内容(申请贴息贷款项目的用途、内容、规模以及项目实施后新增生产能力、效益、带动基地与农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