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广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巡查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二、巡查对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巡查工作。水利厅负责巡查由水利部批准初步设计的全国重大水利建设工程以及列入自治区年度统筹推进的重大水利工程(落久水利枢纽工程、桂中治旱二
2、期工程、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陆川县秦镜水库水源工程),其它重大水利工程由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要求做到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年度全覆盖。三、巡查内容 2 根据广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巡查工作主要内容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情况,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一)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巡查内容1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2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建立情况;3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机
3、制建立情况,监管机构、人员落实情况;4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落实情况;5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隐患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6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7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8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二)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情况; 3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卫生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5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6危险性较
4、大单项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核及备案情况;7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的制定、批准或备案、落实情况;8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9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及管理情况;10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等情况;12. 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3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三)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内容1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计列情况;2设计交底涉及安全生产的情况;3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4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
5、 4 5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四)对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监理例会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6监理巡视检查记录和对历次检查发现隐患整改落实的督促情况;7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五)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情况;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6、、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卫生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有关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5 7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审查情况;8安全施工交底情况;9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10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11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等情况;12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3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内容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2施工支护、脚手架、爆破、吊装、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等情况;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个体防护与劳
7、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6应急预案中有关救援设备、物资落实情况;7特种设备检验与维护状况;8消防、防汛设施等落实及完好情况;9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四、巡查程序(一)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下发通知,明确巡查具体事项。 6 (二)巡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和各参建单位汇报,对有关情况进行问询。(三)查阅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以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四)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走访各参建单位基层工人、班组,了解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安全保障等情况。(五)巡查组及时向被巡查单位(工程)反馈相关巡查情况,指出问题和隐患,当场列出书面安全隐
8、患清单(见附件) ,要求限期落实整改。五、巡查时间和组织形式(一)巡查时间水利厅巡查时间为 2018 年 2 月至 11 月,具体时间由巡查组通知被巡查单位。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巡查时间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二)组织形式自治区水利厅巡查组由厅安全监督处负责牵头,广西水利基本建设局、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广西水利技术中心、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派有关专家参与巡查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巡查组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自治区水利厅巡查组由处级领导带队,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巡查工作质量负责。 7 六、有关要求(一)巡查工作要坚持原则、深入细致、
9、严谨求实、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二)被巡查单位(工程)要自觉接受巡查,积极配合,如实反映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并认真提供巡查工作所需文件资料;对巡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巡查组织单位和有关部门。(三)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做好巡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于隐患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工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四)项目法人应于巡查组离开工程项目 3 日内将巡查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登录到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未发现隐患和问题的,应登录巡查时间和巡查相关情况。联 系 人:黄福家联系电话:0771-2185285,2185877(传真)电子邮箱:附件:安全隐患清单8 附件安全隐患清单被巡查项目:序号 隐患内容 是否重大隐患 是否已被发现12345组长(签字): 被巡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