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公司股权之共有权(一)关键词:共同共有股权共有显名共有股权共有权保护内容提要:股权共有存在于商事活动之中,但没有引起民事共有理论的关注,反映出商事权利与民法理论之间的脱离。股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事权利,相对于市场是财产权,相对于公司是社员权,权利行使均以财产利益为目的,可以适用财产权民事共有或准共有之规则。民法和公司法应该衔接规定股权共有权,消除民商事法律制度的隔离与冲突。只有在这一基础之上,进一步设计股权共有权的行使、分割和转让程序,才能确认和保护公司股权共有权。现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经常遇见这样的难题:合伙人以合伙财产向公司出资所形成的股权,合伙人如何行使股权?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新设的“企业持股会”所持职工股权,职工以何种方式享有股权?职工和持股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界定?民间为广泛吸纳中小资本兴办地方事业出现的投资代表人(例如,民间中小资本委托自己信赖的人作为代表向公司出资兴办水电站、投资房地产等)向公司出资后(浙江省温州、丽水等地为了吸纳民间中小资本投资地方小水电站建设和房地产投资项目,通常采用私人招揽或由中小资本主动委托自己信得过的人